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4-4/20230918-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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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32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龙陵县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龙机编办发〔2012〕5号文件,2012年3月成立龙陵县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是县水务局下属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0年机构改革根据龙机编办发〔2020〕70号文件变更为龙陵县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八0八水库、三岔河水库、熊洞水库运行管理。负责水库枢纽、库区及引水干渠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水库蓄水、防洪、水量调度、绿化、安全等工作。负责大坝安全监测、水情测报和水文观测资料整编上报。保护水库水质、水源林;控制和预防水库径流区水土流失。协调查处辖区内的涉水违法案件。
2.龙陵县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基本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龙机编办发〔2020〕70号文件核定单位编制人数2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工程管理科。单位年末在职人员20人,较2021年增加2人,原因为:2022年1月根据龙人社发〔2021〕196号单位事业在职人员退休1人,6月根据龙水(2022)转字第01号龙陵县水务局调入1人,8月根据龙人社〔2022〕139号辞聘事业1人,9月根据第2022-129号召考录用事业1人;根据第2022-130号召考录用事业1人;根据第2022-131号召考录用事业1人。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上级部门领导的精心部署和统筹安排下,单位运行正常,全力以赴的完成各项工作,一是强化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单位组织员工参加龙陵县水务局开展的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学习水利安全监督执法培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培训及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二是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制度是单位取得成绩的关键,我中心在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重点抓落实并补充完善。水库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各项工作制定了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法、质量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各项业务资料逐步规范起来。三是防汛抗旱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到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认真做好雨情监测及统计工作,制订了度汛计划,严格实行防汛责任制。对防汛重点部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防汛抢险预案落实到位,防汛物资筹备到位,抢险队伍组建到位。四是加强中心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拧紧安全“阀门”,不断提高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6月份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拓宽安全宣传渠道,通过微信群推送相关安全信息、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层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防汛、防震减灾及防溺水工作持续性作为水库日常管理工作。五是加强上下传达及水库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对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隐患排查,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六是工程维修养护方面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了今年三大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无安全事故发生。具体完成了八0 八水库保水通项目,干河河边寨险段投维修养护;三岔河水库溢洪道旁护坡墙坍塌处及进库路挡墙工程;熊洞水库发电机房建设及备用发电机安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内设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工程管理科。所属单位为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
1.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末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的收入,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450,488.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0,488.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051.44元,增长0.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051.44元,增长0.4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598,706.34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706.3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0,269.14元,增长6.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5,269.14元,增长6.79%;项目支出减少5,000.00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项目资金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8,706.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67,921.19元,占基本支出的87.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0,785.15元,占基本支出的12.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0,488.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0%。与上年相比增加12,051.44元,增长0.49%,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89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退休人员公务经费,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4,400.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8,499.6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15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98,731.24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60,422.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06,65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而支出的各项经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206,652.54元。具体支出包括:基本工资795,345.00元,津贴补贴170,580.00元,奖金72,237.00元,绩效工资830,902.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03.39元,办公费1,300.00元,电费12,668.07元,网络费6,274.00元,差旅费12,846.00元,维修维护费148,217.7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元,临时工工资及保险费104,800.00元,工会经费17,821.80元,公务用运行维护费19,457.5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457.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457.5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457.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457.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加强管理,精打细算,增收节支,合理开支,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键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457.58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457.58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00.00元,增长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龙公车复〔2021〕15号将原龙陵县水务局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公务用车云MB1899调配至龙陵县镇安镇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管理使用,该车由原龙陵县熊洞水库建设管理局购买,资产由该建管局登记,后根据龙陵县金融办要求,建管局资产由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故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因上级部门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我单位接受上级等部门水库安全运行检查增多,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防汛抗旱、水库维修养护、乡村振兴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防汛抗旱、水库安全运行、乡村振兴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843,456.28元,其中,流动资产147,021.28元,固定资产7,696,41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333.6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7,333.63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7.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7.5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7.5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安排的项目资金收支,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3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