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3091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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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1001000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完善服务工作,承包地流转备案、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业务指导,承包地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相关工作。承担农民合社、家庭农场、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成2021年底清产核资工作
2021年全县共完成清产核资清查及数据录入单位1779个,占应清查单位数的100%。其中:村级清查单位120个,有经营性资产的村96个;村民小组级清查单位1659个(包含13个自然村),有经营性资产的村民小组70个。
2.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督查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农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督导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2022年6月13-17日,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督查工作,对全县10个乡镇进行了全面督查,乡镇按督促检查内容开展了自检自查,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形成自检自查报告10份。
3.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进展顺利
我县从2020年10月底开始开展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以来,逐步理顺了各项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全县累计受理宅基地申请1270宗,已审批1067宗,其中原址翻建847宗179798.68平方米,改扩建43宗,10733平方米,易址新建30宗4801.91平方米,分户新建147宗,22748.2平方米;正在审批203宗34520.7平方米;待受理227宗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182宗。
4.农村集体产权其他工作
一是在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登记赋码工作管理办法,对已进行换届的集体经济组织迅速开展登记证的变更登记,目前证书打印正在进行。二是2022年6月9日印发的《龙陵县财政局、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龙财农〔2022〕30号)对进一步落实“三资”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根据文件加强了监督检查。三是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5.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据各乡镇统计上报的数据,截止2022年11月21日,全县120个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21,851,700.00元。
6.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继续完善农村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确权面积111.9万亩,签订完善农户承包合同64240份,颁发经营权证书64240本,立卷归档64240卷,受理解决历史遗留矛盾纠纷1074件,解决因确权工作引发的矛盾纠纷10件,全县成果数据库已于去年7月在全省率先通过了省级和国家级检查汇交。
7.涉农领域非法集资排查工作
一是开展了宣传,6月下旬分别在龙新乡勐冒社区、镇安镇镇安社区进行了宣传,印发了宣传资料1800多份,宣传人次达1500多人次;二是加强了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各类涉农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人员密集区,包括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资金互助”、“农业开发”、“农业科技”、“联合种植养殖”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熟人推荐”、“摆摊设点”、 “虚构授权”等方式承诺固定收益、保本收益,以贫困人群及贫困地区为主要目标的非法集资行为,经排查,全县没有发现非法集资行为。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
一是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县级在镇安和龙新勐冒开展宣传2次;二是加强纠纷调处。全年县乡两级共调处纠纷121起,其中县级调解纠纷2起,乡镇调解纠纷119起,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乡村振兴及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促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稳定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
9.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深入各乡镇进行检查1次,重点是对贫困户、村级负担、义务教育、各种补助的落实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内容的监管,没有发现增加农民负担现象,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
10. 农经统计各项业务工作
重点做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进度表、农村经营管理情况表、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表等各种报表,严格按市站及省站的要求及时上报同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交及时上报,得到了各级的好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主要为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91,128.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1,128.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0,838.25元,下降27.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0,838.25元,下降27.5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王子超)支出,所以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91,128.23元。其中:基本支出782,248.23元,占总支出的98.88%;项目支出8,880.00元,占总支出的1.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0,838.25元,下降27.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3,612.75元,下降27.96%;项目支出增加2,774.50元,增长45.4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王子超)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增加原因是主要用于根据龙农仲通[2021]1号龙陵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关于开展仲裁员培训的通知,全县仲裁委聘任的28名仲裁员等相关人员为期2天的培训费8,880.00元,故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2,248.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1,987.60元,占基本支出的96.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260.63元,占基本支出的3.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8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建项目支出8,880.00元,主要用于根据龙农仲通[2021]1号龙陵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关于开展仲裁员培训的通知,全县仲裁委聘任的28名仲裁员等相关人员为期2天的培训费88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1,128.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00,838.25元,下降27.5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有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王子超)支出;二根据龙农仲通[2021]1号龙陵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关于开展仲裁员培训的通知,全县仲裁委聘任的28名仲裁员等相关人员为期2天的培训费8,880.00元;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37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费1,600.00 元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773.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9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333.12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633.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46,787.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99,084.00元、津贴补贴27,360.00元、奖金30,977.00元、绩效工资235,18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02.00元、办公费16,308.39元、水费166.60元、电费2,089.09元、邮电费3,115.43元、培训费8,880.00元、公务接待费1,200.00元、工会经费5,781.12元、生活补助12,636.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控经费预算收支,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00.00元,2021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接待经费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配合做好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调研的通知》,接待省市调研组餐费1,20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配合做好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调研的通知》,接待省市调研组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218,491.13元,其中,流动资产59,843.13元,固定资产158,64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