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2-12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2-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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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认真开展2022年度涉农整合和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作,按计划完成了相关项目推进工作,现将年度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下达进度情况
2022年龙陵县资金下达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2022年3月初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涉农整合资金方案项目内容,确定与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密切相关并急需实施的项目,并于3月25日前编制完成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于8月25日前上报整合资金中期调整方案。建立资金管理台账,对2022年度收到上级资金的科目编码、科目名称、上级文号、县级文号、预算项目、资金级次、主管部门、实施部门、项目名称、指标金额、资金使用方向及支出情况等进行统计。收到中央、省、市级资金下达文件后,财政局及时函告龙陵县乡村振兴局编报项目计划,财政局接收项目计划后,及时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2022年度共接收中央、省级衔接资金12287.63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437.13万元、省衔接资金2850.50万元。我县通过自查,财政衔接资金以“龙财涉农”、“龙财农”文号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时间均小于25天。
二、项目推进和完成情况
一是项目库建设情况。龙陵县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确定与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密切相关并急需实施的项目及时入库,动态管理项目库,项目入库及时充分、程序规范、内容完整并具备实施条件,衔接资金、整合资金没有出现用以项目库之外的项目。2022年项目库情况:龙陵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划项目129个,覆盖10个乡镇、120村(社区),预算总投资21875.69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2726.45万元,占总投资的58.17%。
二是项目绩效管理情况。龙陵县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实行绩效目标跟着项目走原则,即制定项目绩效目标,确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科学性、效益性再实施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跟踪监督,项目结束后对绩效目标进行评价。
三是项目推进情况。2022年度,我县到位财政衔接资金12726.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437.13万元,省级资金2850.5万元,市级资金418.82万元,规划实施项目99个,开工率100%,支付率93.82%。
三、项目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龙陵县衔接资金项目认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龙陵县于2017年制定了《龙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政策变动及年度工作重点进行修订完善。2022年严格执行《龙陵县2021年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龙巩固振兴组〔2021〕21号文件)办法。管理办法第八章中监督与评价里明确规定了对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财政部门将每年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资金下达文件及县级衔接资金安排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网址导出统计上报,并确认有效。要求项目实施部门对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公示公告时间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