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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06_C/2017-033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17-03-3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县水务局第一季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7年龙陵县 水务局 (乡镇、部门)“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公开公开时间:第 1 季度 单位:元

项目

年初预算数

本季度发生数

累计数

支出事项说明

合计

15.2

0.9

0.9

公务接待费增减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我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我单位严格按照公车改革要求使用公务车辆。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7.5

0.63

0.63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7

0.27

0.27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费

7.7

0.27

0.27

注: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