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19-010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9-01-0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贫困群众、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部门职能类
包括领导班子介绍、分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部门职能等。
2.内设机构类
包括内设机构的职责、联系电话、负责人等。
3.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类
包括部门工作规划、部门业务工作计划、规划工作进展等。
4.部门行政管理类
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5.人事管理类
指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职务提升公示等人事信息。
6.财务管理类
包括收费事项名称、公开方式、工作程序、承办科室(单位)、执行情况、监督部门、监督电话等。
7.扶贫项目类
包括业务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
8.其它类
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扶贫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和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综合股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公租房12-3幢
联系电话:0875-6121637(传真)
电子信箱:llfpbgg@163.com
邮政编码:678300
门户网站:
http://www.longling.gov.cn/zwgk/xzbm/llxfpkfbgs.htm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三)公开程序
1.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向我办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龙陵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的《龙陵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由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受理。
申请人将《龙陵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办指定的电子邮箱,由单位综合股受理。
②通过信函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填写的《龙陵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发送到我版,请在信函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通过口头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电话、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我办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记录。
3.申请公开的处理
(1)审查
①我办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我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并出具《龙陵县扶贫办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
(3)答复
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我办答复时,将按下列情形以《公开告知书》或《不予公开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我办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龙陵县纪委第三纪工委投诉,也可向龙陵县纪委投诉,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