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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0-0918007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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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卫生监督、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使全县动物减少疫病发生和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2)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

(3)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

(4)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宣传和培训工作

在乡镇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厂和活畜交易市场喷刷宣传标语26条,与屠宰场(点)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书》7份,在定点屠宰场、乡镇畜牧兽医站、村民委员会和规模养殖场张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挂图》、《畜产品质量宣传挂图》300张。2019年2月组织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培训一期38人次,电子出证开展面达100%。5月和6月分别到镇安、象达镇组织法律法规及检疫监管培训2期150人次,同时,不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安排所内5人参加了省所组织的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

2、检疫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抓好产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检疫申报、受理、现场检疫、畜禽标识查询、检疫记录、检疫出证等行为,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相关检疫规程的规定,依法开展检疫工作。全县以乡镇为单位共设立报检点10个,10个乡镇121个村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面达100%,全年完成产地检疫猪、牛、羊、禽分别为9.82万头、9.89万头、7.59万只和15.27万只。实现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100%,生猪产地检疫率达70%以上。二是抓好屠宰检疫工作。7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都派驻了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工作,共屠宰检疫猪4.7万头,检出病害猪肉30头,2250公斤,对检疫出的病害猪向相关责任人下达了《检疫处理通知单》,监督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实现了定点屠宰动物检疫率、检疫合格动物产品出证率、检出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三个100%。三是抓好引种检疫审批工作,强化企业向外引种申报意识。按照《云南省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办事须知》要求,龙陵县肉牛产业指挥部办公室制发了《龙陵县种牛引种审批程序》(龙牛指办发〔2018〕1号)文件,明确了种牛引进的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2019年引种申报备案黄牛8463头、生猪144头。

3、畜禽养殖、流通和屠宰环节监管工作

认真做好畜禽养殖、流通和屠宰环节监管工作,围绕“地方政府负总则、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养殖和屠宰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生产经营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将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分解到站,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屠宰行业监管。加强对龙陵县兴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县城及乡镇屠宰场(点)监管,启动县城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督促企业认真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屠宰检疫申报、“瘦肉精”检测、非洲猪瘟检测、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制度,确保上市猪肉产品安全。二是强化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管。对规模养殖场严格审核《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证条件,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全县共有214家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备案登记,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对县内的1个家国家级示范场、4个省级示范场由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挂牌共同监管,对其他享受过项目扶持的14家生猪养殖场、2家肉牛养殖场、2家蛋鸡养殖场、2家龙陵黄山羊养殖场县乡两级畜牧部门重点纳入监管,与养殖场业主签定《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书》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养殖场建立了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要求规模养殖场监管责任到人,负责养殖户建立养殖档案、防疫条件审核、消毒和无害化处理,使其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病死动物和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产品质量有源可溯,确保养殖安全。对外引禽苗严格执行引进申报制和报检制,对规模养禽场和市场卖禽苗户发放防控告知书97份,通过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无禽流感疫情发生。三是强化移动监管。对县城活禽交易和屠宰市场严格执行1110制度,定于每月22日为休市日。加强全县牲畜贩运户、屠宰户、规模养殖户监管,建立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并签定《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书》、《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书》,共签定609份,有效遏制疫情在流通环节传播扩散蔓延。四是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认真做好查证验物工作,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全县2个活畜交易市场由所属乡镇畜牧兽医站按期、按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监管,交易市场消毒设施完善,防疫措施到位,监督检查记录完整规范,严格执行准入制度。

4、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按照省、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继续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溯源系统基础信息管理、维护以及动物标识的申购、签收、发放工作。全年定购猪耳标13万套、牛耳标6.5万套、羊耳标1.9万套。

5、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全县使用的所有检疫证章标志全部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订购后统一管理发放,由专人负责检疫证章标志的发放和检疫证明存根回收保管及销毁登记工作。通过自查,无丢失、伪造、转让、买卖检疫证明等现象发生。

6、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结合畜产品安全监管项目的实施,以“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肉食品放心工程等工作为契机,抓好全县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饲料兽药的监管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4次,共出动执法车辆20辆次,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饲料、兽药经营户47户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47份,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门店是否有过期兽药,同时对照2019年来农业部通报查处假兽药所列非法企业名单和抽检不合格兽药清单进行清理,对禁用饲料添加剂、过期饲料进行了清理,并对饲料经营户的购销台账进行检查。检查组每到一处都严格审查产品质量,认真查看购销记录,发现问题现场处理,通过严格监督执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了实效,推进了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二是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饲料、兽药质量抽样检验工作。2019年我县抽样检验饲料10批、兽药4批,饲料全部合格,合格率100%,兽药合格2批,不合格2批,合格率50%,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做好兽药GSP的认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兽药GSP管理,全面推进第二轮兽药GSP认证工作。全县共有29家兽药经营户通过兽药GSP认证,全部在云南省兽药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审核率达100%,确保投入品安全。四是做好“瘦肉精”的检测工作。在10个规模养殖场、7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了“瘦肉精”检测880份,其中养殖环节280份,屠宰环节600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五是认真做好畜禽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进行药物残留和“瘦肉精”检测,2019年5月配合曲靖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代表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抽样工作,共抽样8批次,其中屠宰环节鸡肉2批次,养殖环节鸡蛋1批次,农贸市场鸡蛋1批次,养殖环节采猪尿2批次,屠宰环节猪肉2批次。猪尿用快速检测卡进行现场检测,猪肉、鸡肉和鸡蛋封样进行实验室检测,结果合格。

7、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树立“查办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执法理念,敢于办案、善于办案、勇于办案,以执法办案来树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权威性。2019年共办理案件148件(其中:动物防疫案件143件,屠宰案件3件,兽药案件2件),共处罚款335多万元。2件案件被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评为优秀案件,1件案件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优秀案件,并推荐到农业农村部评查,结果未出。在处理案件时,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27,652.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7,652.59元,占总收入的96.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77%。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742.89元,减少3.09%,其他收入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

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742.89元。一是由于养老保险增加及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加3798.9元;二是由于执行财政压缩公用经费相关规定,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4541.79元,其中:办公费减1541.41元,水费减1650.00元,印刷费减2510.00元,电费减2149.98元,邮电费减131.58元,差旅费减2588.94元,会议费减5309.00元,培训费减7560.00元,招待费减835.00元,工会经费减17060.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2205.00元。

2、其他收入增加50000.00元。从龙陵县农业农村局龙财综[2019]6号龙陵县畜牧兽医局办案费中拨入办案经50000.00元,用于执法办案工作办公费、印刷费、办公用具、差旅费等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27,652.59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652.59元,占总支出的96.23%;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0742.89元,减3.09%,主要原因:由于养老保险增加及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加3798.9元;由于执行财政压缩公用经费相关规定,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4541.79元,其中:办公费减1541.41元,水费减1650.00元,印刷费减2510.00元,电费减2149.98元,邮电费减131.58元,差旅费减2588.94元,会议费减5309.00元,培训费减7560.00元,招待费减835.00元,工会经费减17060.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2205.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从龙陵县农业农村局龙财综[2019]6号龙陵县畜牧兽医局办案费中拨入办案经费50000.00元,用于办案支付办公费7800.00元,印刷费支付3,024.74元,差旅费支付28,03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残疾人保障金)支出11,143.26元。增加固定资产打印机1台3,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7,652.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742.89元,下降3.09%,主要原因:由于养老保险增加及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加3798.9元;由于执行财政压缩公用经费相关规定,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4541.79元,其中:办公费减1541.41元,水费减1650.00元,印刷费减2510.00元,电费减2149.98元,邮电费减131.58元,差旅费减2588.94元,会议费减5309.00元,培训费减7560.00元,招待费减835.00元,工会经费减17060.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2205.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99%,人均123913.3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1%,人均3851.9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从龙陵县农业农村局龙财综[2019]6号龙陵县畜牧兽医局办案费中拨入办案经费5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办案支付办公费7800.00元,印刷费支付3,024.74元,差旅费支28,03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残疾人保障金)支11,143.26元,增加固定资产打印机1台3,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652.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3%。与上年对比减少40742.89元,下降3.09%。主要原因:由于养老保险增加及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加3798.9元;由于执行财政压缩公用经费相关规定,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4541.79元,其中:办公费减1541.41元,水费减1650.00元,印刷费减2510.00元,电费减2149.98元,邮电费减131.58元,差旅费减2588.94元,会议费减5309.00元,培训费减7560.00元,招待费减835.00元,工会经费减17060.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220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2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93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412.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525.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27,43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26748.00元、津贴补贴254352.00元、奖金32239.00元、绩效工资25982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52.64元、办公费13524.19元、印刷费3024.74元、邮电费1680.9元、差旅费38686.00元、公务接待费566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9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43.2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5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60.00元,完成预算的8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95.00元,完成预算的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65.00元,完成预算的85.2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040.00元,下降12.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05.00元,下降1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5.00元,下降12.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5.00元,占72.31%;公务接待费支出5,665.00元,占27.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95.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6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本单位检查各项工作及各乡镇兽医站、合作社到单位办理检疫电子出证、车辆备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行政单位0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28834.79元,其中,流动资产10179.51元,固定资产18655.28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00782.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671.3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0001.84元,固定资产减少3669.5元,其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7469.5元,固定资产(打印机)增加38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

龙财综[2019]6号龙陵县畜牧兽医局办案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1)从龙陵县农业农村局龙财综[2019]6号龙陵县畜牧兽医局办案费中拨入办案经费50000.00元。

(2)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完成2019年龙陵县境内动物及动物产品非法运输案件办理,树立“查办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执法理念,敢于办案、善于办案、勇于办案,以执法办案来树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权威性。2019年共办理案件148件(其中:动物防疫案件143件,屠宰案件3件,兽药案件2件),共处罚款335多万元。其中有2件案件被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评为优秀案件。在处理案件时,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用于办案支付办公费7800.00元,印刷费支付3,024.74元,差旅费支28,03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残疾人保障金)支11,143.26元,增加固定资产打印机1台3,8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龙陵县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第一期)资金的通知》(龙财综[2019]6号)实施方案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共办理案件148件(其中:动物防疫案件143件,屠宰案件3件,兽药案件2件),共处罚款335多万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打击动物及动物产品非法运输成效明显,可长期持续。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涉及群众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自评,我单位支出内容符合申报要求,完成了建设内容,达到了绩效建设目标。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相关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绩效自评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评价结果可以做为公开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加强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3)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属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事业单位。2019年有人员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退休人员5人。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卫生监督、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动物卫生监督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19年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27,652.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7,652.59元,占总收入的96.23%;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77%。与上年对比增加9257.11元,增长0.7%;2019年度支出合计1,327,652.59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652.59元,占总支出的96.23%;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77%;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0742.89元,减3.09%,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2)自评指标体系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3)自评组织过程

准备阶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实施阶段: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总结阶段: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2019年度我单位成立领导小组,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过程情况分析

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反映出部分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

(3)产出情况分析

加快畜牧业服务工作有效推进,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效率。经济效益:改善了农业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强化畜牧兽医项目建设,提升畜牧产业安全保障,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社会效益:加快推进畜牧兽医项目建设,提升农民养殖技术,促进畜牧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生态效益:通过畜牧项目实施,如动物卫生、粪污处理等建设,为市场提供健康、卫生肉食品作保障。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效果情况分析

结合部门预算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通过评价认为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年终履职目标衔接紧密。一致自评本单位为合格。

4.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部门整体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5.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了单位规范使用资金。

6. 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3)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