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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19-0920007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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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水产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水产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水产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水产技术推广站隶属于农业局下设的二级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相关的职能业务范围是: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渔业生态环境,搞好鱼类资源的保护,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加强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渔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养殖许可证、苗种生产许可证及开展船舶检验;依照“依法治鱼”服务于社会的原侧,对违反《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进行处罚;组织开展水产卵幼体及其成品、渔用饲料、药物检疫查处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开展渔业技术宣传推广及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全年完成稻田种养结合技术推广55300亩,其中指导开展样板示范面积1005亩,全年共完成乡(镇)级渔民技术培训4期、420人次;省级推广人员培训3期4人次;完成渔业公共信息服务县(市)级、乡(镇)160户。乡(镇)级电话热线38条。印发技术推广宣传资料2050份;参加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样品抽样一个批次4个样,合格率100%。

二、渔业养殖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认识,强化工作领导和责任意识

龙陵县水产站紧紧围绕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抓好渔业生产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为主导,进一步加大对水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组建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水产股、水产站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渔业生产及渔政管领导小组。积极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实施有计划、有组织地抓好各项渔业科技措施的落实,建立和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质量保障及各项许可制度建设,积极地推动了全县渔业增长方式的有效转变。2018年,龙陵县共完成各类养殖面积65995亩,全县完成水产品总产量7400吨,实现渔业总产值14656万元。其中:完成池塘养殖面积2609亩,产量1826吨,指导水库养殖面积8125亩,产量2914吨,推广稻田养鱼面积55300亩,其中在龙江、象达、碧寨等乡镇共组织实施稻田种养示范面积1005亩,稻田养鱼总产量2160吨。自然捕捞产量500吨,完成计划任务100%。

(二)认真组织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根据《渔业法》和云南省渔业条例,并结合我县适宜发展水产养殖状况。积极深入对库区和适宜水产养殖区,依法、依规及辖区管理权属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水域滩涂养殖发展规划,目前已编报结束,结合现状及规划,对影响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全及生产生活的严加清查或取缔,严格实行养殖许可制度,迄今共办理养殖许可证28个,有效管控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结合养殖滩涂规划 积极推进健康养殖及现代特色养殖建设

龙陵县水域资源丰富,水产养殖历史悠久,结合实施对全县辖区“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的划定及编写上报,组织按照绿色优先的发展要求,我县以龙陵县象达渔业有限公司为代表,全县23家渔业小微企业及一家渔业生态养殖协会为支撑。带动全县水产健康养殖达到了80%以上,龙陵县申报的象达渔业有限公司,曾获得了省级和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

(四)加大水产养殖监管 促进渔业产业和谐发展

我县稻田养鱼有着较好的历史基础和条件,也是部分乡镇农民增收节支的一项主导产业。近几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建设高原特色渔业这一目标。按照省、市及县主管局下达全县渔业生产指导性计划,利用涉及千家万户的稻田资源,以龙江乡为核心区,加大了全县稻田养鱼示范推广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指导及组织不同区域示范推广服务工作,巨大地带动和促进了资源向效益型方面的转变,使这块传统的潜在资源得到了充分的挖掘。2018年结合大力发展稻田种养综合技术示范,与龙江乡举办“稻花鱼节”相衔接,为打造绿色食品产业链奠定了良好基础,带动了当地休闲旅游业,农旅结合,促进了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共同发展。 在抓好这一产业的同时,还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全县各个流域及养殖场和库区:一方面加大对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的宣传: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库区和坝塘搞好健康养殖,并对水污染现象和水产养殖用药进行了督查和指导,加大了对水生动物的防疫,以及网箱养鱼的监管及合理利用。在开展工作中,对发现不依法依规执行的:一是及时提出整改:二是给予警告或当即撤消。

三、渔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龙陵县渔政管理站在编人员4人,肩负全县水产技术推广和渔业养殖指导工作外,还担负全县辖区内渔政管理工作任务:

(一)完成渔业行政执法工作:龙陵县渔政管理站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为提升全站人员执法能力和相关法规知识水平,在加强日常学习的基础上,于2018年11月1至9日全站3人到红河参加了全省基层体系项目培训,合格率100%。针对5月份发生在龙新乡辖区内1起投毒鱼案,在县公安局、龙新乡政府的配合下,进行了核查,并对其当事人杨某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还对11起违法电捕鱼进行了现场处理及销毁。通过安全生产检查,提高了渔民对渔业安全生产及质量的重要性认识。

(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随着社会行为对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诸多考验和挑战,为进一步加强渔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执法工作的开展。在开展渔政管理工作过程中,结合开展渔业技术推广和深入现场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行政许可法》、《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云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认识和宣传,积极对养殖场和经营饲料添加剂、兽用药门市部进行督查。全年来共出动车辆12辆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养殖户47家,整治重点养殖区域4个,微信平台宣传20次,指导和开展培训6场次,共124人次,监测养殖场所3个,出动监测18人次,监测抽样数量24千克,合格24千克,监测合格率100%,签定安全生产及质量保证责任书33份。通过安全生产检查,提高了渔民对渔业安全生产及质量的重要性认识。

四、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及财经纪律,严把财务工作关

在抓好技术服务和渔业管理的同时,还不失时机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挂包帮、项目申报等工作。利用开展警示教育相结合,全年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自检自查,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观念和提高办事效率,清洁自身和家园、服务群众等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各个环节,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抓好几年来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并对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执行龙陵县农业局关于财务报销管理的规定,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龙陵县农业局公务出差审批制度(暂行)》、《龙陵县农业局培训管理规定(暂行)》等规范本站各项经费支出报销管理制度,严防违规违法行为的产生。水产站全年共拨入人员经费463609元、公务经费31936元,均用于全年人员工资、办公、执法、职工在外学习(到乡镇指导渔业养殖、安全生产)差旅费、乡镇级养殖户培训、报刊杂志、公杂费、残疾人保障金等开支年终收支计零。

五、扶贫攻坚工作

按照县农业局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全站抽调三分之一人员驻三家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驻村后认真了解了本村基本情况,认真学习脱贫攻坚有关业务知识、政策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贫困户走访调查,狠抓帮扶工作落实,工作中积极主动,不拖扶贫攻坚任何一个环节后腿,确保驻村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水产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66,107.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107.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3,196.44元,减少12.81%。

其中:基本支出收入增86803.56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63,670.9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13,132.65元;

项目支出收入减160000元:执法监管项目减1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减1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66,107.56元。其中:基本支出566,107.5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3,196.44元,减少12.81%。

其中:1.基本支出收入增86803.56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63,670.9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13,132.65元;

2.项目支出收入减160000元:执法监管项目减1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减1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水产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6,107.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803.56元,增加15.7%,主要原因: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比上年减少24000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类)支出,比上年增加1200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支出,比上年增加3928元;

4.2130104事业运行(类)支出,比上年增加95675.56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水产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000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分析是:

1.2130110执法监管(类)支出,比上年减少10,000元;

2.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类),比上年减少1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107.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3,196.44元,减少12.81%,主要原因为: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比上年减少24000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类)支出,比上年增加1200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支出,比上年增加3928元;

4.2130104事业运行(类)支出,比上年增加95675.56元;

5.2130110执法监管(类)支出,比上年减少10,000元;

6.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类),比上年减少1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56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361.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95,54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4%。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495,545.9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元,支出决算为3,154.28元,完成预算的9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04.28元,完成预算的6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0.00元,完成预算的21.4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和压缩接待开支,开展单位厉行节约行动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22.60元,增长4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22.60元,增长5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元,增长15.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渔政执法用车老旧,维修费用增加;接待省、市级对口单位工作往来频繁,致使公务接待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4.28元,占76.22%;公务接待费支出750.00元,占23.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4.2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04.2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渔政执法(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级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资源保护督查、养殖技术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水产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陵县水产站部门资产总额74,542.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74,54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542

74542

43800

307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701.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01.4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1)项目资金情况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6.绩效自评结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1.项目名称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3)自评组织过程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过程情况分析 (3)产出情况分析(4)效果情况分析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