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19-062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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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2015〕15号精神,设立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依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90号),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综合股、计划财务统计股、项目管理股、信贷扶贫股、社会扶贫股5个内设机构。2015年定编人数13人,其中:暂定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2名。根据《龙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职数的通知》龙机编发〔2017〕38号,为加大扶贫攻坚工作力度,经县编委领导研究,增加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职数(副主任)2名。增加的2或副科级领导职数专门用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待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编办收回。调整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共有科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5名,副科级。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5名(副科级),主任科员1人,副主任科员4名,科员2人,工勤2人,小车编制1辆,实有小车1辆。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15人、退休5人(2017年起退休人员由人社局统计)。
龙陵县扶贫办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如下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责任。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境及民族等特殊贫困群体和区域扶贫开发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和监测工作。负责农村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项目申报、审查、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际扶贫机构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的管理。负责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贴息、安居工程、易地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等农村扶贫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易地扶贫开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负责协调中央、省、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滇沪合作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好扶贫系统及各乡(镇)负责扶贫工作的干部培训工作。履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职责。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我办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的总体目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是严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两道关,二是加强脱贫攻坚资金筹措,三是完善机制强化攻坚合力,四是深入实施龙陵县精准扶贫模式,五是加快特殊困难群体脱贫攻坚,六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七是加强对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收入221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0.5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221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万元)、项目支出1948.39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在部门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遵循定员定额的原则进行编制核算;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标准进行编制核算;在保证工作性支出和机构运转基本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的前提下,根据财力可能,按照零基预算办法规定的项目排序原则,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预算。同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规章,我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机关财务、公务接待、会务、因公出差、车辆使用等管理制度,并在日常业务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详见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年初编制的绩效目标,结合我办整体收支情况,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自评体系中的指标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评,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同时撰写形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并填写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一并报送县财政局审核。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龙陵县扶贫办2018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愈规范,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标准,综合自评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各指标评价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分析
1. 目标设定方面: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省政府所赋予的职责,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 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2. 预算配置方面: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二)过程情况分析
1. 预算执行方面:本办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经费开支。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为100%,支付进度率为100%,结转结余率为0,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2. 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三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3. 资产管理方面:我办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内新购置的办公设备按要求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对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作记账报废处理,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三)产出和效果情况分析
1.圆满完成年度减贫任务。
2018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为:围绕减贫、摘帽、增收3个目标、“四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规划到2018年底,全面解决3个贫困乡、33个贫困村、13760贫困户、49883贫困人品的贫困问题。龙陵县2018年底,75个贫困村均达到退出标准,退出率为93.75%,退出比例达到贫困村退出90%以上的标准;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100%覆盖。
完成情况:经村申请、乡审核、县级认定、市级核查,今年计划脱贫的75个贫困村11项退出指标均达到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如期实现脱贫出列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完成标注,全面完成年度贫困村脱贫出列任务。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100%覆盖,全县1575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均享受了5项以上帮扶政策或项目。
2.高质量开展精准识别。
2018年,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要求,对照“1+N”标准,组织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纠偏纠错工作,实现了贫困对象精准识别。
3.做实做细帮扶措施。
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服务职能,抓实主责部门资源、项目和资金统筹,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总体要求,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全县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其中:产业扶贫15540户52049项,基础设施14861户54103项,教育(补助)培训9246户15117项,金融扶贫26371户次,易地搬迁3259户13630人。
4.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类扶贫项目有序推进。加大了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力度,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完善了资金拨付流程,加快了资金拨付,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5.真帮实扶精准帮扶。
组织实现了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全县共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88名帮助非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着力解决非贫困村人手不足的问题,做到村村有工作队,实现了驻村帮扶全覆盖。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帮扶成效更加明显。切实加强挂联单位和扶贫工作队管理,将挂联单位和工作队员的挂包帮扶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采取电话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走读”、不履职责、不有作为进行督查,干部作风明显改善。
6.突出群众主体地位。
组织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加大脱贫攻坚政策、成效宣传力度,全面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高群众参与度、知晓率和满意率。以整治村容村貌和农户环境卫生为突破口,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组、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和贫困家庭精神风貌。统筹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的扶持,让群众共享扶贫资源、扶贫成果,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度部门预算和预算执行有一定差距
年初单位预算收入支出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年度执行中主要增加了县级驻村扶贫工作、村级脱贫攻坚工作、项目运行管理、脱贫攻坚工作等项目经费收入和支出。这些资金虽然在部门预算编制时进行了申报,但没有纳入部门预算批复资金范畴,而是作为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组成部分进行统筹分配拨付,因此造成本办年中存在大量的预算调整数。
2.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
随着外边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3.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
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不深。
(二)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优化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可控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本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本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预算支出方面,我办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均按财政预算拨款金额和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列支,款项都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支付;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我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复同意后,采用政府统一采购或部门分散采购的方式,购置办公设备;在资产管理方面,我办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内新购置的办公设备按要求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对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作记账报废处理,做到资产账实相符;在财务管理方面,我办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设置了出纳和会计岗位,认真做好会计账簿设置、原始凭证审核、会计凭证记录、会计资料填写、年度预决算等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在监督管理方面,我办在行使职权和实施队伍管理过程中,既接受县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又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同时依法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办内还加强对各科室的内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依规定期向社会公开年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办开发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