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04_A/2017-09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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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扶贫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云发【2013】3号精神。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和助手;二是研究拟制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及有关政策措施,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三是认真执行各级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对扶贫项目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申报扶贫开发项目,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检查,组织对扶贫项目的验收;五是负责外援扶贫项目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利、交通、电力、科技、文化、教育、计生和卫生扶贫;六是根据上级扶持贫困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和范围,做好扶贫统计建档立卡工作;七是组织县直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党员干部参与挂钩扶贫和结对帮扶,负责各级在我县挂钩扶贫的组织联络和协调服务工作;八是组织调查研究,做好宣传、信息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扶贫开发中的先进经验;九是负责指导全县小额信贷工作,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搞好统计监测,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十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扶贫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将扶贫开发工作与“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一教育五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用扶贫开发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用8个经济发展核心指标和10个分项跨越目标支撑“脱贫、摘帽、增收”目标,动员全县上下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超常规举措,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脱贫,实现小康。成立了龙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认真学习上级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复分析论证测算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以及“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扶贫开发脱贫增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加强扶贫开发动态化管理、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工作等实施方案,形成了“1+5”文件体系,围绕“1+5”文件体系的贯彻落实,结合“十三五”规划内容,着手编制全县及各乡镇扶贫攻坚脱贫发展规划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规划及各年度实施方案,通过科学规划,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技能培训、生态建设、农村改革等各项工作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真正达到以扶贫开发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
2016年计划脱贫退出2个贫困乡镇、15个贫困村、1个民族村、79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围绕脱贫目标,按照“四坚持、四强化”的自查评估方法步骤,对2016年预脱贫退出贫困乡镇、村、人口认真进行自查评估,确保如期实现贫困退出。一是坚持统一标准,强化业务培训。对贫困人口、村、乡退出标准的“6、9、10”项指标进行讲解和阐释,对评估标准、摸排程序等进行培训和指导,对完成时限、汇总时间等进行统一和要求,切实做到标准、程序、时限“三统一”。二是坚持五级联动,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县乡村组户“五级联动”的工作方式,调动全县87个挂包村单位650余名帮扶干部深入到120个行政村开展摸排工作,切实做到应排尽排,应查尽查,并进一步明确贫困乡村责任主体及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坚持边查边改,强化立行立改。根据摸排结果,对存在问题、项目、责任清单按行业进行分类汇总,并及时反馈行业主管部门,围绕补齐短板、全面达标要求,拿出具体工作措施,列出具体项目,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同时,于10月21日—26日邀请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保山市委对全县计划脱贫退出的2个乡镇、15个贫困村开展自查评估工作,对自查评估中存在的“安全稳固住房、基本医疗保障、社会养老保障、政策兜底保障、通广播电视、农村安全饮水、公共活动场所、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等问题进行对标整改,全面推动2016年脱贫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四是坚持标准要求,强化自评考评。围绕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各乡镇、职能部门结合贫困人口、村、乡退出标准的“6、9、10”项考评指标体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对照《云南省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及考评标准,结合 “转走访”、“回头看”,逐村逐户逐人核查脱贫短板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补齐短板,确保贫困退出考评工作经得起检验,取得实效。各乡镇于11月30日以前组织完成了2016年脱贫退出的27个行政村(15个贫困村、1个民族村、11个一般村)的自评工作,各职能部门于12月5日前完成了考评工作;12月10日前,由各乡镇、村(社区)牵头,各驻村工作队及挂包帮单位配合对2016年度有贫困户脱贫退出任务的乡镇、村(社区)完成了贫困户脱贫退出自评工作,并通过立行立改、制定措施方式全力抓好达标工作落实;12月27日—30日,对全县2016年预脱贫的2个贫困乡镇、15个贫困村以及已脱贫和2016锁定的预脱贫贫困户,通过采取县、乡镇、村三级联动交叉评估考核的方式开展评估考核,着力对标补差、督促进度、发现问题、推动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最终经得起第三方评估。
围绕国家“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总体目标,按照“贫困户脱贫6项指标”的脱贫标准,坚持“五查五看”和“三评四定”的原则,通过入户核查和创新“八评法”衡量标尺的方法,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组织开展了 “回头看”工作。在今年6月份开展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全县共脱贫2327户8598人、调出不精准对象103户327人,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15户8925人,并按标准程序对贫困乡、贫困村进行审核识别。在“回头看”过程中,建立帮扶措施精准到户审核和验收制度,由各挂联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挂村领导、各村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措施进行逐户审核,由各挂联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措施进行逐户验收,通过层层审签、层层把关,确保数据精准、措施精准、管理精准;11月初,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开展了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在全县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过程中,全县共新增贫困人口2500户5731人,减少贫困人口3859户12117人,全县目前尚有未脱贫人口6606户23126人;并着力推进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扶贫信息网络系统,认真做好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正在有序组织开展A段数据录入工作,通过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了我县扶贫数据与云南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数据有效、精准衔接,形成了全县上下共同关注、参与脱贫攻坚的工作大格局。
在新一轮脱贫攻坚中,龙陵县紧紧围绕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六新”目标,坚持“三年规划一年启动”,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54个,集中安置6541户26906人(市级下达搬迁规模4300户1688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700户14830人)。成立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及项目建设指挥部,建立“县级领导挂钩安置点、县直单位包保安置点、干部职工包户”制度,实现安置点、搬迁对象包保全覆盖。在建设过程中,通过集中采购建筑材料、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方式,千方百计降低建房成本,全县各安置点建房成本均控制在每平方米1300元以内。在整个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按“两条线”(农发行保山分行、县信用联社专业监督和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监督两线同步)进行双重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分“三类”(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资金、农户建房购房补助资金、农户建房购房转贷资金)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审批流程图,细化拨付程序;分设“十个科目”(银行存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长期应付款、资产基金、其他收入、经费支出、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进行会计核算,做到封闭运行、专户专账管理。目前,54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完成“三通一平”具备建房条件的安置点25个,开工建设安居房1743户,安居房主体完工955户;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优惠贷款8亿元(到户5亿元),累计拨付至乡镇项目实施建设资金4.9988亿元,并结合重大项目督查工作,开展专项督8次,易地搬迁扎实有效推进。
自2016年开始实施扶贫开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试点工作以来,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在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向参评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发放项目评审费,确保了项目管理风清气正。一是制定出台了《龙陵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四到县”实施办法(暂行)》,对扶贫资金分配、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按照“乡申报、县审批、报备省市”的原则,项目评审通过后,由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并下达批复实施。二是成立由扶贫办、财政局和涉及相关行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扶贫项目进行评审,并邀请纪委的同志参与监督。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切实把好项目评审关,做到政策规定不变,项目质量不减,确保扶贫资金、项目精准到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不向参评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发放项目评审费,确保了项目管理风清气正。围绕“扶贫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贴息、安居工程、易地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扶贫奖补”等项目,着力整合投入专项、行业、社会资金,将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高度衔接,提高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的瞄精准度和覆盖率,并严格资金管理,使各个项目、各块资金到村、到户、到点,确保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完成既定减贫增收、脱贫攻坚任务。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文艺专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百名脱贫典型宣传“四项活动”,通过文艺互动演出,增进干群联动抓脱贫攻坚的信心;通过集中宣讲和入户宣传,让群众掌握脱贫政策措施;通过志愿服务,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尚;通过评选脱贫典型,激励贫困群众脱贫的动力、干部干事的勇气和担当。目前,开展脱贫攻坚文艺专场100余场次、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900余场次、脱贫攻坚志愿服务活动2000余人次、百名脱贫典型宣传40余人次。
通过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严格的政府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出了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使扶贫项目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确保了扶贫资金真的安全使用。省、市整乡推进项目、整村推进项目、产业扶贫、易地扶贫、科技扶贫等项目的实施,全面改变了贫困山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山区群众增加经济收入和脱贫致富打牢了基础。
围绕全年总体目标,县扶贫办紧紧围绕省、市扶贫的相关扶持政策认真研究,大力抓好各类项目资金的争取及实施工作。2016年共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5329.59万元,具体分项目资金情况为:一是2015年碧寨乡整乡推进(补差)试点建设项目1000万元;二是2016年第一批切块到县资金1969万元;三是2016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54.4万元;四是2016年第一批财政项目管理费50万元;五是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8万元;六是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八是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房贷款省级贴息资金168万元,九是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房贷款市级贴息资金268.35万元,十是争取实施云南能投集团帮扶资金奖学助学金40万元;十一是争取和实施“互满爱”人与人国际组织外资项目资金78.19万元。
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项目实施全过程公告公示制和扶贫项目永久性公示牌设立制,严格执行审计监察制、资金专户管理制、资金报账制、跟踪问效制、招投标制、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项目验收考核及后续管理制等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绩效管理制,着力推行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牢固树立了上级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察监督、人大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六道防线。硬化党风廉政建设与扶贫中心工作“四个一起”的各项措施,做到年初早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结果真运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机构
纳入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扶贫办是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内设5个科室。2016年定编人数13人,其中:暂定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现实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党组书记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主任科员4人,科员2人,工勤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479250.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9250.4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5年收入3451466.4元,比上年减少972215.97万元,减28.16%。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减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687699.01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153.53元,占总支出的60.24%;项目支出1068545.48元,占总支出的 39.76%;与上年对比2015年度支出合计3374451.7元。其中:基本支出1848097.94元,占总支出的54.77%;项目支出1526353.76元,占总支出的 45.23%,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总支出就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扶贫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1619153.53元。与上年对比2015年度用于保障扶贫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1848097.94元。主要原因分析用往来款资金支出的多一些。基本支出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1918.51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591.6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11950.00元,2130501行政运行支出1102807.88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76000.04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10885.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支出1367504.07元,占基本支出的84.46%;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1649.46元占基本支出的15.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扶贫办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8545.48元。与上年对比1526353.76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减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说明: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目支出82889.4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884191.84元(其中下拨10个乡镇120000.00元,转拨中国共产党政策研究室“挂包邦,转走访”工作经费400000.00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101464.2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7699.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4451.7元。比上年减686752.69万元,减20.3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总支出就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46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8%。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1918.51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591.6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11950.00元。
2、农林水支出22582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2%。主要用于一是基本支出2130501行政运行支出1102807.88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76000.04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10885.5元。二是项目支出1068545.48元,主要支出是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目支出82889.4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884191.84元(其中下拨10个乡镇120000.00元,转拨中国共产党政策研究室“挂包邦,转走访”工作经费400000.00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101464.24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扶贫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9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3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000.00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176161.5元(其中:主要用于30217公务接待费100278.00元,30231车辆运行维护费75883.5元),完成预算的8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5883.5元,完成预算的9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278.00元,完成预算的81.5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只的估计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是176161.5元,比2015年增决算数是171840.98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4320.52元,增长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改造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440.02元,增长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20元,下降9.1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县委、县政府又成立了由10人组成的一个精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办的人员增加到25人,人员增加、车辆增多,经费支出就增大。接待上级对所有项目中期、后期督察、检查、验收,乡镇项目编制、报账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883.5元,占43.08%;公务接待费支出100278元,占56.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883.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883.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2016年度扶贫开发所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28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27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6年度接待上级对所有项目中期、后期督察、检查、验收,乡镇项目编制、报账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扶贫办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649.46元,与上年对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762.5元,主要原因分析用往来款支付的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6年办公费107509.44,差旅费3462.00元、公务接待费1170.00元,劳务费36070.00元,工会经费28604.5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33.5元,其他交通费用57300.0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货物采购预算资金449780元,实际采购资金439350.00元(包括龙扶公司采购了109970.00元,农发行采购的30700.00)。工程采购预算资金0元,实施采购资金0元,服务采购预算资金17050.49元,实际采购资金15295.37元,
2、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说明:2016年末资产总计219.83万元,固定资产158.48万元,占72.09%,负债44.54万元,占20.26%。固定资产比上年129万元增28.54万元,增加22.12%,主要是成立精准扶贫办公室,购买了办公设备,易地办根据工作需要购买了无人机,办公设备老化更换一批,因此固定资产增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附: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