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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2-09210040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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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1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农业环境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认证。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农产品检测工作

1、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

按照2021年快速检测应完成 “全县人口1.5批次/百人”的任务要求,2021年检测站累计完成蔬菜水果快速检测4680个,累计合格4657个,合格率99.51%;其中蔬菜样品检测3855个,合格3838个,合格率99.56%;水果825个,合格819个,合格率99.28%。

2、定量分析检测工作

①、按照《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食品安全专项“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通知(保农便签[2021]732号)》要求,结合“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中明确的重点整治品种和保山市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蔬菜、水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与执法人员密切配合,按质按量完成了样品采集、信息上传、样品制样、寄送。共采集样品22个,其中水果9个,蔬菜13个。

②、按照《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采样工作的通知》(保农便签[2021]733号)的文件要求,我站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采样任务144批次的样品抽样、制样工作,并按质按时冰冻后寄到了第三方检测公司。

③、根据《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龙陵县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龙农发〔2021〕86号)文件要求及任务安排。在农业执法大队及抽检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圆满完成了2021年种植业产品县级监督抽检任务。抽检镇安镇、腊勐镇、碧寨乡、勐糯镇四个乡镇的蔬菜、水果种植基地(大户)。共抽检蔬菜生产基地(大户)10个(户),抽检蔬菜样品19个,水果18个,检测均为合格,合格率100%。此次监督抽查共抽检了37个蔬菜、水果基地样品,进行了14种禁限用农药检测,未有超标样品检出。检测参数为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氧乐果、乐果、毒死蜱、水胺硫磷、六六六(4个同分异构体)、三氯杀螨醇14种禁、限用农药残留进行定量检测。检测项次1036项次。

④、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保农便签[2021]196号)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任务112个(批次)的样品抽样、制样工作,并按质按时冰冻后寄到了第三方检测公司。

⑤、协助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进行云南省茶叶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共计完成龙陵县内10个样品的采集样、信息录入。

⑥、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数量按照全县人口数“1.5份/千人”,503个样品。其中蔬菜样品448个,水果样品55个。对依据相关标准,对所抽样品进行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40多种农药残留进行定量检测、检测项次20120项次。超标1个,无筋豆,超标农药为氯氟氰菊酯,合格502个,合格率为99.8%。

⑦、协助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完成省例行监测抽样。其中蔬菜样品10个;水果样品2个;畜产品鸡肉样品2个,鸡蛋样品2个,猪肝样品2个,牛肉样品2个,猪肉样品2个。

⑧、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了“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验证结果为合格。

⑨、顺利通过2021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进一步确认了我站的检测能力。

(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1、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的函》云农环[2021]6号文要求,2021年完成全县受污染耕地2.6万亩,安全利用措施全落地,其中安全利用区2.2万亩,严格管控区0.38万亩。

2、根据《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开展2021年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的通知》云农环[2021]10号、《2021年度新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农产品采集的点位布设要求》,7-8月在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共布设点位38个。按乡镇分:勐糯镇21个(水稻11个、玉米10个)、腊勐镇8个(玉米)、镇安镇8个(玉米6个、水稻2个)、龙山1个(玉米);按种植种类分:玉米25个、水稻13个;按区域分:安全利用区16个、严格管控区22个。农环站于2021年9月对所有样品(59个)进行了采集,并用手机采样APP现场完成产品采集记录表59份,打印纸质记录表59份。在所采的21个农产品样品中:水稻9个、玉米29个、土壤42个。10月完成样品制备及第一批42个样品的寄样。

3、根据省市级要求按时完成及上交了:《2021年龙陵县种植作物调查表》、《2021年非耕地现状核实情况统计表》、《保山市龙陵县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进展调度表》和每月的《龙陵县措施采取情况表》、《保山市龙陵县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措施实施进度表》。按时安质完成省级交办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三)农产品产地例行监测样品采集

根据省、市农环站要求,完成2021年龙陵县农产品产地例行监测样品采集点位任务2个,1个是普通循环点(龙江乡)、1个是耕地地力监测点(勐糯镇)。龙陵县农环站于2021年9-10月对2个点位进行了样品的采集。共采集农产品2个、土壤混合样2个、土壤原状土1份即2环刀、测定自然含水量样品1份即1个铝盒,并用手机采样APP现场完成产品采集记录表4份,打印纸质记录表4份。

(四)“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工作

1、“三品一标”认证情况

全县“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稳步发展,截止2021年12月20日,全县通过“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和相关组织9个,22个农产品;正在申报绿色食品认证企业有2个,产品8个,材料已提交到省级审核。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4个、产品6个,分别是:龙陵县镇安镇振兴茶厂,认证基地面积200公顷、产品2个、产量200吨;‚龙陵县核心种羊有限责任公司,认证产地规模8万只、产品1个、产量120吨;ƒ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认证产地规模1.8万羽、产品2个、产量38.7吨;④龙陵县宏宇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认证产地规模0.5万头、产品1个、产量600吨。

绿色食品认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企业3个、14个产品,分别是:龙陵县碧寨金戈土特产品加工厂,认证面积9705亩、产品3个【老品种核桃、铁核桃仁、铁核桃油(压榨)】、产量140吨;‚云南省龙陵县龙眉茶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认证面积1800亩、产品10个【龍眉金螺(滇红茶)、金龍眉(滇红茶)、黑紫娟(滇红茶)、金芽(滇红茶)、梅占(红茶)、糯香(滇红茶)、松针滇红茶、莲心(绿茶)、有鳯来儀(红茶)、龍眉红螺(滇红茶)】、产量21.4吨;ƒ龙陵恒冠泰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认证面积7800亩、产品1个(云冠橙)、产量8000吨。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单位2个、产品2个。分别是: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产品1个(龙陵黄山羊)、产量8万头;龙陵县石斛协会,产品1个(龙陵紫皮石斛)、面积1000公顷、产量2190吨/年。

2、三品”申报认证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20日,正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2个、产品8个,分别是:龙陵县天潭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产品2个;‚云南范大叔私人定制蔬菜家庭农场有限公司、产品6个。两家单位的所有申报材料已提交到省级审核。

3、三品”年检、续展与复查换证情况

配合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完成了龙陵县镇安镇振兴茶厂、龙陵县黄山羊核心种羊有限责任公司、龙陵恒冠泰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省龙陵县龙眉茶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检审工作;完成龙陵县碧寨金戈土特产品加工厂年度检审工作及龙陵县宏宇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复查换证工作。

(五)扎实开展外来入侵植物防控工作

2021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全县外来入侵生物累计总面积1672506亩,其中:紫茎泽兰978640亩、水花生193610亩、刺苋200亩、飞机草239670亩、水葫芦2060亩、马缨丹11530亩、薇甘菊1896亩、大薸780亩、假臭草100420亩、三叶鬼针草143700亩。

1、薇甘菊预警监测及防控工作

截止2021年12月21日,全县薇甘菊累计发生点83个,涉及8个乡镇,31个村委会,发生面积5236.74亩,已恢复生态20个点,恢复面积3334.94亩,总面积1901.8亩,其中,农田农地边767.7亩、荒地210亩、其它884亩,比2020年1915.7亩减少19.1亩,减少0.1%,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①、新发现薇甘菊8个点,40.1亩,生态恢复54亩。

②、2021年薇甘菊发生总面积1955.8亩。

③、建设综合防控示范区500亩,防控面积3120亩(次),其中组织灭除2300亩(次)、群众灭除820亩(次),防除效果95%以上,危害面积控制在10%以下,建立监测点20个,生态恢复面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XX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463962.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3962.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9351.15元,下降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3864.96元,卫生健康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 16866.27元,农林水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78416.68 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调出3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463962.17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071.85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213890.32元,占总支出的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9351.15元,下降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864.96元,卫生健康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16866.27元,农林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8416.68 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调出3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0071.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484.87元,下降6.3%,主要原因分析: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支出145829.12元,比上年减少88803.52元;

2.2130104事业运行(类)支出,比上年增加597796.4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1035.12元,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036.73元,占基本支出的4%2021年调出3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890.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33.72元,增长4.3%,主要原因为:2021农产品质量安全费,2021 农业生产发展经费增加。2021年检测站累计完成蔬菜水果快速检测4680个,累计合格4657个,合格率99.51%;其中蔬菜样品检测3855个,合格3838个,合格率99.56%;水果825个,合格819个,合格率99.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3962.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69351.15元,下降6%,主要原因分析: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支出145829.12元,比上年减少88803.52元;

2.2130104事业运行(类)支出,比上年增加597796.4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34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145829.12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休人员补助:400元。

20808死亡抚恤金支出:8112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1326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医疗保险支出113263.72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96357.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 %。主要用于:

2130104事业运行976188.39元。

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278.62元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130630.32元。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8326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036.72元,支出决算为15891.94元,完成预算的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891.94元,完成预算的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4136.2元,增长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494.64元,下降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00元,下降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主要原因: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91.94元,占2%;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元,占1.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91.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981.94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891.9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检测、抽样、调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分析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无相关使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资产总额334362.58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334362.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XX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产发展

2.项目基本情况:按照2021年快速检测应完成 “全县人口1.5批次/百人”的任务要求,2021年检测站累计完成蔬菜水果快速检测4680个,按照《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食品安全专项“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通知(保农便签[2021]732号)》要求,结合“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中明确的重点整治品种和保山市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蔬菜、水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与执法人员密切配合,按质按量完成了样品采集、信息上传、样品制样、寄送。协助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进行云南省茶叶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共计完成龙陵县内10个样品的采集样、信息录入。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按照2021年快速检测应完成 “全县人口1.5批次/百人”的任务要求,2021年检测站累计完成蔬菜水果快速检测4680个,按照《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食品安全专项“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通知(保农便签[2021]732号)》要求,结合“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中明确的重点整治品种和保山市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蔬菜、水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与执法人员密切配合,按质按量完成了样品采集、信息上传、样品制样、寄送。协助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进行云南省茶叶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共计完成龙陵县内10个样品的采集样、信息录入。

组织过程:①、按照《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食品安全专项“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通知(保农便签[2021]732号)》要求,结合“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中明确的重点整治品种和保山市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蔬菜、水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与执法人员密切配合,按质按量完成了样品采集、信息上传、样品制样、寄送。共采集样品22个,其中水果9个,蔬菜13个。

②、按照《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采样工作的通知》(保农便签[2021]733号)的文件要求,我站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采样任务144批次的样品抽样、制样工作,并按质按时冰冻后寄到了第三方检测公司。

③、根据《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龙陵县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龙农发〔2021〕86号)文件要求及任务安排。在农业执法大队及抽检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圆满完成了2021年种植业产品县级监督抽检任务。抽检镇安镇、腊勐镇、碧寨乡、勐糯镇四个乡镇的蔬菜、水果种植基地(大户)。共抽检蔬菜生产基地(大户)10个(户),抽检蔬菜样品19个,水果18个,检测均为合格,合格率100%。此次监督抽查共抽检了37个蔬菜、水果基地样品,进行了14种禁限用农药检测,未有超标样品检出。检测参数为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氧乐果、乐果、毒死蜱、水胺硫磷、六六六(4个同分异构体)、三氯杀螨醇14种禁、限用农药残留进行定量检测。检测项次1036项次。

④、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保农便签[2021]196号)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任务112个(批次)的样品抽样、制样工作,并按质按时冰冻后寄到了第三方检测公司。

⑤、协助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进行云南省茶叶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共计完成龙陵县内10个样品的采集样、信息录入。

⑥、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数量按照全县人口数“1.5份/千人”,503个样品。其中蔬菜样品448个,水果样品55个。对依据相关标准,对所抽样品进行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40多种农药残留进行定量检测、检测项次20120项次。超标1个,无筋豆,超标农药为氯氟氰菊酯,合格502个,合格率为99.8%。

⑦、协助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完成省例行监测抽样。其中蔬菜样品10个;水果样品2个;畜产品鸡肉样品2个,鸡蛋样品2个,猪肝样品2个,牛肉样品2个,猪肉样品2个。

⑧、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了“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验证结果为合格。

⑨、顺利通过2021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进一步确认了我站的检测能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共收到财政拨付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13890.32元,资金拨付及时。项目资金到账后,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指标内容及时足额付,做到专项核算。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收到财政拨款213890.32元,用于支付2020年、2021年工作交通费支出213890.32元,资金使用指标为2019年、2020年结余指标。资金支付符合规定。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支出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申请的资金与具体实施的内容相符,与下达资金的内容相符,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行为。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财政拨款数213890.32元,实际支出数213890.32元,执行率100%

质量指标:完成发放一次性年终奖213890.32元

时效指标:于2022年8月全额发放完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改善了农业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生态效益:绿化、美化环境,改善农业生产的服务条件和质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对象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于2021年8月底完成全额发放

6. 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6分,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规范了资金的使用。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是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实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二是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重点关注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科学决策、合理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评价的经验: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①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②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经费落实后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采购进度。

③落实资金监管。总工会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④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1年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龙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县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1年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0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年初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设定有关规定执行。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我单位2021年度全年项目收入 213890.32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无违规问题发生。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设定绩效目标,围绕绩效目标值开展工作

(2)自评指标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

(3)自评组织过程: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对照绩效目标设定值开展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良好

(1)投入情况分析: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适合,“三公经费”变动率:无(为2021年合并单位),变动比率合理,预算安排上年结转项目资金0元。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2)过程情况分析:。预算数的调整均为落实国家政策,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资金支出进度按时拨付,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3)产出情况分析:所有财政拨款资金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县农业农村局会计核算中心工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用于保障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等日常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无。

(4)效果情况分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不够,年初预算数与结算数有差异,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不够,对当年度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不多,预算和实际支出调整有差异。

(3)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准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4)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准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5)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

(6)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预算绩效评价等相关制度,加强学习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精细化管理。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6.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规范了资金的使用。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经费落实后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1年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