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06_A/2018-0921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21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龙陵县农机推广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机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机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机推广站是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组织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有关规定,其职责范围是:①参与制定本辖区内的农机化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②指导基层农机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机技术人员的推广活动;③承担同级农机行政部门和上级农机推广机构下达的农机化技术推广任务;④对适应于本区域应用的农业机械及技术进行实验、示范、研究开发、改进完善,组装配套,形成了直接用于生产的农机化生产技术;⑤提供农机化技术、机具、信息服务;⑥组织农机化技术的专业培训。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2017年龙陵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我县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2万元,受益农户357户,补贴机具404台,中央补贴100.02万元,销售总价360.095万元。其中:耕整地机械(微耕机、旋耕机)受益297户,补贴机具300台,中央补贴24.21万元;种植施肥机械(高速插秧机)受益1户,补贴机具1台,中央补贴2.7万元;收获后处理机械(果蔬和粮食烘干设备)受益51户,补贴机具72台,中央补贴56.03万元;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茶叶揉捻机)受益8户,补贴机具28台,中央补贴10.28万元;动力机械(轮式拖拉机)受益3户,补贴机具3台,中央补贴6.8万元。今年的补贴重点体现在收获后处理机械,即烤烟烘干设备和茶叶加工设备,占总补贴的67%。(备注:我站购买了2台手扶步进式插秧机,用于提供镇安农机合作社进行水稻机插)。
二、2017年龙陵县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情况
龙陵县农机推广站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组织保障、结合政策、创建专业合作社、积极引进新技术、抓好示范区、示范点的建设。
1、机插面积 龙陵县水稻育插秧从4月26日开始至6月21日结束,共计种植机插秧样板面积1079.6亩,其中勐糯镇样板完成785亩,镇安镇样板完成273亩,象达镇样板完成21.6亩。辐射带动周边机插秧面积共为5010亩,同比增长0.2%。10月,通过8个片区、32个点测产,机插秧平均产量为643公斤,相邻手工栽插的平均产量为627公斤,机插比手工栽培提高2.6%,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2、机械化程度 为了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一是镇安镇镇东农机合作社新购高速插秧机1台,龙陵县农机推广站新购手扶步进式插秧机2台,用于镇安镇水稻机插工作;引导镇安镇镇北村民周永则新购东方红454中型轮式拖拉机1台,配套旋耕机1台;新增微耕机29台、轮式拖拉机3台、旋耕机3台、粮食烘干机1台。该项目区完成机械化整地(翻、施、耙、压、平)面积5010亩,机械化整地达100%,
3、机收面积 在气候条件非常不利的条件下,项目区完成机械化收获面积5010亩,完成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农机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农机推广站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机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73,674.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3,674.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3,823.63元,增长0.95%,主要原因为:
1.2019999一般公共服务(类)资金,新增收入66,000.00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类)资金,减少收入342,711.81元,原因是2016年11月我县退休人员工资统一划归社保管理;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资金,新增收入149,093.2元,原因是以前年度养老保险都是由财政统一列支,2016年年末才改由单位处行列支,所以比上年增加;
4.213104事业运行(类)资金,新增收入261,442.24元;
5.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资金,减少收入12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机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93,674.72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674.72元,占总支出的86.2%;项目支出220,000元,占总支出的1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91,478.76元,增长22.38%,主要原因为:
1.2019999一般公共服务(类)资金,新增支出66,000.00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类)资金,减少支出342,711.81元,原因是2016年11月我县退休人员工资统一划归社保管理;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资金,增加支出149,093.2元,原因是以前年度养老保险都是由财政统一列支,2016年年末才改由单位自行列支,所以比上年增加;
4.213104事业运行(类)资金,增加支出261,442.24元;
5.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资金,增加支出
200,000.00元;
6.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类)资金,减少支出-42,344.8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机推广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3,674.72元。与上年对比增133,823.63元,增长10.79%,主要原因为: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资金,新增支出66,000.00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类)资金,减少支出342,711.81元,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划归社保统一管理。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资金,增加支出149,093.2元;
4.2130104行政运行(类)资金,增加支出261,442.2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52%,人均110398.6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8% ,人均4345.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机推广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655.13元,增长252.88%,主要原因为:
1.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资金,增加支出2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62.2130100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类)减少支出2,344.8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农机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3,674.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1,478.76元,增长22.38%,主要原因为: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资金,新增支出66,000.00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类)资金,增加支出-342,711.81元,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划归社保统一管理。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资金,增加支出149,093.2元;
4.2130104行政运行(类)资金,增加支出261,442.24元;
5.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资金,增加支出
200,000.00元;
6.2130100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类)资金,减少支出42,344.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发放2017年改革性补贴和政府提高 奖励性绩效工资;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6%,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离退休金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246,15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务费支出
1,026,157.72元,项目支出22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农机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05元,支出决算为2,205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05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本部门不存在年初预算漏报的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次数,所以完成预算的100%;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龙陵县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所以完成预算的10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50元,增长-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元,增长-2.2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2)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支出减少50元,是因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20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0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龙陵县农机推广站日常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农机推广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陵县农机推广站部门资产总额821,067.28元,其中,流动资产330,801.28元,固定资产490,2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538.7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1,538.72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7,68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7,68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耗材,设备购置等。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我单位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100%,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适合,“三公经费”变动率比率合理,县本级预算安排上年结转项目资金200,000.00 元、部门预算项目资金20000元、年末项目资金支出220,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调整数为220,000.00元,预算数的调整均为落实国家政策,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80,000.00元,比上年200,000.00元减少了120,000.00元。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3.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我单位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2万元,受益农户357户,补贴机具404台,中央补贴100.02万元,销售总价360.095万元。其中:耕整地机械(微耕机、旋耕机)受益297户,补贴机具300台,中央补贴24.21万元;种植施肥机械(高速插秧机)受益1户,补贴机具1台,中央补贴2.7万元;收获后处理机械(果蔬和粮食烘干设备)受益51户,补贴机具72台,中央补贴56.03万元;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茶叶揉捻机)受益8户,补贴机具28台,中央补贴10.28万元;动力机械(轮式拖拉机)受益3户,补贴机具3台,中央补贴6.8万元。(备注:我站购买了2台手扶步进式插秧机,用于提供镇安农机合作社进行水稻机插)。
水稻育插秧技术推广从4月26日开始至6月21日结束,共计种植机插秧样板面积1079.6亩,其中勐糯镇样板完成785亩,镇安镇样板完成273亩,象达镇样板完成21.6亩。
4.效果情况分析
今年的补贴重点体现在收获后的处理机械,即烤烟烘干设备和茶叶加工设备,占总补贴的67%,推进了我县烤烟和茶叶烘干技术的提高;通过我站水稻育插秧技术推广,辐射带动周边机插秧面积共为5010亩,同比增长0.2%,10月份通过8个片区、32个点测产,机插秧平均产量为643公斤,相邻手工栽插的平均产量为627公斤,机插比手工栽培提高2.6%,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同时推进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镇安镇镇东农机合作社新购高速插秧机1台,龙陵县农机推广站新购手扶步进式插秧机2台,用于镇安镇水稻机插工作,镇安镇镇北村民周永则新购东方红454中型轮式拖拉机1台,配套旋耕机1台,新增微耕机29台、轮式拖拉机3台、旋耕机3台、粮食烘干机1台,完成率100%,达到预期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机推广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