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3-041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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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县情
龙陵位于云南西部边陲,地处高黎贡山南麓的怒江、龙川江之间,有国土面积2884平方公里,国境线长19.71公里,山区面积占98%。全县辖5镇5乡,5个城市社区、46个农村社区、70个村委会,居住着汉、傈僳、彝、傣、阿昌等23个民族,2022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0.6万人,其中乡村人口16.9万人,占55.2%;城镇人口13.7万人,占44.8%;少数民族人口2.02万人,占6.6%。华人华侨12万余人分布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云南省著名的侨乡之一。龙陵是一个多元文化交融的地方,境内抗战文化、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侨乡文化交相辉映。龙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滇西抗战的主战场,是连接南亚东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是云南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2022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4.1亿元,增8.2%;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1亿元,增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亿元,增7.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亿元,增9%;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08.2亿元,增2%;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98.2亿元,增7%。截至目前,龙陵县共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6635户67497人,累计消除风险1787户6833人,风险消除率69.6%。2022年底人均纯收入14294.38元,较2021年末的12328.34元增1966.04元,增15.95%。2023年。第一季度人均纯收入5013.49元,同比增10.13%,完成年度总目标30.5%。
二、聚焦“三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坚持机制不变,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强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指挥部。继续沿用脱贫攻坚期间的作战指挥体系,实行县级领导挂乡联村、省市县挂包单位包村和三级书记带头遍访低收入人口工作制度。二是强部署。2022年,召开县委常委会4次、县政府常务会5次、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6次专题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3年龙陵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第1次全体会议已于2023年3月19日召开。由综合协调指挥部开展“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做到高位推动,压实责任。三是强队伍。严格落实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全县共选派驻村工作队83支,工作队员251名,其中,第一书记(工作队长)83名,实现了全县83个重点村工作队选派全覆盖。
(二)坚持力度不减,狠抓政策落实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经过实地走访、调研、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等方式,制定《关于做好县级领导挂乡包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龙陵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龙陵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龙陵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龙陵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实施方案》等方案,印发至乡镇、县直各单位,确保政策配套稳定。二强化教育保障。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零辍学。三是落实医疗保障。全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率100%,做到了“应保尽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100%享受医疗救助。截至目前,普通门诊累计报销86356人次,总费用298.2万元,报销金额14.75万元。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通过“三重保障”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83.54%。四是巩固住房保障。全面启动农房抗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023年计划实施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150户,摸排出农房抗震改造150户,力争11月底完成改造。五是抓实兜底保障。2023年我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享受低保政策数量与档次,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政策总体平稳。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保障13209人,特困供养366人,实施临时救助196人次,发放救助金33万元。2023年共发放救助资金2412.5万元。六是确保饮水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保障脱贫人口、脱贫村饮水安全。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678件,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493件,分散式供水185件,每件供水工程均已落实“三个责任人”“三项制度”。目前城乡居民已全部实现供水入户,农村饮水管网入户率达100%,现行标准下集中供水率达86.8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7.1%。七是用好金融政策。充分落实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专项用于发展产业,目前已下达关于做好龙陵县2023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及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计划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500万元,贴息730万元,覆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100户。
(三)坚持靶心不散,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2023年以来,龙陵县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龙陵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开展常态化监测,确保监测全面精准。截至目前,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共有16635户67497人,其中,监测对象2782户9822人,累计消除风险1787户6833人,风险消除率69.6%,未消除风险995户2989人。2023年累计新识别4户13人,均为突发严重困难户,累计消除风险20户65人(脱贫不稳定户10户27人、边缘易致贫户1户5人、突发严重困难户9户33人),家庭人员自然增245人,自然减少416人。对排查出来的监测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制定“一户一方案”,落实帮扶措施,跟进帮扶成效,确保监测对象得到相应的产业、就业、教育、医疗、最低生活保障、防贫保险等政策、资金的扶持,切实履行托底责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由教体、民政、人社、住建、水务、卫健、医保、乡村振兴等8个部门组建“政府救助平台”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政府救助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全县累计申请2653件,办结2607件,办结率98.27%。
二是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2022年制定出台《龙陵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通过“七个一批”,促进全县脱贫人口收入稳步增长,持续促进稳定增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023年针对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制定了更具体的《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等实施文件,确保脱贫人口增收见实效。针对全县16635户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龙陵县按照“一户一策、一定三年、分年实施、按季监测”要求,制定出246955个到户到人的措施计划。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2年人均纯收入14294.38元,较2021年末的12328.34元增1966.04元,增15.95%。预计2023年底能完成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幅15%以上的目标要求,全力消除人均纯收入8500元以下监测对象。
三是深化就业帮扶。不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抓实转移就业培训,做好就业精准帮扶,推动农村劳动力大规模、高质量转移就业。截至目前,全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3128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3240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2.29万人的101%;全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117人次,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10000人次的11.2%;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229人次,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3400人次的6.7%。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作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发就近就地就业岗位,2023年人社、林草、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138个,带动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1797人。持续实施雨露计划,紧盯2023年7月即将毕业的享受雨露计划学生580人,确保“毕业即就业”。2023年第一季度,落实2023年春季普职融合分流1200余人,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学生400余人;高中毕业班学生参加高职院校单招400余人,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学生50余人。
四是抓牢产业带动。不断巩固提升“两烟”、甘蔗、蔬菜、咖啡、茶叶、水果、肉牛、龙陵黄山羊等传统产业。积极培植石斛特色产业,截至2022年底,全县石斛种植面积达3.6万亩,实现石斛鲜条产量9000吨,实现产业链产值58.5亿元,紫皮石斛种植面积及产量占全国的70%以上。81个村(社区)1.6万户6.5万人从事石斛产业,占全县总人口的21.25%,其中覆盖脱贫人口2000余户8100余人。2023年一季度完成石斛新植面积1000亩,提质增效600亩。截至目前,已向上争取6273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2个,占资金规模的61.83%,全部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同时,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全县共有涉农新型经营主体397家,其中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19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7个,有35个龙头企业和5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双绑”,绑定农户25608户,其中绑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3652户,绑定三类对象1964户,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双绑”率达分别为96.67%、96.94%。
五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持续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积极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后续帮扶事项,结合实际建立起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将后续扶持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24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形成了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后续扶持工作局面。安置区硬化道路129.9千米,建成安全饮水管网208.2千米,完成规划建设(含改扩建)卫生室18个,建设(含改扩建)幼儿园8个,建设(含改扩建)小学15个,安置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能满足搬迁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求,搬迁群众就医就学均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健全安置区治理体系,多措并举强化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42个集中安置点全部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35个安置点成立了基层党组织,不满足成立基层党组织条件的7个安置点也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迁入就近基层党组织。
六是规范资金项目管理。2023年争取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7930万元,规划实施项目54个,其中规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42个,计划投资13740万元,重点用于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种养殖业、小额信贷贴息、农产品仓储保鲜等;规划实施就业项目3个,计划投资530万元,重点用于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工资等;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7个,计划投资2900万元,重点用于村容村貌提升、农村污水治理等;规划实施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计划投资350万元,重点用于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规划实施村庄规划编制项目1个,计划投资410万元,重点用于2023年度村庄规划编制。截至目前,根据省市要求完成了龙陵县扶贫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共录入扶贫资产5632项扶贫资产,资产原值合计48.92亿元,正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动态监督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和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龙陵县扶贫项目资金规模为48.92亿元,形成扶贫资产5632条,已全部确权移交;按资产类别管理经营性固定资产164条资产原值1.44亿元,公益性固定资产3316条资产原值37.86亿元,到户类资产管理2152条资产原值9.62亿元。
七是构建共同参与大格局。国家(大连理工大学)、省、市对口定点帮扶单位继续到龙陵县实施帮扶,各帮扶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扶上马、送一程”,从项目资金、人才智力、消费帮扶等方面持续给予我县大力支持。截至目前,已衔接上海资源采购农产品540万元。
三、深入推进“两项重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乡村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合理规划编制。扎实推进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按照“多规合一”的总体要求编制规划,注重农村产业发展、基层党建、人才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为一体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全县3年应完成104个村庄规划,其中2021年已完成33个,2022年已完成41个,2023年计划完成30个。二是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印发《龙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和《龙陵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等两份政策性文件。建立完善乡镇、村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垃圾焚烧炉和垃圾热解炉51座,卫生填埋场1个,乡镇垃圾收运车61辆,现有垃圾设备基本满足集镇及主要村组的垃圾收运需求。建成农村卫生户厕1796座,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12座。行政村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28.6%、5.9%,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提升。三是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在2022年的基础上建成绿美乡镇1个、绿美社区3个、省级绿美乡村3个、市级绿美乡村100个、绿美交通农村公路280公里、绿美河流2条、绿美水库2个、绿美校园1所、绿美景区4个;绿化覆盖率达43%;建成苗圃基地1个,面积0.02万亩;实现绿美产业总产值82.3亿元。全县森林覆盖率、营造林面积、建成区绿地率等指标要持续取得突破。四是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计划完成1080座农村卫生户厕改建,12座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改建;实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确保完成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0%、收集处理率7%,新增4个乡镇镇区、399个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镇区、村庄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达77.8%、71.4%的任务目标,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五是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新建5G基站152座、4G补盲基站33座,4G网络、宽带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建成1个县级电商服务运营中心、10个乡(镇)121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覆盖16.2万农村居民。县级“电子政务”初步实现网上政务办公,“扶贫云”助力县级精准扶贫工作,在医疗、公安、教育、旅游、医保、社会保障、金融、通信等方面都应用了数字惠民,使群众办事更方便,成本支出更节约,社会效益更明显。
(二)乡村治理持续夯实
一是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力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头雁”、农村优秀人才“归雁”、村级后备力量“雏雁”培养工程,健全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人才支撑。龙陵县共有基层党组织962个,其中党委16个,党总支143个,党支部803个。共有党员14887名,女党员4238名,占党员总数的28.47%。35岁以下党员3797名,占党员总数的25.51%;60岁以上的党员4016名,占党员总数的26.98%。少数民族党员871名,占党员总数的5.85%。大专以上党员5699名,占党员总数的38.28%。二是搭建农村精神文明平台载体建设。龙陵县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节俭节约的原则,充分整合全民健身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站)、党员活动室、村级活动场所等进行改扩建,对标对表扎实推进县、乡、村、组四级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建设,完善层级管理机制,下好全县文明实践“一盘棋”。建成中心1个、分中心6个、基地1个,实践所10个、实践站121个。三是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搭建基层综治中心组织架构,探索建立综治中心运行模式,明确全县121个村(社区)相关委员履行综治维稳员职责并兼职一村一辅警,村级全覆盖建立调解委员会;组织基层政法力量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全县10个乡镇及121个村社区政法综治工作力量151人,参与能力提升集中培训,有力夯实了基层综治基础;探索试行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挂钩平安法治重点村模式,采用“1+3”模式,实行动态销号管理,不断提升平安法治村(社区)建设水平;组建基层治安巡逻队伍,对重点场所开展治安巡逻,及时发现、排查、处置各类安全隐患,有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增收推进力度不均衡,收入结构不合理
从第一季度采集录入系统的情况看,人均纯收入5013.56元,4项人均收入同比情况为:生产经营性纯收入1664.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41%;转移性收入358.7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7.92%;财产性收入44.5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2.97%。仅从预增速15%的目标分析,即2023年人均纯收入要达到16438.54元以上,一季度完成了年度目标的30.5%,一季度总体达标,但从收入构成分析,除工资性收入外,其余均为降低。
(二)乡村振兴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龙陵县传统产业以种养殖业为主,辅助产业为特色养殖、特色种植及乡村旅游,目前,种养殖业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不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度不高,旅游资源与乡土资源、文化资源关联度有待提升,对水库、稻田景观园等资源优势尚未凸显,旅游品牌辨识度不够强,吸引游客的黏性不强,回头客少。
五、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工作推进
坚持政治统领,强化思想引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梳理合并涉农领域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议事协调、组织实施、督查考核等机制,紧紧围绕2023年底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幅15%以上的目标要求,落实好“四个不摘”,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聚焦脱贫群众增收,守住监测底线
一是紧扣群众增收这“一条主线”,深入实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增收,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为三年目标的实现打好基础。二是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持续推动精准监测帮扶。在监测对象上动态精准,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8050元为底线严格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在帮扶介入上抓早抓小,重点帮扶解决收入10000元以下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确保不出现整村、整乡规模性返贫。
(三)聚焦五大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
一是强化产业振兴,巩固提升“两烟”、甘蔗、茶叶、核桃、蔬菜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石斛、褚橙、咖啡、牛油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2023年力争实现总产值75亿元以上。二是做实人才振兴,聚焦年度人才工作任务清单,利用龙陵县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孵化基地的培育作用,培养一批乡土人才,扎实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高层次人才走边疆”行动,引导农业科技、人才资源向乡村振兴一线和边境一线流动。三是深化文化振兴。进一步丰富产品业态,完善消费要素,多渠道加大对外宣传,延长全县文旅消费链条,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乡村旅游试点,深挖农旅融合、文旅融合的消费潜力,做好游客引流,切实增加全县游客人次和旅游收入。2023年创建A级景区3个,提级A级旅游景区2个。四是抓实生态振兴。合理规划编制,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持续夯实农村人居环境基础,建立健全农村保洁服务队伍,推行农村垃圾处理有偿服务工作开展,积极探索建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行动长效机制。五是压实组织振兴。持续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织密建强组织体系,优化党组织设置,扎实开展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开展党员空白“清零”和“三新”党组织覆盖攻坚行动。
(四)聚焦资金项目,完善管理机制
以项目库建设为抓手,着力巩固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前高质量建设好2024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为高效安排2024年资金打下基础。一是完善项目入库机制。构建“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双向对接机制,确保上级文件政策要求和基层干部群众所需有效结合,突出项目建设的成效。二是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在项目规划和确定上、项目管理上,坚持先评估论证、后决策实施的项目决策机制,确保项目科学决策。三是建立落实资金统筹保障机制。严把政策,强力整合,聚焦重点,精准投向。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