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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2022-1103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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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龙陵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施方案(公示)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概 况

第二章 发展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目标任务

第三章 项目建设规模

第一节 产业发展

第二节 乡村建设行动

第三节 巩固三保障成果

第四章 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 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第五章 组织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第二节 明确职责

第三节 项目管理

第四节 资金管理

第五节 强化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

附件:

龙陵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汇总表

龙陵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

前 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我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县、乡、村三级、挂包单位人员、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认真的入户走访调查、研究编制,汇总成我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目库(实施方案),项目库共涉及10个乡镇、121村(社区),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三保障”3个部分。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即: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第一章 概 况

龙陵于1994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12年被确定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共有80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21个),建档立卡人口15737户64539人。2019年2月中旬,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4月30日,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龙陵退出贫困县序列。截至2020年底,8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退出。但由于资源优势不突出、产业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因病因灾等因素制约,区域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加大、贫困代际传递、致贫返贫等问题不同程度持续存在。截至2022年11月,按照监测标准,全县仍有未消除风险1041户3171人。

第二章 发展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与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相适应的项目管理制度,贫困县编制和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保证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0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措施户户行动,加快推进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云开组办〔2018〕18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

------坚持聚焦精准。项目库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把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坚持逐步完善。项目库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注重服务基层,在使用中不断完善,既体现项目储备功能,又能体现管理功能。

第三节 目标任务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自摘帽之日起设立五年过渡期,贯彻落实摘帽不摘政策、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一平台三机制”,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拓展,攻坚成效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出列村和基础薄弱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人均支配收入水平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章项目建设规模

2023年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支持脱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乡村产业规划布局,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脱贫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化三产融合发展,力促产业项目进村到户。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加快交通、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农村饮用水保障、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

第一节产业发展

2023年计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62个,计划投资20010.85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370万元,沪滇协作资金3200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395万元,县级筹措192.25万元,业主投入2483.6万元。

一、生产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生产项目40个,计划投资12020.85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6800万元,沪滇协作资金2150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395万元,县级筹措192.25万元,业主投入2483.6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十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工流通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加工流通项目17个,计划投资642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5370万元,沪滇协作资金1050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龙陵县十乡镇人民政府

三、配套设施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配套设施项目4个,计划投资84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840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木城乡人民政府、平达乡人民政府

四、金融服务保险配套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金融服务保险配套项目1个,计划投资73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730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第二节 就业项目

2023年计划就业项目2个,计划投资53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530万元。

一、就业项目

2023年计划就业项目1个,计划投资5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50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二、公益性岗位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计划投资48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480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龙陵县十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节 乡村建设行动

2023年计划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8个,计划投资331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3310万元。

一、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村庄规划编制项目1个,计划投资41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410万元。

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7个,计划投资290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2900万元。

责任部门:龙陵县十乡镇人民政府

第四节 巩固“三保障”成果

2023年计划实施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计划投资35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350万元。

一、教育项目

2023年计划实施教育项目1个,计划投资35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350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龙陵县十乡镇人民政府

第四章 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库项目补助资金范围的项目,参照部门整合资金项目投资及补助标准按相关行业的概算定额标准及计算标准执行。在具体编制过程中,实行相关标准、办法、规定与我县的实际需要投入情况相结合。

第一节 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龙陵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划项目预算总投资24200.85万元,其中,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7930万元,占总投资的74.09%;沪滇协作资金3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22%;县级筹措192.25万元,占总投资的0.79%;业主投入2483.6万元,占总投资的10.26%。

分项目预算具体为:

1、生产项目投资12020.85万元。

2、加工流通项目投资6420万元。

3、配套设施项目投资840万元。

4、金融服务保险配套项目投资730万元。

5、就业项目投资50万元。

6、公益性岗位项目投资480万元。

7、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投资410万元。

8、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2900万元。

9、教育项目投资350万元。

第五章 组织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确保到 2035 年,全县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 2050 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全面实现。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陵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7个专项指挥部,负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指挥部每月由指挥长(或委托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常驻执行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专项指挥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全县设10个乡镇指挥部。分别由挂包的县处级领导任指挥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副指挥长。县级成立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各乡镇相应调整了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统筹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

第二节 明确职责

各专项指挥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综合协调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体系协调沟通工作;负责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文秘、会务、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领域舆情管控、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财务办公室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研究决定资金管理有关事项;负责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筹措、涉农资金整合、依法依规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等工作;完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乡村规划建设指挥部。下设项目规划办公室、项目建设办公室、沪滇项目协调办公室、易地搬迁项目办公室、生态振兴办公室。项目规划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项目规划决策部署,研究决定全县乡村振兴规划有关事项;负责对全县乡村振兴规划技术指导、规划审查、督查检查、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完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工作开展情况资料。项目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项目建设决策部署,研究决定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统筹协调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国开、浦发项目验收、审计、材料归档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服务指导、督查检查、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好住房保障、饮水、电力、活动场所等动态监测工作;完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易地搬迁项目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易地搬迁各项工作部署,做好组织实施易地搬迁后续相关工作,实施搬迁后续帮扶工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探索完善后续产业带贫益贫机制,持续跟进稳岗就业措施;加强在外稳定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抓好易地搬迁后续巩固、资金筹措工作;做好易地搬迁其他工作;完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工作开展情况资料;结合上级要求及工作需要,统筹谋划好“十四五”生态移民搬迁工作。 沪滇协作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东西扶贫协作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县沪滇协作政策、办法、制度、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做好东西部协作监测统计、考核评估等工作;负责做好上海市闵行区莅昌挂职干部的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有关乡镇、部门沪滇协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沪滇协作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沪滇协作项目的申报、审查、立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好项目,培训项目管理人员等工作;完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工作开展情况资料。生态振兴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生态振兴各项工作部署;健全全县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绿化美化乡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持续加强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力度,提升履职能力和内生动力;支持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开展植树造林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提升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质量,增加退耕地产出效益;大力开展木本粮油林提升增效、林下种植养殖业、林下产品加工等建设,丰富农产品供给结构,强化产销对接,确保林区群众稳定增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生态改善双赢;持续开展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厨房厕所庭院改造、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现象整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3、产业振兴指挥部。下设产业振兴办公室,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产业振兴各项工作部署,统筹全县产业振兴工作;负责全县乡村振兴产业规划编制;结合农村产业发展需要,指导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分析乡镇和部门产业到村到户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龙头企业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绑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产业扶贫“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做好农村产业发展、科学引进项目;积极开展农村电商、资产收益等扶贫工作,建立长效稳定增收机制。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推进产业示范点建设;完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4、组织人才振兴指挥部。下设组织人才振兴办公室、“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人才振兴办公室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组织振兴、人才振兴各项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全县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证;负责策划、组织和统筹指导全县选派、督查管理、考核评定、轮换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负责指导工作队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打造农村党建示范点、完善村组活动场所,优化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完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工作开展情况资料。县“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挂包帮”“转走访”各项工作部署;负责西南大学、东北大学定点帮扶工作对接;负责“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以及社会帮扶相关情况统计,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负责协助组织人才振兴办公室做好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挂包帮”“转走访”三深入专项行动;完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5、社会事业文化振兴指挥部。下设社会事业文化振兴办公室,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文化振兴各项工作部署;统筹全县乡风文明、社会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发展乡村教育和文化事业,加强农民培训教育,整体提高村民文化素质;推进健康xx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率,不断提升其他农户参保率,巩固提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能力,提升居民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完善社会保障救助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政策兜底;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体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收集、整理和发掘乡村文化资源,发展特色乡村旅游文化产业;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完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6、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指挥部。下设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办公室,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部署;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做好救助平台搭建(找政府 APP);做好全县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信息数据日常维护、“三类人员”日常监测和月度动态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完善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因户制宜,精准帮扶,对排查出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督促乡镇及时完善“一户一方案”“因户因人施策”,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地帮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完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7、督查考评指挥部。下设督查考评办公室,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考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决定督查考评有关事项;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检查工作;负责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情况,做好进度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市督查检查、评估考核工作;完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县综合协调指挥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第三节 项目管理

1、加强公告公示。项目要事前公示、事后公告,项目在哪里实施,就要公示公告到哪里。通过公示牌(栏)等,采取群众便于知晓的地方和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公示。建立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项目确定后应告之群众。村级实施的项目,应组织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12317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监督渠道。

2、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理各项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项目库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3、强化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各项后续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乡风文明行为;二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每个项目的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到村到户后续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四是建立产业项目利益分配管理办法等;五是健全项目实施日志管理制度,形成专项档案资料库。

4、强化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年度评估和对单销号方案修订制度,客观地对项目库中的建设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评估,综合资金到位进展、项目实施效果、市场变化影响等因素,检验项目的建设成效,实行项目建设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调整修订,严格上报审批,既能最大限度地确保资金安全,又有利于监督政策、资金、项目的落实。

第四节资金管理

项目库项目执行乡级报账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库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项目库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

建立项目库资金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库资金的公告、公示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项目库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建立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项目库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

构建项目库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参与项目库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五节 强化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

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制度。客观地对建设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评估,综合资金到位进展、项目实施效果、市场变化影响等因素,检验项目的建设成效,实行项目建设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调整修订,严格上报审批,既能最大限度地确保资金安全,又能提高时效,有利于监督政策、资金、项目的落实,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