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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30919-0001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0701000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控制工作。开展新农药、新器械、病虫防控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宣传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开展农药及药械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农药经营、农药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开展农业植物检疫对象的普查、监测和封锁、扑灭等检疫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县农作物病虫害发生与防控情况

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小麦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小麦叶锈病:发生面积0.1万亩,发生面积、程度与上年相似,主要发生在镇安等乡镇的麦田。小麦白粉病:发生面积0.2万亩,发病面积与上年相近;发生程度稍重于上年,为中等程度发生,局部偏重发生。小麦蚜虫:发生面积0.31万亩,发生程度、面积与上年基本相似,为中等偏重发生。油菜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油菜蚜虫:发生面积0.31万亩,与上年增0.06万亩,为中等偏重发生。油菜菌核病:发生面积0.1万亩,为零星发生。

水稻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稻瘟病:盛发期为7月中旬,叶瘟和穗颈瘟累计发生3万亩。今年稻瘟病发生特点:发生程度和发生面积稍重和大于上年,比上年增加0.15万亩次,为中等发生。水稻白叶枯病:盛发期为6月底至7月下旬,发生面积0.1万亩,发生面积与上年增相近,发生程度为中等偏轻发生。水稻二化螟:中等发生,发生面积0.3万亩。水稻三化螟:中等发生,发生面积2.54万亩。稻飞虱:中等偏重发生,盛发期为7月上旬,发生面积10.71万亩次。

玉米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玉米灰斑病:发生面积1.44万亩,中等偏轻发生,发病盛期7月下旬。发生特点:发生程度与上年相似,发生面积比上年增0.82万亩次。草地贪夜蛾:全县大春玉米、秋播玉米和1至9月栽种的鲜食玉米累计发生草地贪夜蛾危害39.63万亩次,平均发生代次2.3代,累计防治46.88万亩,发生面积(以发生代次计算)大于上年,是上年的三倍多,发生程度比上年稍轻,为中等偏重发生。

其它病害发生情况:茶小绿叶蝉:发生面积1.6万亩,中等发生。美洲斑潜蝇:发生面积2.6万亩,中等发生。马铃薯晚疫病: 发生面积0.02万亩,程度零星发生。

2、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加大粮经作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力度,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样板和统防统治样板,带动大面积防治,将病虫害造成的损失率控制在粮食作物5%以内,经济作物8%以内。

①完成情况

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任务下达150万亩次,病虫草鼠害累计发生186.39万亩次,实际完成农作物病虫害防治227.683万亩次。其中,病害发生面积27.8万亩次,防治41.13万亩次,虫害发生面积90.47万亩次,防治113万亩次;农田草害发生面积41.12万亩次,防治44.8万亩次;农田鼠害发生面积25万亩次,防治26.5万亩次。

②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

2022年,集成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科学安全用药等农药减量技术,力争2022年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减少1%,化学农药使用强度(单位播种面积化学农药使用折百量)减少1%,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统防统治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2022年农药使用量986.56吨,比2021年996.86吨降低10.3吨,降低1.03%;全县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227.68万亩次;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50.36万亩次,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3.57%,完成任务50万亩的100.7%;完成统防统治面积31.796万亩次,完成任务25万亩的127.18%;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占计划的100%。

③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

草地贪夜蛾2019年入侵我国以来,中央和各级政府、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全力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遏制草地贪夜蛾暴发成灾,实现了防虫害夺丰收的目标。草地贪夜蛾作为外来迁飞性害虫,2019年就在我县1500米海拔以下热区周年繁殖,加之境外虫源持续迁入,今年发生态势更加严峻,防控任务更加艰巨。为保障2022年全县玉米生产安全,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合理制定工作目标。按照“早谋划、早预警、早准备、早防治”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监测、应急防治,统防统治、联防联控,主攻周年繁殖区,控制迁飞过渡区,保护玉米主产区,全力遏制草地贪夜蛾暴发成灾,赢得粮食和农业丰收主动权。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虫口密度达标区域应防尽防,确保发生区域不大面积成灾。防控处置率118.3%以上,总体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

二是加强监测预报。首先是将草地贪夜蛾纳入我县大、小春粮食作物重大病虫进行监测。在全县10个乡镇设立监测点30个,配备便携式草地贪夜蛾智能监测设备30套,采取性诱剂诱捕成虫结合幼虫调查的方式进行监测。并对全县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以周报形式报送至全国草地贪夜蛾发生防治信息调度平台和市植保植检站,同时根据测报编制《病虫简报》,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防治病虫害的决策依据。其次是开展专项调查。针对该虫具有寄主广泛、适生广泛、为害严重、远距离迁飞、繁殖力巨大、危害隐蔽、突发性强的特点,各乡镇农业服务部门积极组织专项调查。及时掌握该虫在辖区内的发生分布及危害,做到早发现、早防控。

三是推广运用综合防治技术。按照“压前控后”防治策略,以防控热区冬玉米为主,减少虫源基数,降低全县大春防控压力。主要采取如下综防技术:①物理防治。利用性诱剂、杀虫灯诱杀及糖醋液诱杀成虫。②农业防治。根据初孵幼虫群集危害的特性,结合农事操作,注意检查叶背面,及时摘除初孵虫卵叶、捏杀卵块和虫窝,降低田间害虫发生数量。③化学防治。根据虫情预测预报,于卵孵化高峰至幼虫3龄前防治,间隔10-15天再用药一次。(防治药剂参考农业农村部推荐用药名单)。④保护和利用天敌:草地贪夜蛾天敌种类较多,如瓢虫、蜘蛛、赤眼蜂、寄生蜂、病原菌及捕食性昆虫。

四是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好农户科学用药。针对夜蛾类幼虫有昼伏夜出的习性,特别是在3龄以后(高龄幼虫)建议在傍晚喷药,喷药时要将叶片正反面喷到,同时对植株根际附近地面也要同时喷透,以防滚落地面或钻入土表层的幼虫漏治。指导农户注意药剂交替使用,防止害虫产生抗药性。提醒农户使用禁用限用农药,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规定用药,对养蚕地区要注意对蚕的保护,确保不发生农药中毒事故。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业局分管种植业副局长任组长,县植保植检站站长任副组长,植保站全体人员为成员的草地贪夜蛾专项防控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的领导。

六是强化宣传,健全工作制度。构建农业重大病虫害监测系统,对草地贪夜蛾进行动态监测和普查。普遍宣传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或县植保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报告。

3、植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①开展检疫性病害防治:发生水稻细菌性细菌性条斑病100亩,防治100亩次。

②农业植物有害生物疫情检查普查和防治工作:继续开展柑橘黄龙病、溃疡病、大小实蝇、奇异虉草、芒果果肉象甲、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检查普查。发生情况和发生区域与去年持平,依旧为零星发生,尚未造成明显的生态影响。

4、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开展情况

①工作目标:集成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科学安全用药等农药减量技术,力争2022年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减少1%,化学农药使用强度(单位播种面积化学农药使用折百量)减少1%,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统防统治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使用量持续实现负增长;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升。

②工作开展情况:抓紧减量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保办发[ 2021] 25号)要求,压实整改责任,抓好涉及农药减量问题整改措施落细落实落地,如期完成问题整改。提升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提升病虫害监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全市监测设备联网运行,及时发布监测预报,科学指导防控。有效推进绿色防控。运用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融合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加强农企对接,持续推进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创新,切实提高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围绕草地贪夜蛾、小麦白粉病、水稻“两迁”害虫等重大病虫害,充分利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等,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农作物病虫害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开展科学用药培训。以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重点,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大讲堂”,举办培训12场次以上,培训各类用药主体712人次,提高重点对象、重点区域科学用药培训覆盖率。推广对标对靶选药、高效精准施药、轮换交替用药技术以及高效施药器械,不断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提高农药利用率。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2022年农药使用量986.56吨,比2021年996.86吨降低10.3吨,降低1.03%;全县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150万亩次;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50.36万亩次,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3.57%,完成任务50万亩的100.7%;完成统防统治面积31.796万亩次,完成任务25万亩的127.18%;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占计划的100%。

4、农药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①农药经营许可情况(限制性农药除外):根据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我站认真按《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开展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2022年新增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38户;截止目前全县共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89户,累计安装云南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176户。

②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目前,全县共有19个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15个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可覆盖我县全部行政区域。

③农药监督管理情况:日常监督检查。认真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药经营店开展市场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农村赶集日清查流动摊贩经营杀鼠剂等无证经营行为。同时,重点检查农药经营主体是否依法规范建立进销存台账,是否对限制使用农药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经营场所与仓储场所是否与农药经营许可证中标注的地址相符,是否对采购的农药进行查验并保留合法票据,是否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义务。截止目前,出动检查人员359人次,检查经营门店335家次。农药抽检。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开展 2022年农药监督抽查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龙陵县植保植检站分别到勐糯镇、象达镇、镇安镇依法有序完成农药抽样5个,并按规定程序送检,检测结果于2022年9月21日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反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四批农药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检测均为合格。主要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全县农药管理工作,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种植业股负责人为副组长,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农环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龙陵县农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严格经营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云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农药经营许可工作;三是加大违法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对排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禁用农药、假劣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不合格农药,未建立健全进销存台账、未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堵住非法经营、假冒伪劣的漏洞。对拒不配合行政执法的经营户和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检查中发现无证经营5家,经营假劣农药4家,超范围经营5家,查处案件14件,办结14件,涉案金额5.6417万元,罚没金额12.94155万元;四是规范农药经营管理。大力推进农药经营标准化,构建经营场所、产品摆放、经营行为、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和废弃物回收等“六规范”模式,做到产品质量有保证、销售有处方、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门店升级改造、产品追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设施建设,强化技术服务,确保农药经营管理取得实效;五是组织开展科学用药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下基层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切实提高基层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农药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植保植检站派出专家赴一线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科学指导农民安全用药,发放《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禁限用农药名录》、《磷化铝的安全使用明白纸》等宣传资料。10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要求,对辖区村(社区)干部、农药经营户、种植户和仓储大户进行磷化铝安全使用培训,共计培训12场次712人次,共发放《磷化铝的安全使用明白纸》2000余份,全面增强农技人员和广大种植户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用药意识。龙陵县植保植检站充分利用科学安全用药大讲堂、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磷化铝等高毒农药安全使用、法律法规的宣传460余人次,提升了农药使用者用药水平,尽量减少农药使用次数和使用量,切实保障生产生活的科学用药安全;六是推进农药监管数字化。根据农药管理中关于定期上传农药进销存台账的要求,龙陵县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云南农药数字监管平台,要求经营户安装农药追溯管理APP,督促农药经营户按要求建立进销存电子台账,严格落实台账定期上传制度,按100%纳入平台管理原则,截至12月27日,全县共安装农药追溯管理APP176户。

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情况

①完成监测调查,做好存量底数统计

已在全县10乡镇设置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监测调查点10个,定期将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交到回收处置点,摸清废弃物存量底数和可回收数量。

农药包装物主要是塑料瓶、塑料袋、玻璃瓶、铝箔袋、纸袋等。据调查,农药废弃包装物中塑料制品所占比例最多,为85%,其次是玻璃制品,所占比例为10%,铝箔袋所占比例为4%,所占比例最少是纸袋、金属瓶,约为1%。

全县共回收塑料废弃物量71400公斤、处置79800公斤,处置量大于回收量是因上年余留。

②依法实施监管,确保规范有序开展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起相应的回收职责。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加大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执法力度,对农药经营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义务的,严格依法查处。

③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农药经营培训、农药日常监管、科学安全用药培训、病虫害统防培训等技术培训,开展广泛宣传,让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充分认识农药包装废弃物乱丢乱弃的严重危害性和安全回收的重要性,让广大农药经销商和使用者切实承担起有关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和参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主要为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龙陵县植保植检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2年度龙陵县植保植检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09,112.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9,112.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3,136.97元,增长12.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136.97元,增长12.4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故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116,474.39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574.39元,占总支出的90.69%;项目支出103,900.00元,占总支出的9.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0,498.97元,增长13.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598.97元,增长2.80%;主要原因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故2022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02,900.00元,增长10,290.00%;主要原因为2022年龙江三台山村、平达平安村、龙江邦明村农药监督管理安全使用培训费,农药监督管理安全使用培训费(龙新乡蚌渺村)、红火蚁防控农药采购、植物检疫制服采购款等支出增加,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植保植检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2,574.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7,465.55元,占基本支出的9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08.84元,占基本支出的1.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植保植检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9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建项目支出103,900.00元。具体项目为:

1.农作物病虫害调查和技术培训经费7,362.00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发生与防控工作支出培训费7,362.00元。

2.农药监督管理项目经费96,538.00元,主要用于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相关工作。其中:培训费40,000.00元、专用材料费33,015.00元、办公费6,663.00元、差旅费16,8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9,112.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4%。与上年相比增加123,136.97元,增长12.49%,主要原因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故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12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928.32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慰问费)1,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51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732.34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19,785.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26,466.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3%。基本工资432,448.00元、津贴补贴57,060.00元、奖金25,976.00元、绩效工资286,923.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612.29元、办公费10,357.00元、邮电费2,400.00元、培训费40,000.00元、专用材料费33,015.00元、差旅费16,860.00元、工会经费5,637.84元、公务接待费2,177.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7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控经费预算收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77.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77.00元,增长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16日召开洽谈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会议接待支出2,177.00元,而2021年无接待费用支出,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洽谈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植保植检站部门资产总额63,55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63,5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23.72元,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