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06_A/2017-0926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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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植保植检站是龙陵县农业局的下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病虫害预测测报、植物检疫、农业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农药监管等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搞好预测预报,为各级领导提供防治决策依据;组织并指导全县开展大面积农作物病虫草鼠防治工作。
搞好新农药的试验、示范,推广植保新技术、新农药;探索将病虫草鼠对农业生产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新措施,为农业生产的增收、农民收入的增加当好参谋。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依法开展植物检疫检验;依据国家《植物植检条例》、农业部《实施细则》组织贯彻植物检疫法律和法规、行使植物检疫组织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承办检疫审批、检疫检验、签发证书,组织疫情普查,制定封锁和消灭措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对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的抽样检测,加强对农药市场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提供植保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总体情况(大小春全年):2016年全县各类农作物、总播种面积:85.14万亩。病虫草鼠害累计发生:120.13万亩次。防治面积:198.33万亩次,换回损失:2581.81万公斤(其中粮食换回:1607.57万公斤)。化学防治面积:89.43万亩次(相对往年减少)。生物防治面积:52.35万亩次(相对往年增大)。物理防治面积:56.55万亩次(相对往年增大)。
1、大春科技措施开展情况:绿色防控样板1800亩;
2、统防统治:全县依托烟草公司成立的、(合并后)9个专业化统防组织和农户自发组织的机防队来开展完成。作业能力:4110亩每天。从业人员(持证):137人(持证39人)。拥有植保小型机械:277台(电动)。全年专业化统防面积(亩次):12.933万亩次。
3、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全县农药经营单位:169个。从业人员:287人。取得上岗证人数:211人。签订农药安全销售使用责任书:169份。
4、绿色防控工作:全年完成绿色防控总面积:29.7万亩次(包括两烟、茶叶等所有农作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推广应用、灯光、黄蓝板、性诱、蚜茧蜂等“以虫治虫”生物防治、稻鱼工程、稻鸭共养及一些机械方法防治应用面积)。绿色防控率:23%。综合防治效果:≥55%以上。防治样板:1800亩(十个乡镇)应用作物:两烟、茶叶、果园、蔬菜、水稻、玉米、石斛等。
5、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全县建立测报点:13个。专业从事人员:2人。发布预报信息4期(其中龙陵电视台一期)。预报准确率和及时性:中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植保植检站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871936.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1936.3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762928.04元对比增109008.3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财政返还部分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068821.97元。其中:基本支出571936.37元,占总支出的53%;项目支出496885.6元,占总支出的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951383.36元对比增117438.61,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56494.77元、农林水支出增10330.2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植保植检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1936.37元。与上年464828.04对比增107108.33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农林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植保植检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6885.6元。与上年486555.32元对比增10330.2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努力向上级争取项目支持。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农业支出496885.6元(病虫害控制支出289235 元,防灾救灾支出207650.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8821.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951383.36元对比增117438.61元,主要原因分析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农林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105.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88257.5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48.4元。
2.农林水(类)支出966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469830.4元、病虫害控制289830元、防灾救灾207650.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0元,支出决算为77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0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30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单位认真执行会计制度严格控制接待人次等。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30元,下降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0元,下降42.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7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中发生的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支出0元对比增0元,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0(相关使用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79.1221万元,实际采购69.2350万元,其中货物类69.23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