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1-0924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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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农业环境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认证。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扎实开展外来入侵生物薇甘菊等调查
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外来入侵生物调查。通过调查,共发现紫茎泽兰、水花生等外来入侵生物,累计发生总面积1746219.9亩,其中:紫茎泽兰1063200亩、水花生20186亩、刺苋200亩、飞机草257800亩、水葫芦2060亩、马缨丹11530亩、薇甘菊1869.9亩、大薸780亩、假臭草84420亩、三叶鬼针草102500亩。
(二)薇甘菊预警监测及防控工作
截止2020年12月2日,全县薇甘菊累计发生点63个,涉及8个乡镇,30个村委会,发生面积5145.64亩,已恢复生态20个点,恢复面积3280.94亩,发生面积1869.9亩,其中,农地663亩、林地898亩、其它生境308.9亩,比2019年1911.9亩减少42亩,减少了2.2%。建设综合防控示范区1800亩,防除效果95%以上,危害面积控制在10%以下,建立监测点25个,生态恢复面积63.76%。
1、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开展了秋季防控工作,县、乡、村共召开薇甘菊技术培训会11场(次),培训32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份。共出动防控160人(次),防控专用车辆54辆(次)。2020年全县薇甘菊发生面积1869.9亩,涉及8个乡镇,23个村委会,完成示范面积1800亩,防除面积42亩,防除5300亩次,防除效果达96.8%,危害控制在3.8%,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
2、加强薇甘菊预警与监测工作
建立薇甘菊预警监测点25个,监测面积75000亩,分布在全县10个乡镇,监测点专人负责。全县阻截带11条,阻截带总长达259公里,基本覆盖与缅甸、周边州市、县区接壤的区域。2020年全县新发现薇甘菊发生点17个,危害面积54.8亩。
3、多举措防除,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一是利用薇甘菊防控的黄金时期(开花前),采取人工防除与化学防除相结合的方式,在薇甘菊开花期前组织全面防除;二是把防除农药提供给发生区农户,由农户自行防除。2020年,全县薇甘菊防控5300亩(次),亩平均达2.8次,恢复面积42亩。
(三)“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
1、“三品一标”认证情况
2020年,全县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单位(企业)9个,22个产品,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单位(企业)4个、产品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单位(企业)2个、产品2个,绿色食品认证单位(企业)3个、产品14个。
开展专项检查行动2次:一是开展2020年春节和“两会”期间“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查;二是10月份开展绿色食品标志规范使用行动工作。
出动执法人员和车辆情况。一年来,深入用标企业4个,地标产品持证单位2个,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7个,共出动执法车辆8辆(次),执法人员35人(次)。
(四)国家级疣粒野生稻原生境保护区管护
2020年,开展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保护意识;二是每季度深入保护区开展调查工作1次,全年巡查4次;三是对保护区标志牌、警示牌、固定宣传标语、围栏、守护房等进行维护维修;四是加强对保护区守护人员管理;五是及时发放守护人工资。
2020年,11个监测点共481株,2020年由于雨水充沛飞机草等伴生植物增多,龙陵县疣粒野生稻种群数量呈下降趋势,2020年11个监测点共481株,同比上年减少24%。
(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
完成受污染耕地点位核实及采样35个,2020年6月8日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龙政函[2020]23号(附件:龙陵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龙陵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龙陵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2020年8月17日完成黄区22187.15亩(414个斑块)红区3830.46亩(75个斑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保山市龙陵县种植情况及措施调查表”。完成了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及细化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实施方案,完成了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任务。
(六)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
2020年共完成蔬菜快速检测3086个,合格3071,合格率99.19%;其中蔬菜2667个,合格2645个,合格率99.18%;水果419个,合格416个,合格率99.28%。
(七)顺利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复评审”,取得双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成为全省以新标准率先通过复评审的检测机构,为我县的质量强县建设增砖添瓦。
(八)顺利通过“2020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进一步证明了我站检测能力的“准确、及时、高效、可靠”。
(九)定量分析检测工作
“2020年1份/千人定量检测”300个样品完成情况:2020年共完成定量分析20个样品,其中蔬菜样品15个、水果样品5个。依据相关标准,对所抽样品进行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等40种农药残留进行定量检测。超标样品1个,合格率95%。完成280个蔬菜样品的抽样及送检,合格率100%。
协助德宏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完成省例行监测畜产品抽样鸡肉2个,鸡蛋2个,猪肝2个,牛肉2个,猪肉2个。
协助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完成省例行监测农产品抽样15个,其中蔬菜采12个(批发4个,市场8个),水果3个(批发3个)。
(十)加点脱贫攻坚内容
干部职工以“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及时为贫困户出谋划策、巩固脱贫成效,尽力帮助挂钩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决胜脱贫。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临时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33313.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3313.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元,增长854516.24,125.89%,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增88803.52元,卫生健康收入增加79813.46元,农林水收入增加589962.6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33313.32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556.72元,占总支出的86.65%;项目支出204756.6元,占总支出的13.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54516.24元,上升125.89%,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88803.52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9813.46元,农林水支出增加589962.6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854516.24元,上升125.89%,主要原因为: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支出159694.08元,比上年增加88803.52元;
2.2130104事业运行(类)支出,比上年增加597796.44元。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93.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75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3656.6元,增长870.41%,主要原因为:2020食品安全监督专项补助经费,2020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3313.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54516.24元,上升125.89,主要原因为: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支出,比上年增加88803.52元;
2.2130104事业运行(类)支出,比上年增加597796.4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20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68206.08。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012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30129.9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1794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1%。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117940.6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0元,支出决算为、24900元,完成预算的15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900元,完成预算的9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49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9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000元,增加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正常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00元,占63.85%;公务接待费支出9000元,占36.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9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行政单位无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单位、无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无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资产总额445396.02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445396.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检测站2019年终一次性奖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发放2019年年终一次性奖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项目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相关要求。
组织过程: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上报龙陵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共收到财政拨付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4756.6元,资金拨付及时。项目资金到账后,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指标内容及时足额付,做到专项核算。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收到财政拨款204756.6元,用于支付2019年、2020年工作交通费支出204756.6元,资金使用指标为2018年、2019年结余指标。资金支付符合规定。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支出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申请的资金与具体实施的内容相符,与下达资金的内容相符,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行为。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财政拨款数204756.6元,实际支出数204756.6元,执行率100%
质量指标:完成发放一次性年终奖204756.6元
时效指标:于2020年8月全额发放完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改善了农业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生态效益:绿化、美化环境,改善农业生产的服务条件和质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对象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于2020年8月底完成全额发放
6. 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6分,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规范了资金的使用。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是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实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二是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重点关注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科学决策、合理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评价的经验: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①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②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经费落实后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采购进度。
③落实资金监管。总工会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④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0年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龙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县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0年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0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年初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设定有关规定执行。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我单位2020年度全年项目收入204756.6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无违规问题发生。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设定绩效目标,围绕绩效目标值开展工作
(2)自评指标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
(3)自评组织过程: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对照绩效目标设定值开展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良好
(1)投入情况分析: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适合,“三公经费”变动率:无(为2020年合并单位),变动比率合理,预算安排上年结转项目资金0元。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2)过程情况分析:。预算数的调整均为落实国家政策,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资金支出进度按时拨付,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3)产出情况分析:所有财政拨款资金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县农业农村局会计核算中心工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用于保障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等日常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无。
(4)效果情况分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不够,年初预算数与结算数有差异,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不够,对当年度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不多,预算和实际支出调整有差异。
(3)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准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4)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准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5)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
(6)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预算绩效评价等相关制度,加强学习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精细化管理。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6.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规范了资金的使用。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经费落实后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0年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