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40918-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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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县农业、渔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3)提出县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贯彻意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贯彻执行农业基本政策;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4)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意见、规划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与大宗农渔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及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预测并发布主要农渔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5)制定全县农渔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协调农科教结合工作,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组织协调农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6)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饲料资料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监督和管理。
(7)管理全县渔业资源,负责保护全市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代表县政府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
(8)指导全县农业法制体系建设;按照审批权限组织实施农渔产品、无公害及绿色食品和质量监督,认证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等农渔业投入产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国内生产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组织植物检疫及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卫生检疫检验、渔政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对植物疫情报告和较大疫情的扑灭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粮食安全全面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紧紧围绕粮食种植面积只增不减的目标,确保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及时制定下发了《龙陵县 2023 年各乡镇粮食和油料生产底线指标的通知》,把大春粮食种植面积落实到村组、具体主体和具体田块,做到面积实、可查验。2023年,全县共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3.32万亩,粮食产量达15.83万吨以上(其中:小春粮食产量3.12万吨、大春粮食产量13.34万吨)。
2.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纵深推进“一县一业”中药材(石斛)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以生猪、肉牛、龙陵黄山羊、咖啡、茶叶、中药材、石斛、蔬菜、水果、甘蔗、烟草等产业为重点,加快全产业链形成,预计实现农业总产值、达到61.7亿元、增长6%,农业增加值41.8亿元,增长6.7%;预计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72.76亿元,增长14%,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8:1。预计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达到16,453.00元,增长10%。实现甘蔗入榨量22万吨,农业产值1亿元。实现茶叶产量8810吨,农业产值2.18亿元。预计实现中药材(石斛)产量16740吨,农业产值20.17亿元、全产业链产值86.4亿元。预计实现蔬菜产量4.8万吨,农业产值1.6亿元。预计实现水果产量4.6万吨,农业产值2亿元。预计实现咖啡产量2500吨,农业产值0.6亿元。
3.畜牧产业稳步发展。畜牧业科技措施推广,抓好龙陵黄山羊良种繁育,非洲猪瘟、牛布鲁氏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不断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牧业发展稳中有升。预计实现渔业总产量4700吨,农业产值1.2亿元。预计生猪、牛、羊和禽存栏分别为34万头、17万头、17.4万只和96万只,出栏肥猪43万头、牛5.8万头、肉羊17.4万只、禽类100万只、禽蛋产量1700吨,预计实现肉类总产量达5万吨,实现畜牧业产值19.8亿元。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3%。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7.92%
4.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明显提升。全县农业产业化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达47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6个、市级22个、县级19个),市级及以上家庭农场达30个(省级9个、市级2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421个。全县有35个农业企业、5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实现“双绑”,绑定农户25712户(其中:绑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3728户,绑定三类对象1964户),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双绑”率达分别为97.05%、96.56%,绑定农户收入稳定。
5.农业绿色发展效果明显。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2%,农膜回收率达83.5%(试点县项目地膜回收率达80%),化肥使用量、农药使用量同比均减少0.1%。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150万亩次,绿色防控50.86万亩,统防统治36.78万亩,将病虫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全县共有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龙陵黄山羊、龙陵紫皮石斛),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产品分别达22个、14个。
6.农业科技推广扎实有效。推广良种、良法、良肥等农业科技措施,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6%,发布18个主导品种、16项主推技术。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68万亩次,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150万亩次,绿色防控50.86万亩,统防统治36.78万亩,将病虫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3万亩,推广稻田综合种养5万亩,举办农业技术培训8期,培训农民群众1987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680余份。开展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宣传2次,受训群众1500人次。
7.行业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我局71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政务大厅,二级及以上办理深度100%,全程网办率 85.9 %。一、二、三级办理深度事项可通过快递申请、快递送达、网络送达实现“零跑动”率100%。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强化执法监管,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健全完善了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移交和报送制度,建立了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为主、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产品生产主体、种畜禽生产经营、屠宰企业监督检查经营主体239户次,查处违法案件25件,其中: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13件、电鱼破坏渔业资源2件、劣种子案3件、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3件、销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1件、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1件、经营劣兽药案2件,共计处罚金额367310.2元。
8.农业安全生产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局党组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3次,班子会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3次,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相关问题;组织召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会1次,推进会2次,季度分析会3次,还召开了农业行业“百日攻坚”、农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沼气池畜禽粪污收集池安全防范等安排部署会议。下发了《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龙农发﹝2023﹞54号),明确了各股室、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和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39份,分别与拖拉机、微耕机驾驶员、农机维修点、养殖户、沼气户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200余份。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宣传1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800份。开展全县,农村沼气池和畜牧粪污收集池摸底排查,共排查查养殖场(户)25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3个,签订安全使用承诺书257份;排查农村沼气池3910座,签订安全使用承诺书3910份。开展农资经营企业(户)安全检测239户次。
9.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龙陵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龙陵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将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办法提早告知农户,提高补贴政策透明度。核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701089.549亩,涉及61440户269228人,上级下达补贴资金3162万元,平均每亩补贴45.1元,于6月13日发放结束。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乡镇核实面积459976.266亩,上级下达资金227万元,平均每亩补贴4.93元,于5月29日发放到位。共申请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户420户,机具471台,共录入补贴资金73.367万元。2023年种植业投保面积36.16万亩,其中:水稻4.81万亩、玉米27.5万亩、甘蔗3.85万亩。畜牧业保险育肥猪承保62429头,能繁母猪承保20143头,育肥猪出险1277头,理赔金额594160元,母猪出险577头,理赔金额624800元。
10.农产品治理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强化源头治理,认真组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龙陵县受污染耕地共有890个图斑、面积1.96万亩,采取措施面积1.96万亩,其中:优化施肥1.03万亩、种植结构调整0.9万亩、休耕0.03万亩,现已全部完成措施落地,协同监测采样已完成采样送样工作。措施落地数据库、措施落地证明材料已上交。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净化土地环境。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制定并印发了发《龙陵县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市场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4月宣传动员、5-6月集中整治,通过县乡村及部门联合整治,严格查验“两证、两章”,共查处猪肉产品和生猪违法案件7件。通过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保障龙陵县肉食品安全。强化检验监测,2023年开展蔬菜、水果专项监测40批次、监督抽检蔬菜、水果及畜产品、水产品101批、风险监测1.7批次/千人480批次,以及国家、省、市专项抽样监测,合格率达98%。
1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稳步推进。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及时制定普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龙陵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省、市下达我县土壤普查样点任务1225个,其中:表层样1192个,剖面样点33个。于2023年10月10日完成招投标,10月14日开始采样,现组建了8个采样队,分别在龙江、镇安、腊勐、碧寨、勐糯、木城、象达、龙山采样。截至目前,已调查259个,省级审核通过252个,完成22%,全省排名21名。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政策法规农质检与行政审批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发展规划与农田建设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与绿色食品股、科技教育环境资源与农村社会事务股、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股、种植业农机化与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股与渔业渔政管理股、计划财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农业农村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92,183,532.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183,350.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2.28元,占总收入的0.0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779,310.86元,增长38.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779,128.58元,增长38.8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82.28元,增长0.00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29,513.7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减少147,000.94元,医疗保险增加203,964.08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180,860.00元;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26,873,511.7元(龙财农〔2023〕1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补项目、龙财涉农〔2023〕2号龙陵县2023年肉鹅养殖项目、龙财涉农〔2023〕1号咖啡园标准化提升改造项目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92,183,350.26元。其中:基本支出3,701,067.98元,占总支出的4.01%;项目支出88,482,282.28元,占总支出的95.99%;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779,128.58元,增长38.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30,743.53元,下降34.28%;项目支出增加27,709,872.11元,增长45.6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1,930,743.53元(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185,130.67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745,612.86元)。项目支出增加27,709,872.11元。基本支出减少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185,130.67元(工资副利支出减少1,186,430.67元。主要为:基本工资支出减少382,273.00元;津贴补贴支出减少957,328.00元;奖金支出增加90,37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3,367.3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6,658.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增加188,041.2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165,270.69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300.00元)。2、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745,612.86元原因为:办公费支出减少20,112.00元;邮电费增加11,965.67元;差旅费支出减少344.00元、培训费减少1,220.00元;接待费增加1,220.00元;劳务费减少762,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6,924.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705.21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5,658.00元。3、项目支出增加27,709,872.11元原因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797,632.62(主要为办公费增321,355.78元,印刷费减少153,500.00元,咨询费减少100,000.00元,水费增加2,163.80元,电费增加3,339.54元,邮电费增加12,000.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72,000.00元,差旅费增加364,524.21元,培训费减少137,005.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108,685.00元,劳务费增加445,269.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864,185.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74,150.9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2,208,304.49元(主要为奖励金减少369,864.6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增加10,556,377.28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2,840,271.81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增加16,928,000.00元。(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16,928,000.0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25,584,625.00元(主要为房屋建筑物购建减少1,6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9,065.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553,250.00元,基础设施建设减少24,488,810.00元)。对企业补助增加1,371,800.00元(主要为其他对企业补助1,371,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1,067.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22,409.41元,占基本支出的87.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8,658.57元,占基本支出的12.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482,282.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228,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6,314,445.53元(主要为办公费、培训费、动物预防疫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824,926.75元(主要为草原生态奖补、种粮补贴、耕地力保护补贴、厕所革命等),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8,228,000.00元(主要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补助等),资本性支出4,743,110.00元(主要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自然村公厕建设项目补助)。对企业补助1,371,800.00元(主要为2022年市场主体培育奖励)。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龙陵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执行项目数29个。
1.龙财综〔2023〕58号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业相关执法工作,其中办公费5,720.00元。
2.龙财预〔2023〕8号2023年重点项目前期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376,825.20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产生的委托业务费支出,其中:委托业务费1,376,825.20元。
3.龙财农〔2023〕1号农村宅基地管理经费项目支出148,038.38元。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生产的支出,其中:办公费18,056.88元、差旅费99,981.50元、专用材料费30,000.00元。
4.龙财农〔2023〕48号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资金项目支出456,066.00元。主要用于具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产生的支出,其中:差旅费17,340.00元、培训费296,322.00元、专用材料费142,404.00元。
5.龙财农〔2023〕27号2021—2022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项目支出5,214,194.37元。主要用于2021-2022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生产的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14,194.37元)。
6.龙财农〔2023〕5号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应用补贴)项目支出977,310.00元。主要用于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补助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977,310.00元)。
7.龙财农〔2023〕31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项目支出17,343.00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教育补助、市场与信息化补助、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补助、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支出,其中:差旅费11,883.00元、培训费5,460.00元。
8.龙财预〔2023〕8号2021年非洲猪瘟及布病监测阳性畜扑杀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643,239.00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产生的支出,其中:差旅费37,584.00元、专用材料费9,220.00元、劳务费176,67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419,760.00元)。
9.龙财农〔2023〕1号生猪两病疫苗采购补助经费及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项目支出698,480.00元。主要用于生猪两病疫苗采购补助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产生的支出,其中:专用材料费548,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98,480.00元)、对企业补助(其他对企业补助51,800.00元)。
10.龙财农〔2023〕1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补助项目支出873,298.95元。主要用于全县的土壤普查工作产生的支出,其中:办公费39,674.90元、水费2,163.80元、电费3,339.54元、邮电费12,000.00元、差旅费225,010.71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91,110.00元。
11.龙财农〔2023〕38号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一批)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工作产生的支出,其中:专用材料费300,000.00元。
12.农财农〔2023〕37号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支出2,267,696.76元。主要用于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267,696.76)。
13.龙财农〔2023〕53号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三批)补助项目支出620,940.00元,主要用于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工作产生的支出,其中:专用材料费300,940.00元、对企业补助(其他对企业补助320,000.00元)。
14.龙财农〔2023〕13号2022年一季度能繁母牛保险补助项目支出410,4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一季度能繁母牛保险补助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0,400.00元)。
15.龙财农〔2023〕2号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二批)补助项目支出1,052,62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产生的支出,其中:培训费102,660.00元、专用材料费220,000.00元、劳务费20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960.00元、对企业补助(其他对企业补助490,000.00元)。
16.龙财农〔2023〕2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6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发展产生的支出,其中:办公费160,000.00元、对企业补助(其他对企业补助400,000.00元)。
17.龙财预〔2023〕146号龙陵县2022年稳增长政策措施市场主体培育涉及补助项目支出110,000.00元。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其他对企业补助110,000.00元)。
18.龙财农〔2023〕3号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支出31,619,648.18元。主要用于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1,619,648.18元)。
19.龙财农〔2023〕3号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支出320,000.00元。主要用于畜牧业发展、种业发展(资源保护与性能测定)产生的支出,其中:劳务费20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20,000.00元)。
20.龙财农〔2023〕3号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支出,其中: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00元)。
21.龙财农〔2023〕14号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龙财农〔2023〕46号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县级补助项目支出10,892,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及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产生的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0,000.00元)、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1,652,000.00元)。
22.龙财农〔2023〕26号2019年、2020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支出4,931,398.94元。主要用于2019年、2020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31,398.94元)。
23.龙财农〔2023〕53号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三批)项目支出527,360.00元。主要用于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补助支出,其中:委托业务费527,360.00元。
24.龙财农〔2023〕2号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支出125,8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生产的支出,其中:办公费125,800.00元。
25.龙财建〔2023〕2号龙陵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龙陵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4,407,865.00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产生的支出,其中:差旅费7,865.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12,4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2,000,000.00元)。
26.龙财预〔2023〕94号勐冒牛场第二个五年土地流转补助项目支出526,038.50元。主要用于土地流转补助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6,038.50元)。
27.龙财建〔2023〕2号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补助项目支出5,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产生的支出,其中: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5,100,000.00元。
28.龙财建〔2023〕2号龙陵县2023年肉鹅养殖项目补助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龙陵县2023年肉鹅养殖补助产生的支出,其中:专用材料费272,0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728,000.00元。
29.龙财涉农〔2023〕1号咖啡园标准化提升改造项目补助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咖啡园标准化提升改造产生的支出,其中:专用材料费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183,350.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959,988.58元,增长41.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67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413.64元(其中:奖金16,84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3.6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63.80元(其中:办公费11,727.00元,工会经费8,536.80元)。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9,64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642.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2,10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4,052.56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8,054.6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1,383,92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34,346.35元(基本工资951,942.00元,津贴补贴1,151,815.00元,奖金328,533.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56.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72,840.30元(办公费343,531.78元,水费7,163.80元,电费18,339.54元,邮电费36,628.86元,差旅费430,314.21元,培训费404,442.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专用材料费2,122,764.00元,劳务费576,675.00元,委托业务费2,404,185.20元,工会经费28,701.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884.79元,其他交通费用173,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96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833,826.75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4,984,654.9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49,171.81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8,228,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18,228,000.00元);资本性支出4,743,110.00元(办公设备购置91,11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652,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3,000,000.00元);对企业补助1,371,800.00元(其他对企业补助1,371,8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0元,决算为186,884.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决算为136,884.7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25%,完成年初预算的5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884.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决算为136,884.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控经费预算收支,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485.21元,下降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705.21元,下降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20.00元,增长2.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调研督查、乡镇业务交流增加导致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出差、下乡业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乡村级领导到我单位开展工作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658.57元,比上年减少745,612.86元,下降60.90%,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分重点项目实施、日常办公业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及公务接待。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727.00元、水费5,000.00元、电费15,000.00元、邮电费24,628.86元、差旅费24,93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工会经费37,237.9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884.79.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3,2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14,233,426.88元,其中,流动资产6,658,335.81元,固定资产7,575,091.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55,533.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58,334.8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26,510.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3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47,185.7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26,510.7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26,510.7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