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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30/2018-020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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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扶贫办2017年抓基层党建工作总结

按照要求,现将我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17年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我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以规范化党支部建设为重点,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促进了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2017年党建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扶贫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党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脱贫攻坚、脱贫摘帽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2017年,我办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0次,以“党员日”活动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2次,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坚持把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脱贫摘帽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一是主要负责人做到“四个亲自”。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党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不搞特殊化。二是明确职责。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在年初把主要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明确各自任务职责,并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三是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认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及党纪政纪防线,确保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2017年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谈心谈话4次。三是制定责任清单。制定了《龙陵县扶贫办党组2017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龙陵县扶贫办党支部2017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两个清单”,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党建责任落实落地。四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党务公开等相关党建制度;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台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新变动人员及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一年来,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勤政廉政,没有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

3.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一是认真贯彻执行 “五项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制度,带头维护和增进班子集体的团结,注重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涉及全局性的问题,以及人事、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安排等都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县第三纪工委领导参加,主要负责人坚持末位表态,做到不抢先发言定调子,不压制发言堵路子,不强制拍板作决定。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017年,我办按程序和要求,共召开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2次,支部10名党员参评,参评率100%,分别评出优秀党员2名、合格党员8名,并分别对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

4.加强教育,筑牢防线。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委关于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问题的通报,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二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一年来,支委领导班子始终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纪权威,坚定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政令畅通;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按照工作规则和程序办事,重大问题按规定请示报告,做到了令行禁止。三是锲而不舍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金、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切实改进财务管理、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原则上都要通报曝光。一年来,我办未发生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设立“小金库”、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等问题;未发生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如实报告或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三公”经费符合年度财政预算;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无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的,公务接待有公函或电话记录、有审批、有接待清单的;不存在大额发票无明细、无附件,违规购买烟酒、土特产、工艺品等情况;未发生党员干部赌酒、赌博、吸毒等问题。四是认真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和重大事项报告表,做到不欺瞒,不漏报,自觉接受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的监督检查。

5.巩固提升,规范管理。认真开展“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和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生活。2017年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4次。二是认真搞好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 党员干部每月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没有拖欠党费的情况。三是及时调整支委班子成员分工,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各司其职。四是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做到有标志标牌,有党旗、党徽,有制度,有桌椅,有档案柜,有电教设备,有报纸杂志,有台帐,有宣传栏,有专人负责。五是规范痕迹资料管理。按照“创建规范化党支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建资料的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迹可查。

6.围绕中心,扎实工作。一是共争取投入扶贫系统专项扶贫资金4532万元,重点实施了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易地搬迁、安居工程、产业扶持、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一批项目,有效改善了贫困山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步伐。二是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根据重新调整后的帮扶对象,及时组织开展了对平达乡小河村58户贫困户的入户走访及回访工作。积极开展在职党员报到社区为群众服务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扶贫办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党建意识不够强。个别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抓党建工作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

2.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不够。一是理论学习深入不够,自我要求有所降低。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有所放松,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没有把强化理想信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导致有个别党员存在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等现象。二是少数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好。一是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个别班子成员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识贯彻不够,有时在对一些错误倾向的批评上存在顾虑,不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认为只要是不违反原则、不出现不廉洁问题,就可以听之任之,避免破坏班子团结,影响了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在部分重大事项决策中,存在沟通少、酝酿不充分,听取意见不全面的情况。

4.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满足于完成上级规定的工作任务,谋求更好更快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不多,工作中锐意进取的开拓精神不足,存在精神懈怠现象,只求工作正常推进,不求工作超常突破,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动力和干劲。

5.督促落实不够。重部署、轻管理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工作在接到任务时,都及时安排部署,但没有及时跟踪问效,推进工作进度慢,缺乏督促落实。

6.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有差距。党员活动场所建设、痕迹资料管理等不够规范,需进一步加强。

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平时自己也在学习,但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不够,对学习的内容特别是党纪党规、国家新的扶贫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得不透,把握不准,满足于一知半解,认识事物停留在表面上,从而导致理论与实际不能很好地结合,运用理论去指导实际工作针对性不强。 二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由于思想上对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识不到位,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满足于按部就班、安于现状,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激情不足,动力不够。三是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群众观念有所淡化,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服务时间少,为困难群众解决困难问题不多。四是缺乏以“钉钉子”精神。抓基层党建工作缺乏经常性、持续性,没有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这实质上是自己缺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的精神,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情怀。

二、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

2018年我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部署,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党建责任清单、项目清单和考评清单“三个清单”,落实专兼职人员、党建经费、工作制度“三个保障”,实现党务台账、阵地建设、学习活动“三个规范化”,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基础,使我办党支部在工作规范化上有新进展、工作活力上有新提升、服务发展上有新成效,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各项任务提供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做到严以律己,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反腐倡廉与扶贫工作统筹谋划,在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工作部署中,找准反腐倡廉的切入点,做到反腐倡廉与扶贫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使反腐倡廉与扶贫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禁出现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损害本部门形象的行为,以坚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保持扶贫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生活。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有错必改,敢于并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活动,开好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做到真心听取意见、真情交流思想、真正查找突出问题、真挚表达努力方向,努力增强领导班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二是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通过专题党课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切实践行“三严三实”,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好党员,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守住为官底线,敢于担当,确保扶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职工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股室与股室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做到工作上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生活上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合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扶贫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将活动成效扩展到贫困乡、贫困村及贫困户,筑牢扶贫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杜绝奢侈腐化等不正之风,坚决杜绝乱作为现象,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安全运行。

(五)进一步强化扶贫干部的责任担当,全力改善农村贫困面貌。一是强化担当意识,坚决破除我字当头、各行其是的思想。坚决克服软、怕、躲、推的念头,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的思想和行为,发扬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作风,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困难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出现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二是千方百计加大扶贫投入。在积极争取“四到县”扶贫资金的同时,整合县内各类涉农资金,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摘帽为目标,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三是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监管要求,坚持惩防并举,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遵循建设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户管理、专项调度、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坚持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接受各方监督。定期对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发现的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和责任人,依法从严查处。

(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以规范化党支部建设为抓手,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基础,使我办党支部在工作规范化上有新进展、工作活力上有新提升、服务发展上有新成效,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各项任务提供保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