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4012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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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陵县农业农村局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安排,切实履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乡村全面振兴,打造高原特色农业强县建设,以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为重点,推动全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认真按照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推进龙陵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认真履部门职能职责。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不断加大简政放权,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能力。推动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落地,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为抓手、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权责清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制度建设,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实现“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省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25条,行政许可105条、监督检查90条。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种植养殖险承保信息等录入45511条,行政确认信息9756条,完成新型农业主体录入659条。完成任务50000条的112.3%。完成表彰荣誉信息2条,自然人行政奖励信息1条,完成2条任务的150%。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废、改、立”和农业生产经营监管工作需要,认真梳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完善监管对象库,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2.全面落实述法报告制度。层层压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落实局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述法,局属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推进领导干部更好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发力。
3.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精神,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事项要请法律顾问参加会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论证、重大案件、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评估、合同审查、重要资产及突发事件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及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促进重大、疑难复杂涉法问题的妥善处理。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听证会1次,参加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会议1次,重大行政决策2次。咨询法律事项12次。
(二)不断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严格落实编制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执法保障、执法能力提升、党的建设等方面,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在深化改革中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补齐短板,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战斗力。2023年,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深化改革,把原“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会计核算中心”更名为“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撤销,对20名执法人员实行分流回原单位或划入局属各二级单位,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龙陵县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站”更名为“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划转执法人员5名,调入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借用原事业单位执法人员5名(借用到2023年底)。现在岗执法人员7名。
2.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农村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龙农发〔2019〕90号)文件精神。根据要求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配合制定并执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推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告知承诺书、不予行政强制决定书“一案三书”制度,坚决防止随意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按照《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大纲》,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充分运用线上学习平台、线下集中教学、案件研讨等形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的专业化水平。通过执法示范创建、执法交叉互评、执法能手遴选、案卷评查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执法人员快速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执法办案常识,提高农业执法人员办案质量、执法文书制作水平。2023年农业农村部通报,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行政处罚案件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优秀案件;2023年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行政处罚案件1件被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评为优秀案件。
4.加强行政执法服务保障。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2023年组织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8名,考试合格5名,合格率62.5%。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行为;协调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保障要求,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运行经费、执法办案工作经费、执法服装、执法车辆、检测仪器装备经费、执法培训经费、处置罚没有毒有害物品经费等申请纳入县级财政保障,逐步解决执法经费保障不足问题;严格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及省财政厅、省司法厅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管理制度,加快完成执法人员制式服装配发补发工作,2023年配发补发2022年定制执法服装21人次。
5.加大农业行政执法监管。行业管理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互相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强化品种权保护、种畜禽经营、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动物防疫等重点领域执法组织协调力度。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动物私屠滥宰、农资打假、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广一批高质量的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包容审慎监管案例,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2023年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出动执法、监管人员343次,出动人员953人次,排查、检查企业、门店等1150户(家)次,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完成。对抽样监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立案查处6件,罚没款10余万元。积极主动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3年共办结案件25件,其中经营假、劣和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案件4件,经营劣质饲料案件1件,禁渔期捕鱼案件2件,肥料案件1件,饲料案件1件,经营劣质种子案件3件,依法应当检疫未经检疫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案件13件。
6.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格落实全国扫黑办、省、市和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整改清零、大力开展线索摸排并及时处置工作。开展农业行业领域农资打假、生猪屠宰、农兽药残留“治控促”等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以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守法意识。核查群众举报生猪屠宰线索5件,立案查处5件。
(三)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1.规范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宣传贯彻专题会议1次,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大农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编制完善了龙陵县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内容,对清单中的子项和办理事项进行规范调整,同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有效衔接,确保事项调整不影响企业、群众的业务办理。
2.积极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梳理“五级十二同”要素清单,推动“好差评”体系应用。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加大线上系统应用推广力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结合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设和使用,全力提升“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3.积极抓好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宽进严管,放管结合”,积极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到期延续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兽药经营者,全面落实“个转企”及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计划,严密组织实施年度抽查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和行业监管工作,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
(四)大力推进普法宣传
1.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推行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切实抓好《2023 年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压实压紧行业领域普法宣传主体责任。
2.加强农村普法宣传。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面向管理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涉农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贯彻落实《云南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2023 年底已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培育3个以上示范户目标任务。
3.加强重点法律宣传。积极组织参加全县“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宪法,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学习宣传重点,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法律讲座、专题研讨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围绕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耕地和种业“两个要害”等重点工作,统筹抓好土地管理法、种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制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措施,把普法责任落实到股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全面落实农业农村普法责任制工作。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审查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办。明确了一名干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担任法治建设联络员,制定了法治建设办事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农业农村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8月10日印发了《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龙农发〔2022〕109号)。提出了2021—2025年农村法治建设的19条任务。《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便签2023—51)和《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便签2023—46),全面部署和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认真抓实工作落实。
2.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认真按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审查等。2023年我局对《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4〕73号)规范性文件开展废止审查等工作,对《龙陵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移除规范性文件目录。
3.行政决策推行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促进决策民主、科学。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5件,均为发生行政复议。对1件行政处罚案件上诉到法院认真进行庭前调解,做到了及时撤诉。
4.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学习和宣传,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执法能力。加大农资质量、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渔、农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开展打击侵犯农作物品种权、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生猪私屠滥宰、农资打假、违法违规和非法添加、水生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查处公安移交渔业案件2件。健全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注重从政策层面预防和化解信访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统筹运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学法平台,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六)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运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党章党规、民法典、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运用培训、讲座、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观看法治教育片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高度重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的培训工作,坚持把法治素养过硬、法治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抽调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考试和执法培训工作。二是聘请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专家到龙陵开展执法培训。三是积极组织上级开展的线上执法培训工作。四是做好传帮带。执法人员培训可用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相结合,有实践经验的老同志带新进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做到边培训边工作。切实履行好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职责,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2023年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工作中,一是不断加大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二是加强对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学法用法培训工作,组织农业法律进村入户,并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农业送法下乡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提升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自觉性。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和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三是进一步搞好农业法治建设和执法工作,完善农业法治建设联络员体系,构建上下联动的法治执法建设宣传网络,加强交流、学习,改变全局法制工作的不平衡性,促进农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面推动和实现农业行业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局面。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