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40925-00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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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1301000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的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参与全县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检疫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产地检疫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全县共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12个,10个乡镇121个村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检疫申报点全部实现了检疫证明网络版出证条件,顺利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官方兽医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检疫标准、检疫程序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按照《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提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21〕38号)文件要求,2023年共完成勐糯镇、象达镇、龙新乡3个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提升建设工作。据云南省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统计数据,全年全县完成产地检疫猪、牛、羊、禽及马属动物分别为8.49万头、4.06万头、0.24万只、1.63万羽和0.38万匹。二是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城屠宰场分别由县动监所派驻2名以及屠宰业务覆盖到龙山镇、镇安镇、龙新乡、龙江乡各派驻1名官方兽医共同开展屠宰检疫监管工作,目前屠宰场官方兽医派驻到位、排班值守工作正常;分设在乡镇的其它2个屠宰点由所属乡镇农业中心派驻官方兽医进行驻场检疫;驻场官方兽医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严把生猪入场、宰前、宰后检疫三关,进一步规范了生猪屠宰场点的宰前检疫申报、准宰许可等程序要求,认真做好屠宰检疫工作并规范建立了记录台账;落实屠宰企业开展了入场生猪查验登记、非洲猪瘟PCR检测及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全年成屠宰场点待宰肥猪“瘦肉精”监测抽检240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完成屠宰检疫生猪4.9632万头、禽类6.7106万只,共检出病害猪肉125头,对检疫出的病害猪肉向相关责任人下达了《检疫处理通知单》,监督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实现了定点屠宰动物检疫率、检疫合格动物产品出证率、检出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三个100%
2.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抓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抓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是持续将非洲猪瘟防控政策措施宣传到屠宰场点、养殖场等重点监管对象和动物检疫申报点,营造群防群控的常态化防控氛围。二是抓实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79号、531号公告规定及省、市相关要求,抓实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监管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完成备案车辆836辆,备案有效车辆802辆,贩运主体登记761个。
(2)强化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了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联系制度,落实养殖场动物防疫及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从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建立健全养殖免疫档案等方面着力,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对全县在农业部备案登记管理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每季度1次的监管,2023年共计出动监管人员110人次,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103个次,发放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120本,指导养殖档案规范填写103户次。
(3)强化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管工作。一是对照2023年来农业部通报查处假兽药所列非法企业名单和抽检不合格兽药清单,组织相关股室及单位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户开展专项检查6次,检查兽药经营户98户次,未发现经营假劣兽药及违禁药品的情况,发放《云南省依法依规经营兽药告知书》45份、签订《云南省依法依规经营兽药承诺书》、《农兽药经营安全生产承诺书》45份。二是对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检查和休药期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放《云南省依法依规使用兽药告知书》103份、签订《云南省依法依规使用兽药承诺书》等责任书103份,发放禁限用兽药清单500余份,经过检查未发使用违禁兽药、假兽药以及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三是为持续健康发展和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组织全县兽药经营企业及部分规模养殖场于8月16日开展兽药规范经营使用及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一期。四是按照市级分配任务,协同市级完成辖区内兽药质量监督抽检4批次、饲料10批次,经市级检测兽药不合格2批、饲料不合格1批,均交由执法大队立案查处。五是稳步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实施工作。为强化兽药风险管控,着力提升兽药质量安全水平,指导全县兽药经营企业启用了兽药追溯系统,兽药经营企业追溯实施率明显提升。
(4)配合主管部门完成行政许可现场审核及专项检查工作。配合局股室做好兽药GSP的认证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个升企”兽药GSP认证工作,完成兽药GSP申报材料初审转报46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发证45家,验收不过退出1家;配合局股室完成动物防疫条许可现场审核53家。
(5)认真做好畜禽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进行药物残留和“瘦肉精”检测,全年年共配合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抽样工作2次,共抽样19批次,其中养殖环节鸡肉3批次,养殖环节鸡蛋4批次,猪肉6批次,猪肝4批次,牛肉1批次,羊肉1批次。
(6)协同做好突发动物疫情处置工作。积极协同局畜牧兽医股、动物疫控中心开展了突发动物疫情处置工作2次,在控制扑灭突发动物疫情工作中,坚持“早、快、严、小”的灭疫原则以及落实紧急防控措施,及时果断扑灭疫情,达到“有疫不流行,发病不成灾”的防治目标。
3.证章标志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按照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完善了县、乡基础数据,开展动物标识的申购、签收、发放工作。全年订购猪耳标15万套,发放猪耳标16.8万套,发放牛2.4、万套,羊耳标1.2万套。二是加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管理。全县使用的检疫合格证明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订购后统一管理发放,由专人负责检疫证章标志的发放和检疫证明存根回收保管及销毁登记工作。全年共发放动物A证550份、产品B证30000份,无丢失、伪造、转让、买卖检疫证明等现象发生。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主要为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农业农村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76,220.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6,220.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1,024.46元,增长12.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1,024.46元,增长12.9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拨付以前年度相关资金,如:2023年汇缴2022年8-12月职工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等;工资调增、社会保险预算执行增加,所以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83,376.06元。其中:基本支出1,563,132.06元,占总支出的98.72%;项目支出20,244.00元,占总支出的1.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0,899.46元,增长9.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6,141.46元,增长15.19%;项目支出减少75,242.00元,下降78.8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拨付以前年度相关资金,如:2023年汇缴2022年8-12月职工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等;工资调增、社会保险预算执行增加,所以2023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削减动物检疫补助资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3,132.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8,886.03元,占基本支出的96.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246.03元,占基本支出的3.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4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建项目支出20,244.00元。具体项目支出:
1.动物检疫项目资金8,088.00元,主要用于全县动物检疫工作产生的支出,其中:办公费3,320.00元、差旅费4,768.00元。
2.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产生的培训费支出。
3.动物防疫补助经费5,111.00元,主要用于全县动物防疫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办案经费2,045.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6,220.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5%。与上年相比减少181,024.46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2023年拨付以前年度相关资金,如:2023年汇缴2022年8-12月职工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等;工资调增、社会保险预算执行增加,所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19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195.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12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711.8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7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16.4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09,89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506,885.00元、津贴补贴95,860.00元、奖金44,166.00元、绩效工资576,77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73.37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0.00元、办公费18,637.33元、水费161.70元、邮电费2,838.04元、差旅费12,514.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元、工会经费14,189.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93.92元、培训费5,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13,99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993.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4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9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99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15.08元,下降1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8元,下降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09.00元,下降40.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管等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100,690.15元,其中,流动资产39,164.51元,固定资产61,525.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05.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49.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75.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65.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