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1-020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
文号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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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概况
第二章发展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目标任务
第三章项目建设规模
第一节产业发展
第二节乡村建设行动
第三节三保障
第四节其他类
第四章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第五章组织保障措施
第一节组织领导
第二节明确职责
第三节项目管理
第四节资金管理
第五节强化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
附:保山市龙陵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汇总表
保山市龙陵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我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县、乡、村三级、挂包单位人员、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认真的入户走访调查、研究编制,汇总形成我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施方案,项目库共涉及10个乡镇、120村(社区),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三保障、乡村治理、就业类、易地后扶项目6个部分。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即: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概 况
龙陵于1994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12年被确定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共有80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21个),建档立卡人口15737户64539人。2019年2月中旬,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4月30日,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龙陵退出贫困县序列。截至2020年底,8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退出。但由于资源优势不突出、产业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因病因灾等因素制约,区域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加大、贫困代际传递、致贫返贫等问题不同程度持续存在。截至2020年12月,按照监测标准,全县仍有未消除风险三类对象864户2573人。
第二章发展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与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相适应的项目管理制度,脱贫县编制和建立脱贫攻坚进乡村振兴项目库,保证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0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措施户户行动,加快推进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云开组办〔2018〕18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
------坚持聚焦精准。项目库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把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坚持逐步完善。项目库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注重服务基层,在使用中不断完善,既体现项目储备功能,又能体现管理功能。
第三节 目标任务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自摘帽之日起设立五年过渡期,贯彻落实摘帽不摘政策、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一平台三机制”,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拓展,攻坚成效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出列村和基础薄弱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人均支配收入水平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章项目建设规模
2021年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支持脱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乡村产业规划布局,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脱贫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化三产融合发展,力促产业项目进村到户。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加快交通、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农村饮用水保障、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
第一节产业发展
2021年计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93个,计划投资23646.47
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7189.95万元,县级筹措6456.52万元。
一、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计划投资140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400万元。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
二、市场建设和农村物流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市场建设和农村物流项目6个,计划投资1447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447万元。
责任部门: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8个,计划投资5377.5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5377.5万元。
责任部门:县水务局
四、种植业基地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种植业基地项目5个,计划投资58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580万元。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
五、产业路建设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产业路建项目9个,计划投资412.79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412.79万元。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六、种植养殖加工服务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种植养殖加工服务项目1个,计划投资24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240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七、养殖基地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养殖基地项目11个,计划投资7802.52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346万元,县级筹措6456.52万元。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
八、林草基地建设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林草基地建设项目2个,计划投资58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58万元。
责任部门:县林业和草原局
九、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小额贷款贴息项目40个,计划投资975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975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2个,计划投资39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390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十一、科技服务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科技服务项目1个,计划投资232.66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232.66万元。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十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1个,计划投资99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99万元。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十三、其他类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其他类项目2个,计划投资70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700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十四、人才培养类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人才培养类项目2个,计划投资224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224万元。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节 乡村建设行动
2021年计划乡村建设行动项目39个,计划投资6559.99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5618.99万元,县级筹措1941万元。
一、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农村道路建设项目28个,计划投资5391.99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3450.99万元,县级筹措1941万元。
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
二、其他类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其他类项目2个,计划投资148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48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三、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村容村貌提升项目9个,计划投资102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020万元。
责任部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第三节 三保障
2021年计划乡三保障项目11个,计划投资3895.92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2643万元,县级筹措1252.92万元。
一、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房改造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房改造项目1个,计划投资1078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078万元。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二、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2个,计划投资692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692万元。
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三、学校建设或改造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学校建设或改造项目4个,计划投资1774.92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522万元,县级筹措1252.92万元。
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四、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3个,计划投资341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341万元。
责任部门:县水务局
五、其他类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其他类项目1个,计划投资1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0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第四节 乡村治理
2021年计划乡村治理项目5个,计划投资53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530万元。
一、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村容村貌提升项目3个,计划投资38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380万元。
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项目2个,计划投资15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150万元。
责任部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第五节 就业项目
2021年计划其就业项目4个,计划投资246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246万元。
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
第六节 易地后扶
2021年计划易地后扶项目4个,计划投资40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400万元。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乡村振兴局
第四章 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库项目补助资金范围的项目,参照部门整合资金项目投资及补助标准按相关行业的概算定额标准及计算标准执行。在具体编制过程中,实行相关标准、办法、规定与我县的实际需要投入情况相结合。
第一节 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龙陵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划项目预算总投资35278.38万元,其中,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25627.94万元,占总投资的72.65%;县级筹措9650.44万元,占总投资的27.35%.
分项目预算具体为:
1、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项目1400万元。
2、市场建设和农村物流项目1447万元。
3、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377.5万元。
4、种植业基地项目580万元
5、产业路建设项目412.79万元。
6、种植养殖加工服务项目240万元。
7、养殖基地项目7802.52万元,
8、林草基地建设项目58万元。
9、小额贷款贴息项目975万元。
10、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390万元。
11、科技服务项目232.66万元
12、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99万元。
13、其他类项目700万元。
14、人才培养类项目224万元。
15、农村道路建设项目5391.99万元。
16、其他类项目148万元
17、村容村貌提升项目1020万元
18、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房改造项目1078万元。
19、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692万元。
20、学校建设或改造项目1774.92万元
21、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341万元。
22、其他类项目10万元。
23、村容村貌提升项目380万元。
24、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项目150万元。
25、就业项目246万元.
26、易地后扶400万元。
第五章 组织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确保到2035年,全县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全面实现,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陵县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指挥部,负责分工做好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指挥部每月由指挥长(或委托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专项工作指挥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全县设10个乡镇指挥部。分别由挂包的县处级领导任政委、副政委,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各村(社区)要设立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室,由挂包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政委,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任指挥长,乡镇挂村领导、派驻第一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副指挥长。
第二节 明确职责
各专项工作指挥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协调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办公室、救助平台事务办公室、督查考评办公室、项目建设办公室等四个办公室。各办公室成员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从有关部门和乡镇中抽调组成。
综合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委党校。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决策部署,做好乡村振兴指挥体系协调沟通工作;负责指挥部文秘、会务、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领域舆情掌控、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救助平台事务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委党校。
工作职责:做好管理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日常工作、信息系统数据日常维护,开展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完成“三类对象”日常监测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操作各项任务。
3、督查考评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委党校。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督查检查工作;负责督查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各项工作进度收集、统计、分析工作;做好迎接各级督查检查、评估考核准备工作。
4、项目建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委党校。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负责研究资金管理有关事项;负责全县资金筹措、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依法依规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的规划建设、服务指导、督查验收、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
二、产业振兴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产业振兴工作;负责全县乡村振兴产业振兴规划编制;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建设;指导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分析产业发展实施情况,健全农户与专业合作社绑定发展、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绑定发展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全覆盖;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做好农村产业发展、科学引进项目;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积极开展农村电商、资产收益等扶贫工作,建立长效稳定增收机制;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推进产业示范点建设;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三、人才振兴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人才振兴工作;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
四、文化振兴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文化振兴工作;开展扶志、扶智教育;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适时总结全县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典型经验亮点,并负责向上级部门、媒体推介。
五、生态振兴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生态振兴工作;持续加强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力度,提升履职能力和内生动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厨房厕所庭院改造、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现象整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
六、组织振兴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组织振兴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负责协调中央和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指导和管理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龙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开展调研、督导、检查;负责策划、组织和统筹指导全县选派、督查管理、考核评定、轮换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
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
工作职责: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全力解决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农村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就业帮扶;全面加强安置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融入。
八、乡村治理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政法委。
工作职责:进一步充实完善在脱贫攻坚阶段形成的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认真落实乡村治理制度,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的治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法治乡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守法示范户,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进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第三节 项目管理
1、加强公告公示。项目要事前公示、事后公告,项目在哪里实施,就要公示公告到哪里。通过公示牌(栏)等,采取群众便于知晓的地方和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公示。建立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项目确定后应告之群众。村级实施的项目,应组织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12317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监督渠道。
2、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理各项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项目库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3、强化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各项后续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乡风文明行为;二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每个项目的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到村到户后续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四是建立产业项目利益分配管理办法等;五是健全项目实施日志管理制度,形成专项档案资料库。
4、强化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年度评估和对单销号方案修订制度,客观地对项目库中的建设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评估,综合资金到位进展、项目实施效果、市场变化影响等因素,检验项目的建设成效,实行项目建设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调整修订,严格上报审批,既能最大限度地确保资金安全,又有利于监督政策、资金、项目的落实。
第四节资金管理
项目库项目执行乡级报账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库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项目库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
建立项目库资金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库资金的公告、公示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项目库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建立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项目库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
构建项目库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参与项目库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五节强化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
建立项目年度评估和方案修订制度。客观地对建设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评估,综合资金到位进展、项目实施效果、市场变化影响等因素,检验项目的建设成效,实行项目建设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调整修订,严格上报审批,既能最大限度地确保资金安全,又能提高时效,有利于监督政策、资金、项目的落实,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