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30919-0001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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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0901000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履行法律、 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全县渔业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查处违法捕捉、驯养、出售、收购、运输国家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负责水产养殖过程中渔药使用的行政执法,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动物和动物卫生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动物饲养、屠宰、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前的生产、贮藏、运输等行为的行政执法;负责动物展览、演出和比赛等活动和非食用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动物诊疗、兽医从业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以及畜牧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定点屠宰行政执法,企业违禁物质、药物残留、肉品品 质和疫病防控工作的行政执法,非法屠宰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及相 关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履行大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突出意识形态工作引领重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大队全体党员积极参加综合一支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等载体抓好常态化及跟进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2.抓实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农业中心相关人员,村(社区)相关人员现场培训会议,加强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共召开现场动员培训会议2场次,参会人员16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份;利用各种媒体、电视、广播、培训会、户主会、街天设立宣传台等多种形,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27场次、走访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抓实违法案件查处。组织执法人员检查市场主体275个,查处案件33件,罚没款38.01173万元(其中罚款33.2351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77655万元),其中:农药类14件,罚没款10.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415万元;种子案件4件,罚没款5.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575万元;动物类3件(随意弃置病死动物案1件,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1件,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1件)罚款1.8304万元;饲料类5件,罚没款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775万元;肥料类2件,罚没款0.9255万元;渔业类4件,罚没款3.2万元。
4.抓实渔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月21日至22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综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龙新乡人民政府开展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茄子山水库库区开展联合渔政执法检查,在茄子山水库库区收缴三层刺网15张(每张长100米,高20米,内网目直径10厘米),收缴地笼121个,三层刺网、地笼所捕获的渔获物现场进行了放生,所缴获的三层刺网和地笼进行了现场焚烧销毁,对当地人民群众起到了现场警示教育的作用。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在瑞丽江流域龙陵段区域的弄另电站龙陵辖区、腊寨水电站、二级水电站、一级水电站库区、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茄子山库区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车辆10辆次,人员45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30份。查获在禁渔期进行捕捞案件2件,涉案人员5名,依法收缴非法捕捞7张(其中:三层刺网每张长100米、高20米,内网目直径10cm的2张,三层刺网(每张长80米,高3米、内网目直径5cm的5张)、地笼63个,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26.51公斤(罗非鱼、鲫鱼、马鬃鱼、绿鳞鱼(墨脱四须鲃)四个品种),行政处罚罚款9000元。在碧寨乡长沙坝水域查获非禁渔期电捕鱼案1期,涉案人员2名,没收渔获物19攻坚,没收电捕鱼设备1套,罚款6,000元。三是严厉打击电鱼行为。查获禁渔期电鱼案件2件,查获违法人员5名,其中:瑞丽江龙陵段等壳电站水电站坝基至弄另水电站上游水域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检查时查获1起电鱼案,涉案人员2名,查获电鱼设备2台套,查获电鱼渔获物33.95公斤,电鱼竹筏1张(9根竹子、长15米、宽1.5米)和一个12批马力的柴油机推进器,该电鱼按已移交龙陵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处理。在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茄子山水库库区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时现场查获禁渔期电鱼案1起,涉案人员3名,查获电鱼设备2台套,电鱼头灯3个,电捕渔获物3.48公斤,现场交由龙陵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处理。
5.抓实其他执法工作。一是强化农资市场执法,共开展种子、农药、兽医、饲料等农资市场“双随机”监督抽查和行业监管执法检查3次。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蔬菜)“双随机”监督抽查2次。三是开展兽药饲料安全执法检查3次。四是积极配合畜牧兽医股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源调查工作9次。四是深入现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2次。通过开展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主要为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2年度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426,702.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6,702.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10,549.40元,增长50.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0,549.40元,增长50.1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518.48元;卫生健康支出收入增加63393.98元;农林水支出收入增加746636.94元。主要原因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故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426,702.67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228.67元,占总支出的92.60%;项目支出179,474.00元,占总支出的7.4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10,549.40元,增长50.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2,075.40元,增长39.13%;主要原因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78,474.00元,增长17,847.40%;原因为2022年执法大队制服购置、复印机耗材购买及执法期间产生的培训费及差旅费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7,228.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19,016.81元,占基本支出的9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211.86元,占基本支出的5.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47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建项目支出179,474.00元。具体项目为办案经费,主要用于农业相关执法工作,其中办公费13,200.00元、差旅费29,024.00元、专用材料费135,63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6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6,702.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10,549.40元,增长50.15%,主要原因为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53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536.8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40,30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781.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871.56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278.02元、办公费2,750.00元、专用材料费2,619.44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2,032,86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846,001.00元、津贴补贴90,240.00元、奖金28,267.00元、绩效工资754,43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09.77元、办公费64,128.44元,印刷费3,000.00元、差旅费58,149.00元、公务接待费870.00元、专用材料费158,910.56、办公设备购置2,923.00元、工会经费2,754.3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81.0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451.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581.0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451.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581.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控经费预算收支,故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23.95元,下降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66.05元,增长4.19%;主要原因为,2022年下乡执法增加,车辆耗损费用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0.00元,下降57.7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控经费预算收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接渔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资产总额40,593.00元,其中,流动资产20.00元,固定资产40,57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3.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2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