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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2022-0913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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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龙办发〔2019〕18号)文件精神,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是制定全县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指导乡镇制定脱贫攻坚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三是负责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对村(社区)出列进行考核评估。对贫困户退出进行确定。

四是负责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统计和监测、分析,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成果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五是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

六是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内外扶贫机构、社会团体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七是负责指导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加快“直过民族”脱贫攻坚。

八是协调做好国家开发银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基金等金融扶贫项目的落实、推进工作。

九是履行龙陵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

十是履行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扶贫开发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十一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是有关职责分工。与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工作。

2021年6月,龙陵县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为龙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龙陵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严格按照省、市、县返贫动态监测文件要求、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持续推进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

(1)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成立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下设综合协调指挥部、产业振兴指挥部、人才振兴指挥部等8个专项工作指挥部,分别由县级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最大限度压实责任,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继续沿用县级领导挂包乡(镇)、村(社区)、省市县挂包单位包村的脱贫攻坚期间作战指挥体系,并与疫情防控“三户五户”联防联控网格化体系紧密结合,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与疫情防控双推进、两不误。2021年来,召开县委常委会6次、政府常务会7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7次专题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扛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作战“一线总指挥”,带头研究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2021年,全县共选派驻村工作队83支,工作队员251名,其中,第一书记(工作队长)83名,实现了全县83个重点村工作队选派全覆盖。选优配强新一轮驻村工作队员,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推动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性、延续性,及时制定出台了《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保持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兜底保障等民生保障普惠政策持续稳定。一是强化教育保障。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校学生49880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5%。2021年,共发放各类资助资金11070.757万元,惠及学生12万余人。二是落实医疗保障。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全覆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100%享受医疗救助。三是强化住房监测。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对全县农村住房进行再次排查,实现了农村住房认定范围全覆盖,切实保障脱贫人口住房安全稳固。四是织密兜底保障网。今年以来共发放低保、特困救助、孤儿救助、“两项补贴”、高龄老人“津贴”、临时救助等资金9659.129万元。兑付防贫保险373.491万元,兑付防贫救助基金12.3万元。五是确保饮水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保障脱贫人口、脱贫村饮水安全,城乡居民已全部实现龙头供水入户,集中供水率达99.6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4.61%。

(3)狠抓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监测对象2707户9690人,其中,已消除风险1778户6818人、未消除风险929户2872人。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保障性政策帮扶、村组集体经济帮扶、社会协同帮扶、干部结对帮扶、群众互助帮扶等方式,一户一策、综合施策,精准帮扶,合力消除返(致)贫风险。

易地搬迁保安居:一是产业方面。搬迁脱贫户户均享受2项以上产业扶贫政策支持,带动搬迁农户户均增收5,000.00元以上。二是就业方面。安置区周边有带贫企业25个,全县3260户13630人搬迁脱贫人口中,有劳动力3219户7867人,实现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至少1人就业。三是兜底保障方面。搬迁人口享受低保1939人,特困供养83人,符合政策兜底对象兜底保障全覆盖。四是配套设施方面。100%实现了硬化道路入户、安全饮用水入户,统筹规划建设教育、卫生设施,所有搬迁群众就医就学均得到保障。

特色产业强支撑:一是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带贫效果明显。种养殖数量较去年同期均增长,共覆盖农户73334户次,其中,脱贫户20657户次。2021年夏收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完成14.64万亩,实现总产3.08万吨;大春粮食播种面积35.81万亩,实现粮食产量12.33万吨。交售烤烟13.4万担,实现总产值205,973,600.00元;交售香料烟784.13吨,实现总产值19,117,000元;产量25万吨,共入榨甘蔗23.9万吨;养殖能繁母牛及肉牛15.56万头,出栏2.46万头;养殖生猪33.92万头,出栏21.39万头;养殖黄山羊15.12万只,出栏6.84万只。二是林草特色产业初具规模。截至目前,从事林下经济的企业171家,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社98个,现有国家、省、市级林农示范社32家,国家、省级龙头企业13家。2021年全县石斛种植面积达3.6万亩,建成石斛枫斗加工厂15个,规范和提升改造象达镇集市、龙山镇河头社区集市石斛交易市场2个。

稳岗就业促收入:一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截至目前,全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39856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12663人次,完成市级下达任务4000人次的316.6%。二是加大转移就业力度。以“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372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3%。

项目建设强基础:我县在全国防贫监测信息系统共录入上级资金项目134个(不含沪滇项目),资金共计310,083,700.00元,其中上级挂联专项资金107,65.6500.00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05,922,800.00元、县级投入资金96,504,400.00元,系统标注开工项目134个,开工率为100%,资金报账支出为285,013,700.00元,报账率为91.9%(其中专项资金报账197,074,200.00元、报账率为96.5%,其他涉农资金87,939,500.00元、报账率为83.02%)。

扶贫资产账目清:全面梳理清查2013年以来实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对资产进行分类、分年度管理登记,稳步推进项目资产的清产、核资、确权、移交、系统录入、建章立制等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年度新增项目资产的登记、系统录入等相关后续管理工作,对达到移交条件的项目资产及时进行确权、移交、系统录入,确保项目资产稳定持续发挥效益。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1)坚持有的放矢,抓实“政府救助平台”。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由教体、民政、人社、住建、水务、卫健、医保、乡村振兴等8个部门组建“政府救助平台”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政府救助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二是广泛向群众宣传“政府救助平台”,提高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自平台上线以来,使用平台申请救助事项728件,办结701件,正在办理27件。

(2)聚合多元主体,推进产业发展。一是严格按照乡村振兴工作的相关要求,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全年规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46个,项目总投资99,997,200.00元,占2021年到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9,482,200.00元的50.12%,项目涉及农户12.72万户次、51.32人次,其中覆盖脱贫户22129户次、73250人次,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种植业、养殖业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推广产业扶贫典型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中小微企业、小作坊、小商店、电商平台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让农户以订单、务工、股份为纽带建立利益联结关系和稳定的产销关系,实现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农民增收共赢。

(3)坚持规划先行,推进乡村治理。一是合理规划。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积极整合各种治理资金,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先点后面,带动整体提升。二是借助“自强、诚信、感恩”“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党史学习教育宣讲等活动,有效凝聚了干部群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龙陵的共识和合力。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红色教育系列活动580余场次,受众达17万余人次。三是结合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引导各民族同胞在接触交往的日常生活中,注重尊重兄弟民族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争做民族团结模范、争当社会维稳先锋”的良好氛围已逐渐形成。

(4)强化协同战略,推进共同作战。一是中央定点帮扶方面。2021年,大连理工大学选派2名工作经历丰富、政治素质过硬的优秀年轻干部到龙陵挂职帮扶;选派4名硕士研究生到龙陵一中支教,并在龙陵职业中学建立了大连理工大学远程教育教学点,助力龙陵开局好乡村振兴工作,打造大工帮扶龙陵乡村振兴示范点,在镇安镇建设了花卉种植观光基地、稻田蟹养殖基地。二是沪滇协作帮扶方面。上海派出2名干部到龙陵挂职,龙陵派出2名干部到上海闵行区挂职,2021年,上海共援助龙陵项目资金41,700,000.00元,实施项目18个。消费帮扶亮点突出,全年销往上海农特产品金额75,317,000.00元,其中石斛产品68,783,800.00元,健康扶贫助县级医院得以“改头换面”。三是社会力量参与情况。社会各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召开“万企兴万村”启动大会,动员社会力量促进乡村振兴。

(5)增强引领带动,推进“百千万”示范工程。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确定勐糯镇、镇安镇、龙江乡3个田园综合体(示范乡镇),目前规划设计均已完成,相关项目已全部启动规划建设;确定35个精品示范村,2021年重点推进龙江乡弄岗社区、镇安镇镇北社区、腊勐镇大垭口社区、象达镇营坡社区、勐糯镇大寨社区、平达乡平安社区、龙山镇芒麦村七个点。确定了235个美丽村庄,美丽村庄按照乡镇为主打造、申报上级验收评审的原则,各乡镇均有序开展选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316,042.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6,042.3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751,162.22元,下降77.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全国已脱贫上级下达资金减少,其中: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减少3,019,677.51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减少305,976.21元,防贫基金减少686,800.00元,市级防贫保险保费减少1,081,672.00元,县级防贫保险保费减少186,028.00元,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减少3,944,300.00元,挂职补贴增加8,700.00元,春节慰问减少10,800.00元,省、市驻村扶贫工作经费减少1,300,000.00元,项目收入上年结转结余1,204,700元。基本收入减少19908.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减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收入减少3,568.9元,商品和服务收入减少12,72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61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520,742.30元。其中:基本支出2,038,515.35元,占总支出的45.09%;项目支出2,482,226.95元,占总支出的54.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354,962.22元,下降61.9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7,335,053.7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国已脱贫上级下拨资金减少,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减少3,944,300.00元,其中: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减少3,019,677.51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减少305,976.21元,市级防贫保险保费减少1,081,672.00元,县防贫保险保费减少186,028.00元,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减少3,944,300.00元,挂职补贴增加8,700.00元,春节慰问减少10,800.00元,项目支出上年结转结余1,204,700.00元。基本支出减少19,908.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568.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72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61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8,515.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08.5元,下降0.97%,下降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的增减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568.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72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612.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4,194.95元,占基本支出的86.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4,320.4元,占基本支出的13.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2,226.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35,053.72元,下降74.7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全国已脱贫上级下达资金减少,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减少3,019,677.51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减少305,976.21元,市级防贫保险保费减少1,081,672.00元,县防贫保险保费减少186,028.00元,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减少3,944,300.00元,挂职补贴增加8,700.00元,春节慰问减少10,800.00元,项目支出上年结转结余1,204,7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支出65,707.61元,主要用于按照“一村一队”要求,2021年来全县下派83支驻村工作队进驻83个村(社区),有驻村工作队员251名,其中省级下派14名,市级下派65名,县级安排172名,驻村第一书记全部兼任工作队长。联席办正常开支的各项工作经费。二是市级精准防贫基金123,0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试行)〉的通知》(保开组﹝2020﹞6号)、《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陵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龙开组﹝2020﹞8号)、《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陵县精准防贫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开组〔2020〕34号),设立精准防贫基金。龙陵县认真组织开展各乡镇防贫救助基金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实施精准防贫基金救助,实行分类救助管理。全县共救助28户116人。三是市、县防贫保险费支付1,977,344.00元,期中:防贫保险保费市财政补助资金1,081,700.00元,防贫保险保费县财政补助资金895,644.00元。主要用于全县247168人乡村户籍人口8元/人.年的防贫保险保费支出。四是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07,475.34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等。五是入滇挂职干部生活补助项目资金8,7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入滇挂职干部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云组通﹝2020﹞101号)、《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挂职干部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入滇挂职干部挂职期间,每天可享受10元生活补助,经费由县财政统一解决。上海挂职干部2019年8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870天)挂职期间生活补助资金8,7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0,74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354,962.22元,下降61.39%,一是项目支出减少7,335,053.72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全国已脱贫上级下达资金减少,其中: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减少3,019,677.51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减少305,976.21元,市级防贫保险保费减少1,081,672.00元,县防贫保险保费减少186,028.00元,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减少3,944,300.00元,挂职补贴增加8,700.00元,春节慰问减少10,800.00元,项目支出上年结转结余1,204,700.00元。二是基本支出减少19,908.5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的增减变动,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568.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72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61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62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配套养老保险费及退休人员的办公费、遗属补助费、病瘫人员护理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1,41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支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等单位配套的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159,70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677473.52元,项目支出2,482,226.9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846.00元,完成预算的83.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401.00元,完成预算的13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445.00元,完成预算的54.3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4,346.00元,下降1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771.00元,增长44.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117.00元,下降49.8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401.00元,占58.56%;公务接待费支出43,445.00元,占41.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40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401.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44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4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上级检查、督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乡村振兴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32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27.6元,下降4.43%,主要原因分析坚持厉行节约、最大限度缩减办公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所需支出的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乡村振兴部门资产总额1,622,256.39元,其中,流动资产121,656.39元,固定资产1,500,6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34,631.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1733.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22256.39

121656.39

1500600.00


290689.00


1209911.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本单位不涉及其他专用名词。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8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