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1-0122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政办发﹝2020﹞40号)文件要求,现将龙陵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办公场所适应工作需要。信息公开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年初制订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及时收集需公开信息,并对照保密制度和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审查,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及时、全面、准确。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四个机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舆情。及时、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和年度报告,并按照政府要求上网公布,并报送县公开办。
3.加强宣传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宣传和培训工作,形成工作氛围,让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具体业务,建立并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二、强化政策解读发布、回应群众关切
对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受理网民在网站上提问1条,回答1条,按回应工作要求,按质按量按时答复,答复率100%。2020年共回应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咨询事项10件。
三、认真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推动政策解读常态化、规范化。对群众所关心的事项、决策安排、规划计划等,责任部门第一时间做好政策解读。同时,发挥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用,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协助开展政策解读。
四、加大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上新增“行政监督与管理”信息公开栏目,专门用于公示行政执法信息,目前网站上已公示了我局落实行政执法事项的权责清单、执法依据、程序、结果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等,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截至2020年12月底,行政处罚122项,其中在网上公示的有10项。
五、加强监督考核
一是工作考核方面。坚决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单项指标,加大分值权重。二是监督检查方面。由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执纪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是部分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提供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细致。
(二)政务公开信息单一。
(三)公开信息及时性有待于提高。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执行《龙陵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办法》。
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规定,全面梳理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责任意识。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