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62-8/20260318-00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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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全县渔业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查处违法捕捉、驯养、出售、收购、运输国家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负责水产养殖过程中渔药使用的行政执法,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动物和动物卫生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动物饲养、屠宰、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前的生产、贮藏、运输等行为的行政执法;负责动物展览、演出和比赛等活动和非食用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动物诊疗、兽医从业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以及畜牧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定点屠宰行政执法,企业违禁物质、药物残留、肉品品质和疫病防控工作的行政执法,非法屠宰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二级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科组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农业中心相关人员,村(社区)相关人员开展现场培训会议,加强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电视、广播、培训会、户主会、街天设立宣传台等多种形,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强化农资市场执法,开展种子、农药、兽医、饲料等农资市场“双随机”监督抽查和行业监管执法检查,定期深入现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开展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三是抓实违法案件查处,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四是扎实做好渔政执法工作,组织对《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云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推进“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17,035.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17,035.4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203,337.86,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7,035.47元,其中:本年收入1,217,035.4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203,337.86,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7,035.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17,035.47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035.47元,与上年对比减213,337.86,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变动;项目支出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10,000.00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所需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94.72元;卫生健康支出121,637.91元;农林水支出978,102.84元。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6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694.72元,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5,376.3元,用于人员医疗保障支出;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9,282.68元,用于人员医疗保障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78.93元,用于人员医疗保障支出;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948,102.84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日常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2130110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执法监管30,000.00元,用于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26人次。
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2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
2.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1号)、保办字〔2019〕101号 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机编办发 〔2020〕98号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批复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全县渔业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查处违法捕捉、驯养、出售、收购、运输国家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负责水产养殖过程中渔药使用的行政执法,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动物和动物卫生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动物饲养、屠宰、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前的生产、贮藏、运输等行为的行政执法;负责动物展览、演出和比赛等活动和非食用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动物诊疗、兽医从业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以及畜牧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定点屠宰行政执法,企业违禁物质、药物残留、肉品品质和疫病防控工作的行政执法,非法屠宰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3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切实开展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
一是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切实履行好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实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宣传牌、布标、墙标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农业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执法检查和惩处力度,严肃查处农业行业的违法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1,209.84元,与上年对比减34,452.08,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5,000.00元,主要原因为项目需委托外单位参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资产总额33,093.98元,其中,流动资产266.72元,固定资产32,827.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41.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609.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