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06_A/2017-092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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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龙陵县土壤肥料工作站主要是搞好农化分析、组织实施田间肥效试验示范课题、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对农作物的提质增效、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污染源、保护全县生态环境,促进粮食生产持续发展。
2.机构人员情况:有事业机构1个,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全站有在职人员6人,其中:高级农艺师1人、农艺师5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当年无变动。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没有项目补贴资金,用历年结余资金举办5块1450亩核心示范区,带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8.2万亩。通过技术实施,效果显著,累计增加作物产量2518.5万千克,新增粮食915.4万千克,节本增效1633.6万元,平均亩节本增效42.76元。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2016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38.2万亩,其中:水稻7.6万亩、玉米7.5万亩、马铃薯4.7万亩、大麦2.9万亩、烤烟3.1万亩、茶叶4.5万亩、甘蔗6.2万亩、其它作物1.7万亩;应用配方肥面积17.8万亩;化肥施用量(折纯)0.47万吨;技术覆盖全县10个乡镇,覆盖率100%。
二是通过测土配方技术推广取得显著效果,累计增加作物产量2518.5万千克,新增粮食915.4万千克,节本增效1633.6万元,平均亩节本增效42.76元。其中:水稻测土配方施肥区比习惯施肥平均每亩增产35.2千克,累计新增水稻267.5万千克、平均每亩节本增效59.6元,合计节本增效453万元;玉米测土配方施肥区比习惯施肥平均每亩增产39.2千克,累计新增玉米294万千克,平均每亩节本增效48.8元,合计节本增效366万元;甘蔗测土配方施肥区比习惯施肥平均每亩增产98.6千克,累计新增甘蔗611.3万千克,平均每亩节本增效32.2元,合计节本增效199.6万元;茶叶测土配方施肥区比习惯施肥平均每亩增产12.1千克,累计新增茶叶54.5万千克,平均每亩节本增效32.1元,合计节本增效144.5万元;烤烟测土配方施肥区比习惯施肥平均每亩增产5.2千克,累计新增烤烟16.1万千克,平均每亩节本增效48.4元,合计节本增效150万元;大麦测土配方施肥区比习惯施肥平均每亩增产49.7千克,累计新增大麦144.1万千克,平均每亩节本增效32.4元,合计节本增效94万元;马铃薯测土配方施肥区比习惯施肥平均每亩增产223.2千克,累计新增马铃薯1049.2万千克(折原粮209.8万千克),平均每亩节本增效36.2元,合计节本增效170.1万元;其他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区比习惯施肥平均每亩增产48.2千克,累计新增作物82万千克,平均每亩节本增效33.2元,合计节本增效56.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16年度收入合计477497.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497.8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8182.56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312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2926元;事业运行项目增加135767.44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相减少2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16年度支出合计766927.88元。其中:基本支出477497.88元,占总支出的62%;项目支出289430元,占总支出的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05022.56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116117.44元(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增加等);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支出减少2211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7497.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117.44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16050元,农林水支出农业项增加100067.4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4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1140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减少7114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减少1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6927.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5022.56,主要原因分析是上级项目资金减少,其中: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050元;②农林水支出减少121072.5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支出18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26元,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5804元;
2.农林水(类)支出74819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6%。主要用于1.事业运行458767.88(在职人员工资、公用、工会费等)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8943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2元,支出决算为892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2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892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92元,增长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测土配方实验经验交流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92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测土配方实验经验交流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58830元,实际采购258150元,其中货物类25815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