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30919-00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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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0601000
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参与提出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投资建议,农业农村投资项目检查工作,承担全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规划和储备库建设,负责拟定全县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户用沼气池安全生产情况
(1)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编制了《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村沼气安全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并发送至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求各乡镇认真梳理摸清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底数,做到清查摸底零遗漏,排查、消除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达到零风险;强化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和压实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责任100%覆盖;建立健全完善农村沼气安全长效防控机制。
(2)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责任。要求各乡镇开展网格化摸底全清查,分类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建立安全隐患风险清单;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沼气安全生产培训制度,针对户用沼气池使用用户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及培训;根据《龙陵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与10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了《2022年度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各乡镇建立沼气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并根据辖区沼气安全生产情况,每年组织1次以上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乡镇与沼气使用户签订《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制度,强化沼气使用主体责任,签订安全户用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5000多份。
(3)提认识、抓推进。市级培训会议结束后,针对我县农村户用沼气量大、涉及面广的特点,我县及时组织召开全县沼气设施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培训,主要围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以案为镜,对全县户用沼气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和小程序录入工作进行重点安排和要求。县、镇干部认真统一思想,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明确县级管理员2人,每个乡镇农业中心明确乡镇级管理员2-3人,每个村(社区)至少明确1名以上信息管理员,全县共确定信息管理员32人,信息员316人。
(4)强指导、严实细。沼气设施安全事关广大沼气用户群众安全,面对农村户用沼气设施事故频发多发的形势,我县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农村户用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实施办法》,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及时组织业务培训,县级组织乡镇管理员培训1次,35人次,乡镇组织信息员培训10期,培训信息员316人,培训要求信息员严格按照各级文件要求,负责辖区内全部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绝不放过或疏漏一处沼气燃爆及人畜跌溺沼气池风险,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贯穿始终,严格坚持科学分类、安全规范的原则,进行报废审批或小程序审核录入,严不忌重复、实不漏细小,扎实做好入户隐患排查整治、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确保工作按质按量推进落实。
(5)勤督导、保落实,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沼气设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及小程序录入工作的督查指导,随时与乡镇对接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难题,杜绝弄虚作假、工作不严不实不细,确保风险隐患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全县共组织到乡镇开展督促指导工作10余次,抽查农户100多。全县共完成农村户用沼气安全隐患排查15343座,录入农村沼气设施小程序录入4433座,其中正常使用3182座,闲置1231座,废弃20座。报废处理10910座,其中正常报废3266座,灾毁性报废313座,政策性报废291座,其他报废1083座,功能性报废5957座。
2.节能炉具利用情况
全面梳理全县炊事炉建设情况,通过梳理全县共拥有炊事炉5.71万台。
3.太阳能热利用情况
全面梳理全县太阳能热水器建设情况,通过梳理全县共有太阳能0.62万台,1.22万平方米。
4.秸秆综合利用情况
2022年在全县范围内抽取4个乡镇、120户农户、8家主体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调查。2022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0.45万亩,总产15.43万吨,其中夏收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4.69万亩,实现产量3.09万吨;大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5.76万亩,实现大春粮食产量12.34万吨。按照常规草谷比和收集系数计算,2022年秸秆理论资源量约为17.63万吨比2021年增19.6%,可收集量15.8万吨比2021年增17.2%,秸秆综合利用总量14.04万吨比2021年增17.2%,综合利用率88.9%比上年提高0.69%,其中肥料化0.74万吨比上年增00.12万吨、增19%,饲料化12.3万吨比上年增0.96万吨、增8.4%,燃料化利用1万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主要为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15,451.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5,451.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8,990.87元,增长30.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8,990.87元,增长30.9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二是2022年度单位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长,所以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15,451.57元。其中:基本支出715,451.57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8,990.87元,增长30.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9,990.87元,增长31.16%;项目支出减少1,000.00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二是2022年度单位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长,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无财政预算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5,451.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9,211.57元,占基本支出的94.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24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451.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8,990.87元,增长30.9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二是2022年度单位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长,所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50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509.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79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775.13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015.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89,15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54,192.00元、津贴补贴45,360.00元、奖金20,297.00元、绩效工资229,212.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49.84元、办公费20,400.00元、差旅费12,840.00元、培训费1,530.00元、公务接待费1,47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7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控经费预算收支,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5.00元,下降2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5.00元,下降26.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相关公务接待管控文件精神,严格公务接待开支,进而大幅度减少了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乡镇报送业务材料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8,45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28,4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2.93元,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财政预算项目收入,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