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1-09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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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801000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龙办发〔2019〕18号)文件精神,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是制定全县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指导乡镇制定脱贫攻坚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三是负责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对村(社区)出列进行考核评估。对贫困户退出进行确定。
四是负责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统计和监测、分析,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成果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五是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
六是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内外扶贫机构、社会团体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七是负责指导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加快“直过民族”脱贫攻坚。
八是协调做好国家开发银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基金等金融扶贫项目的落实、推进工作。
九是履行龙陵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
十是履行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扶贫开发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十一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是有关职责分工。与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龙陵县于1994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12年被确定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共有80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21个),建档立卡人口15737户64539人。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2014—2020年,累计脱贫出列80个贫困村、脱贫退出15737户64539人,贫困发生率实现动态清零。
2020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脱贫质量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和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条要求,坚持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靶心不散、政策不变打好“战贫”与“战疫”两场硬仗,围绕各级各类巡视巡察、考核、督战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挂牌督战、挂牌作战为抓手,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1.坚持指挥体系保持不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
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制,坚持县级脱贫攻坚指挥部、乡(镇)战区指挥部、村(社区)指挥所“三级”指挥作战体系,全面压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主体责任。一是县级指挥部强化统筹推进。全面部署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巩固行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遍访贫困村,对脱贫攻坚工作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2020年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11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含扩大会议)和脱贫攻坚调度会议28次,及时听取情况、分析问题、推进工作。二是各战区(乡镇)强化协调落实。县级领导继续担任战区政委、副政委,率领各级干部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促攻坚。针对各级巡视巡察、评估考核、督查调研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34个(包含中央纪委对云南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反馈意见)、2019年国家和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27个、保山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龙陵县委开展扶贫领域机动巡察反馈问题11个、2019年市级成效考核反馈问题47个、2020年国务院扶贫办对云南省脱贫攻坚督导发现问题7个、国务院扶贫办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6个,共反馈问题132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村级指挥所强化一线攻坚。村级指挥所统筹县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力量,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对标对表落实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条要求,聚力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聚焦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重点解决增收、住房、教育、医疗、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问题短板,从组织领导、帮扶力量、资金投入等方面重点倾斜,集中力量、精准施策,切实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截至目前,39户预脱贫户已全部脱贫退出,1383户脱贫不稳定户已消除风险1337户,784户边缘易致贫户已消除风险766户。
2.坚持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做到“摘帽不摘政策”。
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制,坚持县级脱贫攻坚指挥部、乡(镇)战区指挥部、村(社区)指挥所“三级”指挥作战体系,全面压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主体责任。针对各级巡视巡察、评估考核、督查调研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34个(包含中央纪委对云南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反馈意见)、2019年国家和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27个、保山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龙陵县委开展扶贫领域机动巡察反馈问题11个、2019年市级成效考核反馈问题47个、2020年国务院扶贫办对云南省脱贫攻坚督导发现问题7个、国务院扶贫办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6个,共反馈问题132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截至目前,39户预脱贫户已全部脱贫退出,1383户脱贫不稳定户已消除风险1337户,784户边缘易致贫户已消除风险766户。
3.坚持攻坚队伍保持不变,做到“摘帽不摘帮扶”。
始终坚持协调动员各级帮扶力量,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开展领导包片持续帮扶、部门包村持续帮扶、干部包户持续帮扶、队员驻村持续帮扶。
4.坚持工作机制保持不变,做到“摘帽不摘监管。
始终把防止返贫、建立长效机制放在重要位置,实施跟踪预警,加强动态监测,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完善贫困对象动态监测机制。扎实开展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贫困识别和退出程序标准,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印发《龙陵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已脱贫人口“回头看”,扎实开展“两摸底一核查”工作,结合实际全面排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对全县39户预脱贫户、1383户脱贫不稳定户、784户边缘易致贫户制定有针对性的“一户一方案”并督促抓好落实,2020年9月开展3季度动态监测,本次共新增边缘易致贫户3户12人,新增脱贫不稳定户14户49人,脱贫不稳定户人口增加4人口减少28人(其中销号整户减少2户2人,未销号整户减少1户2人),标注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73户269人,标注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149户577人,系统内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18户73人,未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46户174人。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内容和权属,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扶贫开发项目和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建立扶贫资产移交、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扶贫资产产权清晰、监管有序、运营安全有效、收益精准使用。
5.开展防贫保险,筑起防贫拦洪坝。
全县共计承保人数27041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4216人100%参保),项目覆盖全县10个乡镇,全县目标群体投保覆盖率均达到100%。截至10月31日,共结案赔付防贫保险项目案件457起,结案赔付金额4849700.00元(其中因病案件336起,赔付医疗费用1977000.00元;因意外案件90起,赔付身故赔偿金2300000.00元;因灾案件31起,赔付财产损失572600.00元)。其中,共结案赔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农村贫困残疾人4类重点对象案件45起,结案赔付金额1180000.00元(其中因病案件0起,赔付医疗费用0元;因意外案件32起,赔付身故赔偿金810000.00元;因灾案件13起,赔付财产损失370000.00元)。
6.紧盯疫情影响,抓实消费扶贫。
2020年,县扶贫办消费扶贫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已在国务院扶贫办消费系统登记注册20家企业、40个扶贫产品。销往上海产品共计56528100.00元,其中,未认定产品销售金额23577700.00元,已认定产品销售金额32950400.00元,共带贫困人口2712人。
7.抓示范引领,强化致富带头人带动。共培训贫困村创业致富人员305人。其中乡镇部门6人,非贫困村24人(含村两委及村业务员10人),贫困村275人(含村两委及村业务员8人)。培训内容为《市场经济基础知识》、《电商营销知识》、《农村法律法规知识》、《创业与产业发展新理念》及脱贫攻坚相关知识。共认定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二批276人(含非困村6人)。
8.常规工作不松懈,持续打牢基础。践行群众意识,结合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在脱贫攻坚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严守生态红线,项目实施前置审批首先看是否占用土地、林地红线,扶贫办日常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持续加大财政资金用于“三农”的投入。采取贴息或以奖代补方式,主要用于重点产业发展的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培育。加大各类资金的整合力度,在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投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067204.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67204.5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694277.34元,增长51.06%,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收入增加8322964.87元;主要是“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增加,2018、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补资金增加,市、县级防贫保险,市级防贫基金增加,驻村工作总队及市级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增加。基本支出收入减少628687.53元。减少原因为死亡抚恤金收入减少及政策性调资、基本工资标准、政府绩效奖励金调整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配套资金”、医疗保险费等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875,704.52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423.85元,占总支出的17.33%;项目支出9,817,280.67元,占总支出的82.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502777.34元,增长37.92%,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增加5131464.87元;主要是“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增加,2018、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增加,市、县级防贫保险,市级防贫基金增加。基本支出减少628687.53元。减少原因为死亡抚恤金收入减少及政策性调资、基本工资标准、政府绩效奖励金调整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配套资金”、医疗保险费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8,423.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8687.53元,增长30.54%,主要原因分析:死亡抚恤金支出减少,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政府绩效奖励金调整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配套资金”、医疗保险费等基数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1,375.85元,占基本支出的86.05%,人均126526.8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87,048.00元,占基本支出的13.95%,人均20503.4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17,280.67元。与上年对比增5131464.87元,增长52.27%,主要原因分析“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增加,2017、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补资金增加,市、县级防贫保险,市级防贫基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一是“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支出3085385.12元,主要用于县级205名工作队员派驻8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补助及联席办正常开支的各项工作经费。二是2018、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资金支出3944300.00元,其中: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补资金2338800.00元,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补资金105500.00元,主要用于对脱贫村及有脱贫医务的村村干部奖励资金,给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一次性奖励5000.00元(其中:总支书记、主任“一肩挑”8000.00元);2018年成效考核奖补资金1500000.00元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用于实施项目。三是市、县防贫保险费支付2163344.00元,项目实施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把防止返贫致贫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事前预防与后续巩固相结合,用于防贫保险,以防止全县乡村户籍人口因病、因灾致贫或返贫为重点,由市、县财政补贴承担缴纳的部分保费。四是脱贫攻坚及动态管理考评工作经费624251.55元,主要用于支付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5,704.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502777.34元,增长37.92%,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增加5131464.87元;主要是“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增加、2018、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补资金增加,市、县防贫保险,市级防贫基金增加。基本支出减少628687.53元。减少原因为死亡抚恤金收入减少及政策性调资、基本工资标准、政府绩效奖励金调整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配套资金”、医疗保险费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88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是“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联席办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28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配套养老保险费及退休人员的办公费、遗属补助费、病瘫人员护理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8,555.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支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等单位配套的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21800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620605.3元,项目支出9597395.5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192.00元,完成预算的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630.00元,完成预算的12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562.00元,完成预算的86.5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收官之年,上级检查、督查、验收较多,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877.00元,增长3.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70.00元,下降5.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257.00元,增长7.7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但是20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收官之年,上级检查、督查、验收较多,三公经费支出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用较2019年相比有所上升,2020年度本单位从严安排出车,坚持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相比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630.00元,占33.00%;公务接待费支出86562.00元,占67.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63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63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56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5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上级检查、督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04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49.49元,增长4.68%,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坚持厉行节约、最大限度缩减办公经,但是20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收官之年,上级检查、督查、验收较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所需支出的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4820054.14元,其中,流动资产3324554.14元,固定资产1495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94083.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7710.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820054.14 | 3324554.14 | 1495500 | 290689 | 120481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7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主,市、县驻村工作派驻方式、队员结构、队长设置以及轮换名额等规定,根据《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选派的实施办法》(龙办发〔2018〕53号),《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陵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关于龙陵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龙联办通〔2018〕6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精准、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员。按照“一村一队”要求,2019年来全县下派80支驻村工作队进驻80个贫困村,有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50名,其中省级下派15名,市级下派30名,县级安排205名,乡镇不安排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扶贫第一书记全部兼任工作队长。按照“四不摘”要求,2020年保持2019年选派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不撤的基础上,补充调整县级56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市级财政安排年度驻村扶贫工作经费,用于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必要的工作、会议、宣传等经费和贫困村的民生支出,以及市级派出的工作队员根据出勤情况,按标准据实给予生活、交通补贴补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结合有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充实细化了本部门的项目绩效自评表,并逐条逐项开展自评,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同时撰写形成相关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并报送县财政局。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20年“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2500000.00元,年中调整追加预算经费365500.00元,2019年“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219900.00元,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龙财农﹝2020﹞1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会会议办公室2020年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20﹞427号)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19﹞119号),实际拨付资金30854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支出3085400.00元,年末实际支出经费3085400.00元,其中: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补助差旅费2913100.00元、办公费52300.00元,水费2100元,电费4100.00元,公务招待费10700.00元,其他交通费3500.00元,会议费99600.00元。年末结转结余为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支付业务,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项目经费按财政预算拨款金额和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列支,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支付。同时,在支出中我办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要求,将项目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专款专用,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来全县下派80支驻村工作队进驻80个贫困村,有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50名,其中省级下派15名,市级下派30名,县级安排205名,乡镇不安排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扶贫第一书记全部兼任工作队长。2020年保持2019年选派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不撤的基础上,补充调整县级56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解决了因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后人员空缺、退休人员和不适宜驻村的特殊工作队员的问题,加强了驻村扶贫工作力量。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累计走访农户96483户次,结对联系贫困户5427户,制定贫困村精准脱贫规划216个,制定贫困村年度精准脱贫方案80个,召开各类座谈会5735次,争取项目73个,争取项目扶持资金35360000.00元,撰写民情调研报告362篇,撰写民情日记6392篇,填写遍访回访贫困户访谈问卷17902篇,提出合理化建议3028条,举办驻村宣传栏1278期,集中宣传政策法规5429场次,上报信息2934条,组织劳务输出7124人,参与调解矛盾纠纷调处1841起,村务公开1654期,举办培训班205期,技能培训5315人,技能培训5306人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严管厚爱,切实抓好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一是针对驻村工作队员人数多,工作地点道路通行条件较差等实际,市、县为全体驻村工作队成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员安全保障,消除驻村工作队员及其家人的后顾之忧,促使驻村工作队员“沉下心、安下心”,深入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二是要求各派出单位作为驻村工作队员的“娘家”,多给派出驻村工作队员多一些关心关爱,每年组织他们进行健康体检,定期听取驻村扶贫工作情况汇报,经常深入工作队员所驻村调查研究,帮助工作队员出主意、想办法;三是开展驻村工作队员调研建议人选工作。将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所作为、做出贡献、政治成熟的驻村工作队员列为建议人选,积极地向组织部门进行推荐。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对县联席办日常业务指导、管理和保障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从县级驻村扶贫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来看,我办严格按照相关项目和财务管理要求贯彻执行,没有发现虚报、套取、挤占、挪用或报销不合理开支等行为,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合理配置挂包资源,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员,切实抓好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压实帮扶责任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全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工作队员所在村群众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对项目实施效果满意度来看,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综合以上,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00分,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办将认真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1﹞152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等绩效自评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以此次自评工作为契机,针对存在的不足,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办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合理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年度终了后,根据县财政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本办虽然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但要达到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更新完善。结合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脱贫攻坚动态管理考评迎检工作经费及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3.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县财政2020年度安排市扶贫办脱贫攻坚工作经费613500.00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日常督查检查、脱贫攻坚业务培训、项目管理、“10.17”扶贫日活动宣传、“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评选奖励等工作支出。
4.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结合有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充实细化了本部门的项目绩效自评表,并逐条逐项开展自评,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同时撰写形成相关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并报送县财政局。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613500.00元,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20﹞191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脱贫攻坚动态管理、考评迎国检工作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19﹞19号),实际到位资金6135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本办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613500.00元,年末实际支出经费613500.00元,其中:办公费58200.00元、印刷费87800.00元、水费300.00元、电费1900.00元、邮电费34400.00元、差旅费73800.00元、会议费83600.00元、公务接待费45800.00元、劳务费80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0元、公务车辆租赁费13.9500.00元。年末结转结余为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支付业务,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项目经费按财政预算拨款金额和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列支,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支付。同时,在支出中我办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要求,将项目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专款专用,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本办向上争取资金共计162117500.00元,其中:向上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139900.00元、争取社会扶贫资金46977600.00元、比2019年152033700.00元增加10083800.00元,增长7%。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以来,龙陵县继续抓牢防止防贫和新致贫不松劲,一是及时制定相关方案,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2020年3月31日印发了《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陵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龙开组〔2020〕8号)和《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陵县精准防贫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开组〔2020〕34号)文件;二是开展季度动态监测,2020年4月启动防止返贫及时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及时纳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确定的监测范围和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开展识别工作,本次共新增边缘易致贫户0户0人,新增脱贫不稳定户240户866人,标注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624户2386人,标注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1046户3864人,边缘易致贫户人口增加16人减少52人(其中整户减少2户2人),脱贫不稳定户人口增加24人口减少4人,系统内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157户604人,未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326户1262人。2020年6月开展2季度动态监测,本次共新增边缘易致贫户0户0人,新增脱贫不稳定户0户0人,标注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69户274人,标注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144户536人,系统内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88户330人,未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182户726人。2020年9月开展3季度动态监测,本次共新增边缘易致贫户3户12人,新增脱贫不稳定户14户49人,脱贫不稳定户人口增加4人口减少28人(其中销号整户减少2户2人,未销号整户减少1户2人),标注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73户269人,标注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149户577人,系统内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18户73人,未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46户174人,同时启动2019年、2020年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共采集录入784户3002人,启动家庭人口自然增减,共增加27人,减少27人。
2020年龙陵县沪滇协作财政资金总额为43740000.00元。其中,上海市统筹资金36640000.00元,闵行区资金3100000.00元,闵行区街镇资金4000000.00元。其中,产业项目12个,投资20680000.00元;农村建设项目13个,投资20820000元;劳务协作项目1个,1640000.00元;教育、科技等项目3个,投资600000.00元。目前,沪滇协作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2020年累计脱贫出列80个贫困村、脱贫退出15737户64539人,贫困发生率为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本办通过开展扶贫工作日常督查检查、脱贫攻坚业务培训、项目管理、“10.17”扶贫日活动宣传、“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评选奖励等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扶贫资金扶持,统筹推进各乡、镇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的扶持,让群众共享扶贫资源、扶贫成果,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来看,我办严格按照相关项目和财务管理要求贯彻执行,没有发现虚报、套取、挤占、挪用或报销不合理开支等行为,通过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综合以上,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00分,评价结果为“优”。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办将认真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1﹞152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等绩效自评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以此次自评工作为契机,针对存在的不足,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办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合理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年度终了后,根据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本办虽然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但要达到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更新完善。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1.项目名称:防贫保险保费市、县级财政补贴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在全力脱贫攻坚的基础上,科学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因灾、因病、因意外身故造成的贫困或重返贫困,主动控制贫困发生率,进一步推动全县精准扶贫,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发挥政策保险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根据《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保开组办〔2019〕26号)龙陵县认真组织开展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实施防贫保险投保工作,全县共投保270418人,参保率100%,项目共投入市级补助资金1081672.00元,县级补助资金1081672.00元,农户自缴费用2163344.00元,共计4326688.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结合有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充实细化了本部门的项目绩效自评表,并逐条逐项开展自评,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同时撰写形成相关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并报送县财政局。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2020年度市级预算计划安排我县防贫保险补助资金1081672.00元,县级补助资金1081672.00元,农户自缴费用2163344.00元,共计432.6688.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山镇。一是保费收缴。参保人数38174人,共收缴保费610784.00元,其中:农户自缴费用为305362.00元,市财政配套152696.00元,县财政配套152696.00元。二是保险赔付及结余。办理赔付案件62件,赔付金额582597.01元,保费结余28186.99元。
镇安镇。一是保费收缴。参保人数40612人,共收缴保费649792元,其中:农户自缴费用为324896.00元,市财政配套162448.00元,县财政配套162448.00元。二是保险赔付及结余。办理赔付案件122件,赔付金额1011262.97元,保费结余负361470.97元。
象达镇。一是保费收缴。参保人数36722人,共收缴保费587552.00元,其中:农户自缴费用为293776.00元,市财政配套146888.00元,县财政配套146888.00元。二是保险赔付及结余。办理赔付案件91件,赔付金额872585.35元,保费结余负285033.35元。
腊勐镇。一是保费收缴。参保人数20459人,共收缴保费327344.00元,其中:农户自缴费用为163672元,市财政配套81836.00元,县财政配套81836.00元。二是保险赔付及结余。办理赔付案件45件,赔付金额495768.5元,保费结余负168424.5元。
勐糯镇。一是保费收缴。参保人数16177人,共收缴保费258832.00元,其中:农户自缴费用为129416.00元,市财政配套64708.00元,县财政配套64708.00元。二是保险赔付及结余。办理赔付案件32件,赔付金额276460.22元,保费结余负17628.22元。
龙江乡。一是保费收缴。参保人数28009人,共收缴保费448144元,其中:农户自缴费用为224072.00元,市财政配套224072.00元,县财政配套224072.00元。二是保险赔付及结余。办理赔付案件63件,赔付金额691877.17元,保费结余负243733.17元。
平达乡。一是保费收缴。参保人数27849人,共收缴保费445584元,其中:农户自缴费用为222792.00元,市财政配套111396.00元,县财政配套111396.00元。二是保险赔付及结余。办理赔付案件59件,赔付金额519942.76元,保费结余负74358.76元。
碧寨乡。一是保费收缴。参保人数22651人,共收缴保费362416.00元,其中:农户自缴费用为181208.00元,市财政配套90604.00元,县财政配套90604.00元。二是保险赔付及结余。办理赔付案件23件,赔付金额198037.95元,保费结余164378.05元。
龙新乡。一是保费收缴。参保人数30473人,共收缴保费487568.00元,其中:农户自缴费用为243784.00元,市财政配套121892.00元,县财政配套121892.00元。二是保险赔付及结余。办理赔付案件87件,赔付金额829914.23元,保费结余负342346.23元。
木城乡。一是保费收缴。参保人数9292人,共收缴保费148672元,其中:农户自缴费用为74336.00元,市财政配套37168.00元,县财政配套37168.00元。二是保险赔付及结余。办理赔付案件13件,赔付金额217466.49元,保费结余负68794.49元。
以上龙陵县防贫保险项目资金共4326688.00元,完成理赔支出5695912.65元,保险公司亏损1369224.65元,亏损部分由承保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县支公司全部承担。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支付业务,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项目经费按财政预算拨款金额和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列支,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支付。同时,在支出中我办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要求,将项目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专款专用,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龙陵县防贫保险项目投保270418人,参保率100%.
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100%。
实效指标:完成及时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扶贫效益:防贫保险项目的实施有效防止全县558户2617人乡村人口因病、因灾和突发重大事故导致的返贫或新增致贫,是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抓手,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社会效益:合作承保的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充分履行社会责任,踊跃参与社会扶贫,主动承担亏损的赔偿金1369224.65元。为参保群众解了燃眉之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树立了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良好榜样,获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群众满意度较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和脱贫攻坚工程的推进,进一步做好政策性保险的宣传工作,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扶贫、关注扶贫、监督扶贫、参与扶贫。由保险公司牵头,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做好理赔范围、理赔程序的培训,做到应保尽保,不落一户,应赔尽赔,不留死角,充分发挥防贫保险防止返贫的作用。群众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基本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县财政局绩效考核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在本年圆满完成,评价结果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办将认真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1﹞152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等绩效自评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以此次自评工作为契机,针对存在的不足,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办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合理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年度终了后,根据县财政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本办虽然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但要达到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更新完善。结合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1.项目名称:2018、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7〕1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兑付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的请示》(保开办〔2019〕37号),《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兑付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的请示》(保开办〔2019〕27号),对完成脱贫任务退出的村,给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一次性奖励5000.00元(其中:总支书记、主任“一肩挑”8000.00元),对完成考核“较好”的县给予1500000.00元的奖励。2018年对完成脱贫任务的村及有脱贫任务的村干部奖励资金2338800.00元,对县成效考核奖补资金1500000.00元。2019年对脱贫退出的村干部奖励资金105500.00元。共计39443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结合有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充实细化了本部门的项目绩效自评表,并逐条逐项开展自评,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同时撰写形成相关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并报送县财政局。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共计3944300.00元,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9﹞174号)、(龙财农﹝2019﹞43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9﹞176号)、(龙财农﹝2020﹞54号)。实际到位资金39443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2018-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共计支出3944300.00元,年末实际支出经费3944300.00元,其中:2018年对完成脱贫任务的村及有脱贫任务的村干部466人奖励资金2338800.00元,对县成效考核“较好”奖补资金1500000.00元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实施。2019年对脱贫退出的村干部22人奖励资金1055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支付业务,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项目经费按财政预算拨款金额和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列支,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支付。同时,在支出中我办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要求,将项目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专款专用,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3944300.00元。
质量指标:完成及时率100%。
实效指标: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完成及时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完成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本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年度目标任务,突出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突出各级巡视考核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抓实硬措施、落实硬任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2020年,累计脱贫出列80个贫困村、脱贫退出15737户64539人,贫困发生率实现动态清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和脱贫攻坚工程的推进,进一步做好政策性保险的宣传工作,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扶贫、关注扶贫、监督扶贫、参与扶贫。统筹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的扶持,让群众共享扶贫资源、扶贫成果,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基本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县财政局绩效考核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在本年圆满完成,评价结果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办将认真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1﹞152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等绩效自评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以此次自评工作为契机,针对存在的不足,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办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合理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年度终了后,根据县财政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本办虽然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但要达到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更新完善。结合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龙陵县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龙办发〔2019〕18号)文件精神,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龙陵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股、项目数据管理股、产业扶贫管理股。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6人,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主任4名;根据《龙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职数的通知》龙机编发〔2017〕38号,为加大扶贫攻坚工作力度,经县编委领导研究,增加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职数(副主任)2名。增加的2或副科级领导职数专门用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待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编办收回。2020年实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5名(副科级),三级调研员1人,二级主任科员3人,三级主任科员1人,一级科员1人,工勤2人。小车编制1辆,实有小车1辆。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14人、退休6人(2017年起退休人员由人社局统计)。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如下职能职责:一是制定全县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指导乡镇制定脱贫攻坚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三是负责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对村(社区)出列进行考核评估。对贫困户退出进行确定。四是负责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统计和监测、分析,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成果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五是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六是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内外扶贫机构、社会团体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七是负责指导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加快“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八是协调做好国家开发银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基金等金融扶贫项目的落实、推进工作。九是履行龙陵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十是履行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扶贫开发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十一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二是有关职责分工。与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我办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的总体目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是严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两道关,二是加强脱贫攻坚资金筹措,三是完善机制强化攻坚合力,四是深入实施龙陵县精准扶贫模式,五是加快特殊困难群体脱贫攻坚,六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七是加强对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督促指导。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收入15067204.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67204.52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91500.00元。
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11875704.52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423.85元(工资福利支出1758463.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04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12.00元)、项目支出9817280.6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在部门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遵循定员定额的原则进行编制核算;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标准进行编制核算;在保证工作性支出和机构运转基本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的前提下,根据财力可能,按照零基预算办法规定的项目排序原则,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预算。同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规章,我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机关财务、公务接待、会务、因公出差、车辆使用等管理制度,并在日常业务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职、履职效益、七个方面分成十九个任务设置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公开附表),依据该体系可对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3)自评组织过程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年初编制的绩效目标,结合我办整体收支情况,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自评体系中的指标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评,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同时撰写形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并填写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一并报送县财政局审核。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龙陵县扶贫办2020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愈规范,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标准,综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各指标评价情况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
1. 目标设定方面: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省政府所赋予的职责,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 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2. 预算配置方面: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过程情况分析
1. 预算执行方面:本办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经费开支。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为100%,支付进度率为100%,结转结余率为0,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2. 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三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3. 资产管理方面:我办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内新购置的办公设备按要求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对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作记账报废处理,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3)产出情况分析
龙陵县于1994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12年被确定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共有80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21个),建档立卡人口15737户64539人。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2014—2020年,累计脱贫出列80个贫困村、脱贫退出15737户64539人,贫困发生率实现动态清零。
2020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脱贫质量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和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条要求,坚持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靶心不散、政策不变打好“战贫”与“战疫”两场硬仗,围绕各级各类巡视巡察、考核、督战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挂牌督战、挂牌作战为抓手,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1.坚持指挥体系保持不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
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制,坚持县级脱贫攻坚指挥部、乡(镇)战区指挥部、村(社区)指挥所“三级”指挥作战体系,全面压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主体责任。一是县级指挥部强化统筹推进。全面部署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巩固行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遍访贫困村,对脱贫攻坚工作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2020年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11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含扩大会议)和脱贫攻坚调度会议28次,及时听取情况、分析问题、推进工作。二是各战区(乡镇)强化协调落实。县级领导继续担任战区政委、副政委,率领各级干部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促攻坚。针对各级巡视巡察、评估考核、督查调研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34个(包含中央纪委对云南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反馈意见)、2019年国家和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27个、保山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龙陵县委开展扶贫领域机动巡察反馈问题11个、2019年市级成效考核反馈问题47个、2020年国务院扶贫办对云南省脱贫攻坚督导发现问题7个、国务院扶贫办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6个,共反馈问题132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村级指挥所强化一线攻坚。村级指挥所统筹县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力量,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对标对表落实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条要求,聚力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聚焦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重点解决增收、住房、教育、医疗、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问题短板,从组织领导、帮扶力量、资金投入等方面重点倾斜,集中力量、精准施策,切实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截至目前,39户预脱贫户已全部脱贫退出,1383户脱贫不稳定户已消除风险1337户,784户边缘易致贫户已消除风险766户。
2.坚持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做到“摘帽不摘政策”。
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制,坚持县级脱贫攻坚指挥部、乡(镇)战区指挥部、村(社区)指挥所“三级”指挥作战体系,全面压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主体责任。针对各级巡视巡察、评估考核、督查调研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34个(包含中央纪委对云南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反馈意见)、2019年国家和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27个、保山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龙陵县委开展扶贫领域机动巡察反馈问题11个、2019年市级成效考核反馈问题47个、2020年国务院扶贫办对云南省脱贫攻坚督导发现问题7个、国务院扶贫办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6个,共反馈问题132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截至目前,39户预脱贫户已全部脱贫退出,1383户脱贫不稳定户已消除风险1337户,784户边缘易致贫户已消除风险766户。
3.坚持攻坚队伍保持不变,做到“摘帽不摘帮扶”。
始终坚持协调动员各级帮扶力量,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开展领导包片持续帮扶、部门包村持续帮扶、干部包户持续帮扶、队员驻村持续帮扶。
4.坚持工作机制保持不变,做到“摘帽不摘监管。
始终把防止返贫、建立长效机制放在重要位置,实施跟踪预警,加强动态监测,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完善贫困对象动态监测机制。扎实开展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贫困识别和退出程序标准,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印发《龙陵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已脱贫人口“回头看”,扎实开展“两摸底一核查”工作,结合实际全面排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对全县39户预脱贫户、1383户脱贫不稳定户、784户边缘易致贫户制定有针对性的“一户一方案”并督促抓好落实,2020年9月开展3季度动态监测,本次共新增边缘易致贫户3户12人,新增脱贫不稳定户14户49人,脱贫不稳定户人口增加4人口减少28人(其中销号整户减少2户2人,未销号整户减少1户2人),标注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73户269人,标注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149户577人,系统内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18户73人,未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46户174人。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内容和权属,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扶贫开发项目和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建立扶贫资产移交、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扶贫资产产权清晰、监管有序、运营安全有效、收益精准使用。
5.开展防贫保险,筑起防贫拦洪坝。
全县共计承保人数27041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4216人100%参保),项目覆盖全县10个乡镇,全县目标群体投保覆盖率均达到100%。截至10月31日,共结案赔付防贫保险项目案件457起,结案赔付金额4849700.00元(其中因病案件336起,赔付医疗费用1977000.00元;因意外案件90起,赔付身故赔偿金2300000.00元;因灾案件31起,赔付财产损失572600.00元)。其中,共结案赔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农村贫困残疾人4类重点对象案件45起,结案赔付金额1180000.00元(其中因病案件0起,赔付医疗费用0元;因意外案件32起,赔付身故赔偿金810000.00元;因灾案件13起,赔付财产损失370000.00元)。
6.紧盯疫情影响,抓实消费扶贫。
2020年,县扶贫办消费扶贫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已在国务院扶贫办消费系统登记注册20家企业、40个扶贫产品。销往上海产品共计56528100.00元,其中,未认定产品销售金额23577700.00元,已认定产品销售金额32950400.00元,共带贫困人口2712人。
7.抓示范引领,强化致富带头人带动。共培训贫困村创业致富人员305人。其中乡镇部门6人,非贫困村24人(含村两委及村业务员10人),贫困村275人(含村两委及村业务员8人)。培训内容为《市场经济基础知识》、《电商营销知识》、《农村法律法规知识》、《创业与产业发展新理念》及脱贫攻坚相关知识。共认定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二批276人(含非困村6人)。
8.常规工作不松懈,持续打牢基础。践行群众意识,结合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在脱贫攻坚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严守生态红线,项目实施前置审批首先看是否占用土地、林地红线,扶贫办日常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持续加大财政资金用于“三农”的投入。采取贴息或以奖代补方式,主要用于重点产业发展的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培育。加大各类资金的整合力度,在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投入。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本单位各股室的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实现了年初预设的目标。切实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加强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积极为管理服务,促进我办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统计、审计等部门需要了解、检查财务的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年度部门预算和预算执行有一定差距,年初单位预算收入支出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年度执行中主要增加了县级驻村扶贫工作、项目运行管理、脱贫攻坚工作等项目经费收入和支出。这些资金虽然在部门预算编制时进行了申报,但没有纳入部门预算批复资金范畴,而是作为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组成部分进行统筹分配拨付,因此造成本办年中存在大量的预算调整数。二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外边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不深。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优化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可控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本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本部门、本系统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预算支出方面,我办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均按财政预算拨款金额和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列支,款项都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支付;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我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复同意后,采用政府统一采购或部门分散采购的方式,购置办公设备;在资产管理方面,我办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内新购置的办公设备按要求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对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作记账报废处理,做到资产账实相符;在财务管理方面,我办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设置了出纳和会计岗位,认真做好会计账簿设置、原始凭证审核、会计凭证记录、会计资料填写、年度预决算等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在监督管理方面,我办在行使职权和实施队伍管理过程中,既接受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又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同时依法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办内还加强对各科室的内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依规定期向社会公开年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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