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14-110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4-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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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云发【2013】3号精神。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和助手;二是研究拟制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及有关政策措施,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三是认真执行各级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对扶贫项目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申报扶贫开发项目,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检查,组织对扶贫项目的验收;五是负责外援扶贫项目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利、交通、电力、科技、文化、教育、计生和卫生扶贫;六是根据上级扶持贫困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和范围,做好扶贫统计建档立卡工作;七是组织县直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党员干部参与挂钩扶贫和结对帮扶,负责各级在我县挂钩扶贫的组织联络和协调服务工作;八是组织调查研究,做好宣传、信息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扶贫开发中的先进经验;九是负责指导全县小额信贷工作,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搞好统计监测,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十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扶贫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4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比上年增减 0 个。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14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比上年增减 0个。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4年末实有人数20人,财政全供养20人,其中在职在编14人,退休6人,在编车辆2辆,实有车辆3辆。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龙陵县扶贫办决算总收入42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部门决算总支出39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8万元,占总支出的39.13%;项目支出242.33万元,占总支出的60.87%。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行政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78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增多,经费支出增大,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2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79%。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根据龙财预算【2014】116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黄山羊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228.87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228.87万元的依据及说明是根据龙财预算【2014】116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黄山羊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228.87万元资金过县财政直接支付拨到县畜牧局。“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费13.46万元的其中100000.00元依据及说明是根据龙财预算【2014】67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扶贫到户贴息奖补资金的通知,资金过县财政直接支付拨到全县10个乡镇用于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经费,扶贫办支付项目办公费3.46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扶贫办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资金支出大的原因是2014年有项目资金228.87万元,小额信贷经费33万元拨入预算内。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25.9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等支出。
(十二)农林水事务支出372.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2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8.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1.08万元,用于项目支出242.33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4.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9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0.64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共278批次、1112人。
(二)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扶贫办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3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扶贫办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5万元。运行维护费5.95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 0.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扶贫开发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扶贫办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78批次,1112人,公务接待费开支 8.9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对所有项目前期准备、中期、后期督察、检查、验收,乡镇项目编制、报账等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