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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40925-0002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0501000

龙陵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渔业方针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负责渔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及推广服务。负责渔业发展规划和科技信息服务、渔业技术培训及指导。指导全县水产推广体系建设、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产种质资源保育等工作。配合渔政管理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指导和增殖放流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水产养殖工作完成情况

共完成养殖面积10,700亩,推广稻田综合种养面积50,000亩,实现水产品总产量5,400吨,渔业总产值预计达13,500万元,完成实际计划任务数的100%。完成池塘养殖面积2,600亩,产量1,790吨;指导水库养殖面积8,100亩,产量1,580吨;组织开展稻鱼综合种示范样板2,520(其中:中央然油补助2,000亩,基层农技推广520亩),带动推广稻田养鱼面积50,000亩,产量1,950吨;在镇安镇组织实施塘田养综合种养蟹示范面积25亩,产量2吨,产值32万元;自然捕捞产量80吨。发展“农旅”休闲配套发展的指导思想,创新实施既有特色的、优质、高效的水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从而为提升了我县水产由养殖养到种养、观光、休闲垂钓加工、餐饮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2、组织开展养殖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高效”六大理念引领水产发展。2023在全县10个乡(镇)共开展渔民养殖技术培训

一是结合实施中央燃油价格调整对渔业的补助项目及基层推关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工作的开展重点对全县6个乡镇,17个村开展稻田养殖技术培训会17次,受培训农户1,622户,印发技术资料1,862份,有效带动全县共推广稻田养鱼面积50,000亩,从而提高推动农民种养积极性和增收渠道

二是抓好水库大水面生态养殖技术指导,组织培训117人,完成水库大水面养殖面积8,010亩,使水库养殖生态养殖及渔业产值得到极大提升。

三是围绕绿色、健康(五大行动),认真抓好全县2,600池塘生态、休闲渔业发展。先后对全县十个乡镇297家养殖户进行渔业养殖技术指导,使池塘养殖从业人员无论是养殖技术或生产经营水平都得到了明显提高,产值更加突出。

四是为全面掌握龙陵县外来入侵水生物种入侵状况和发展趋势,保护本土水生生物,维护本土水域生态平衡,通过对全县10个乡镇10条路线30个踏查点实地踏查,完成普查物种3种,完成任务数100%,其中普查发现龙陵县有外来入侵物种2种,未发现1种(红耳彩龟)。录入系统1种(福寿螺),设置标准样地调查210个点,提交踏查路线1030个踏查点及标准样地信息10条,截止2023712日踏查点情况已通过市县级审核,系统提交10个标准样地,通过省级审核7个。按照《龙陵县农业外来物种普查工作方案》和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调查技术标准,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龙陵县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工作总结上报圆满完成。还积极配合好由市水产站组织县内3户养殖户,养殖的草鱼、鲤鱼的两个品种,检测取样6个送往省水产站化验,均发现违规使用禁用药物饲料添加剂行为,检测合格率为100%同时还对全县17家小微企业,8家渔业合作社,就如何抓好经营进行了实地指导其次是采取有线和无线的通信工具,接收养殖户电话热线条发布安全生产及技术指导信息75条,信息覆盖有297户;全年接待来人来访养殖技术及相关政策人员56

3、抓水产品质量安全

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我站加大对渔业科技养殖的宣传和渔业健康养殖培训工作。首先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全县养殖场和库区加强对水污染现象和水产养殖用药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加大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整治工作。一年来共出动车辆21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养殖户189家,整治重点养殖区域4个,微信平台宣传75次,指导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云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涉及质量安全培训12场次,共培训1406多人次,发放新版安全用药明白纸1224份,通过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提高了渔民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

4、开展渔业生产安全保障工作

2023年龙陵县水产工作站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动力,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实施有计划、有组织的抓好各项渔业科技措施的落实,建立和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质量保障及各项许可制度建设,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重点对养殖池塘的堤坝、进排水渠道、池塘围栏、安全警示牌(四个一)、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增氧设备、消防、养殖生产用电等297养殖进行了检查,同时与189户渔业养殖户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发放水产安全生产用药资料412份。共组织检查、督查8次,出动县级执法人员40名,出动乡级执法人员36。通过对其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和开展重点整治,将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从源头上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实现了全县全年渔业安全事故的零发生

5、加大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和渔业非法活动专项整治

为贯彻落实“中国渔政亮剑2023”专项执法行动《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各项要求,根据我县渔业和水生生态现实状况,一是组织对《行政许可法》《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水生生物保护的内容学习,现场宣传教育10场次,1,35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42份,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生态的意识。二是积极推进“中国渔政亮剑2023”专项执法行动。在弄另电站龙陵辖区、腊寨水电站、二级水电站、一级水电站和茄子山水库等库区共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专项执法1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30份。查获在禁渔期进行捕捞案件2件,涉案人员5名,依法收缴非法捕捞三层刺网每张长100米、高20米,内网目直径10cm2张,三层刺网每张长80米,高3米、内网目直径5cm5张,地笼63个,查获罗非鱼、鲫鱼、马鬃鱼、绿鳞鱼、墨脱四须鲃非法捕捞渔获物26.51公斤,行政处罚罚款18,000元。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配合龙陵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龙新乡人民政府开展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茄子山水库库区开展联合渔政执法检查2次。四是严厉打击电鱼行为。查获禁渔期电鱼案件2件,查获违法人员6名,其中:在三岔河段现场查获杨绍和、赧昌柱用电鱼设备进行捕捞罗飞鱼、宽额鳢(马鬃鱼)、鲫鱼、墨脱四须鲃(绿麟鱼)。对其行为处罚:1.没收涉案捕捞工具(超声波电鱼设备 2 台、抄网 1 根、蓄电池 1 个、充电机 1 个);2.没收渔获物 33.95 公斤;3.共处罚款 12,000 元。其次交警查获赵国厚、谷从标、韩永笔、杨大玺4人乘坐的车内载有电鱼设备及渔获物。涉案渔获物经龙陵县水产工作站认定,认定该案中所捕获的渔获物为黄斑褶鮡、墨脱鱼、瑞丽江条鳅、糠鲏鱼。经认定以上4种鱼类均为本地野生品种鱼类,其中黄斑褶鮡为本地濒危鱼类。认定其违法捕捞行为对当地渔业资源造成了一定损失。对其行为处罚:1.没收涉案捕捞工具(电鱼设备1套、抄网兜2个、电极手竿1个);2.没收渔获物1公斤;3.共处罚款6,000元。是积极投身于高黎贡山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在龙江乡三台山参加组织高黎贡山水生生物保护培训。高黎贡山世界生物圈保护区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在我国乃至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保护方面具有特殊重要意义,高黎贡山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的成立,可以更好的向世界展示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的自然之美和文化之美,展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就,参培人员达78,提高了对高黎贡山水生生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

6、科学组织开展增殖放流

开展渔业人工增殖放流,是补充和恢复渔业自然资源,增加资源的有效供给,转变渔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也是保护生态平衡,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举措。为加大水库水域资源的开发利用,按照上级财政和渔业主管部门要求,切实抓好我县怒江、龙川江流域水库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水生生物资源生态平衡,维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创造和提供人们休闲垂钓和更多的渔业产品。争取到中央资金19万元,20231116-1119日,先后分别对所规划龙川江流域龙江乡团石头和龙山镇幌塘、怒江流域龙新乡大秧田和镇安镇木鱼坡4座水库进行了增殖放流,先后共投放白鲢鱼(规格510厘米)、花鲢鱼(规格510厘米)鱼苗36万尾切实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圆满的完成了文件通知要求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主要为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龙陵县水产工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农业农村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水产工作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水产工作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水产工作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水产工作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910,921.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0,921.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3,261.42元,增长45.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3,261.42元,增长45.1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拨付以前年度资金,如:2023年汇缴20228-12月份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导致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910,921.32元。其中:基本支出910,921.32,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3,261.42元,增长45.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5,561.42元,增长109.23%;项目支出减少192,300.00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拨付以前年度资金,2023年汇缴20228-12月份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导致2023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水产工作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0,921.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6,332.48元,占基本支出的97.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588.84元,占基本支出的2.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水产工作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0,921.3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83,261.42元,增长45.13%,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拨付以前年度资金,2023年汇缴20228-12月份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导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03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035.6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10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3,987.89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370.8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750.9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60,77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318,048.00元、津贴补贴支出56,640.00元、奖金支出25,948.00元、绩效工资支出325,692.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459.20办公费支出11,489.16元、邮电费支出2,400.00元、差旅费支出3,22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5,479.68、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60.00元,下降5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6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0.00元,增长33.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依据龙政复〔2020186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置公务用车的批复文件,202212月底报废公务用车1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龙陵县龙江乡帮别村委及村民增殖放流有关事宜商讨1批次,接待人次8人;养殖户咨询养蟹场地扩建问题1批次,接待人次6人;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及高黎贡山土著鱼类保护繁育中心调研龙陵县土著鱼类工作1批次接待人次8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无机关运行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水产工作站资产总额24,588.34元,其中,流动资产59.81元,固定资产24,528.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826.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3,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