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4-4-/2020-0915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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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作法律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提出龙陵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
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乡供水工作。
6.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7.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备案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8.负责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的管理和改革。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
9.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0.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1.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承担龙陵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局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加之单位领导对财务工作的重视和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加强管理,精打细算,增收节支,合理开支,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键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在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圆满完成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行政任务和各项水利水电建设事业发展计划的同时,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高了经费使用效果。
截止2019年12月底,
1.全力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勐堆水库,完成投资0.5亿元;抓好段家坝水库、轱辘河水库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2.全力补齐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短板。紧紧围绕着谋划储备一批,申报推进一批、落地开工一批的要求,完成了板场河水库、勐堆水库前期工作,并实现开工建设;淘金河水库签订了用地预审、节地评价、勘测定界等的服务合同;完成柳树河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启动大硝河水库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完成羊圈河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和土地预审工作;组织开展八零八水库至滥坝寨、大龙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完成龙陵县三库一线水系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工作;完成三岔河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完成岔河水库、小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作。
3.全力抓好水利扶贫工作。针对全县662件农村人饮工程,按照“一工程一方案”的要求,及时多方筹措资金,通过采取新建生物慢滤池、安装一体化水处理设备、家用净水器等措施,提升全县农村人饮水质,确保全县农村饮水持续稳定达标。
4.全力以赴抓好防汛抗旱。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完善修订应急预案。三是充实抢险人员。为进一步夯实防汛抢险基础,县、乡两级共组建抢险队15支 450人。四是抓实隐患排查整改。五是强化预报预警。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的预报预警作用,六是抓好水毁修复。七是强化值班值守。
5.全力以赴抓好河长制工作。
一是对照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认真查找工作存在问题,目前,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根据《保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强化落实我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保河长办发〔2019〕2号)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我县河(湖)“四乱”问题。三是联合多个部门开展针对“乱采、乱堆、乱放、乱建、乱排、非法网箱养殖”的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瑞丽江龙陵段沿岸餐馆、农家乐污水直排、非法采砂采石、乱堆乱放建筑垃圾、非法网箱养殖问题。四是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263份。
6.扎实责任常规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我县涉及清理整改小水电已建、在建共计34座,其中在建2座,运行31座,拆除1座。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龙陵县水务局局机关
2.龙陵县水务局局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903,912.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03,912.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4,332,232.20元,下降79.62%,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332,232.20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50,566.98元,日常公务经费减255,365.22元,项目经费减少53,976,300元。具体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较上年度减少25,610,000,000元,减少100%;行政事业类项目较上年度减少28,366,300元,减少85.5%。项目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及以前年度实施的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项目资金基本到位,2019年不再安排该项目资金,2019年度新开工实施的项目财政统一作结转指标,故本年度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减少;二是上级对我县重点工程投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903,912.56元。其中:基本支出9,093,912.56元,占总支出的65.41%;项目支出4,8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4.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4,482,232.2元,减少79.67%,其中:基本支出减505,932.20元,包括人员经费减250,566.98元,日常公务经费减255,365.22元;项目支出减53,976,300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大幅减少,且受本年上级对我县重点工程投入比上年减少的影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93,912.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5,932.2元,减少5.27%,具体增减情况为:
基本支出减少505,932.2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增55,112.39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减409,091元,津贴补贴增380,106元,奖金减226,015元,绩效工资减466,465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减181,082.8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443,969.04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增287,447.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19,436.14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255,365.22 元,主要为:办公经费减143,047.16元,印刷费减1,540元,水费减193.2 元,电费增4,776.88元,邮电费减21,948.37 元,物业管理费增6,048.00 元,差旅费增45,941元,会议费减9,436.5 元,培训费减13,068元,公务接待费减343.00 元,劳务费增27,067.15元,工会经费减124,482.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2,173.14元,其他交通费减34,85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7,538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60,000.00 元,主要为:生活补助减60,000.00 元。
本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水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976,300元,减少91.82%,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对我县重点工程投入比上年减少的影响。具体项目增减情况:
1、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类项目0元较上年度25,610,000元,减少25,610,000万元,减少100%,减少具体项目为:勐堆水库前期费减少3,000,000元,勐糯东山小流域治理项目减少5,000,000元,2018年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减少17,610,000元,勐堆水库前期工作和勐糯东山小流域治理项目两个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项目资金基本到位,2019年不再安排该项目资金,2019农村人畜饮水工程以及新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本年度财政作为结转指标,故本年度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为0;
2、项目支出中行政事业类项目4,810,000元较上年度33,176,300元,减少28,366,300元,主要变动项目为:2017年省级水毁修复经费减少150,000元,轱辘河水库债务利息减少1,556,300元,2018年重点县项目前期费减少3,100,000元,勐糯东山小流域治理项目减少630,000元,2018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减少420,000万元,2018年山区小水网项目减少11,640,000元,苏帕河尹家田治理工程减少12,390,000元,河长制经费减少250,000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减少960,000元,小(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减少450,000元,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增加560,000元,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养护工程增加2,000,000元,河湖生态治理与预警监控工程增加270,000元,江中山小流域治理工程增加350,000元。项目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及以前年度实施的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项目资金基本到位,2019年不再安排该项目资金,2019年度新开工实施的项目资金财政统一作结转指标,故本年度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03,912.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4,482,232.2元,减少79.6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日常公务经费减少;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收入项目资金大幅减少。具体增减情况: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250,566.98元,日常公务经费减255,365.22元,合计减少505,932.20元。
2.项目支出:
(1)勐堆水库前期费减少3,000,000元,勐糯东山小流域治理项目减少5,000,000元,2018年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减少17,610,000元,2017年省级水毁修复经费减少150,000元,轱辘河水库债务利息减少1,556,300元,2018年重点县项目前期费减少3,100,000元,勐糯东山小流域治理项目减少630,000元,2018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减少420,000万元,2018年山区小水网项目减少11,640,000元,苏帕河尹家田治理工程减少12,390,000元,河长制经费减少250,000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减少960,000元,小(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减少450,000元,合计减少57,156,300元。
(2)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增加560,000元,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养护工程增加2,000,000元,河湖生态治理与预警监控工程增加270,000元,江中山小流域治理工程增350,000元,合计增加3,1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3,40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6,413.76元,退休人员公务经费4,800.00元,生活补助42,1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1,5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3,969.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7,447.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238,99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3%。主要用于支出:基本工资2,749,751.00元,津贴补贴2,486,517.00元,奖金994,183.00元,绩效工资350,62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395.75元,办公费118,613.24元,水费3,410.40元,电费17,483.76元,物业管理费6,048.00元,差旅费189,174.00元,会议费16,060.50元,培训费2,800.00元,公务接待费69,845.00元,劳务费78,316.54元,公务用运行维护费92,180.61元,其他交通费154,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0,888.00元,生活补助13,776.00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3,91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0元,支出决算为162,025.61元,完成预算的9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180.61元,完成预算的9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845.00元,完成预算的93.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加强管理,精打细算,增收节支,合理开支,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键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830.14元,增长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73.14元,增长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3.00元,下降0.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单位本年度开展人饮工程项目、中小型水库新建项目、防汛抗旱、脱贫攻坚等工作,公车使用频率较上年大幅增加,加之公务用车老化,车辆维修维护运行成本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180.61元,占56.89%;公务接待费支出69,845.00元,占43.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180.6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180.6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人饮工程、脱贫攻坚、水利前期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84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8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防汛抗旱、人饮工程公务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520.05元,与上年1,024,885.27对比减少255,365.22元,下降24.92%,其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8,613.24元,水费3,410.4元,电费17,483.76元,物业管理费6,048元,差旅费189,174元,会议费16,060.5元,培训费2,800元,公务接待费69,845元,劳务费78,316.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180.61元,其他交通费154,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8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378,428.83元,其中,流动资产806,259.16元,固定资产572,169.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91,205.0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94,843.7元,固定资产减少1,596,361.3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78,428.83 | 806,259.16 | 572,169.67 | 243423.67 | 123541.85 | 205204.15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项目基本内容
2019年规划实施人饮安全工程95件,项目概算总投资1558.9万元。计划12月底前全部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可有效解决我县9个乡镇64个村12887户50785人的饮水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61户6252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困难,统筹兼顾水源性、工程严重缺水村寨。规划建设带电一体化水处理设备11套,取水池44个,调节池40个,抽水泵1座,架设管道487.06km,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项目于9月26日完成招投标,10月11日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1月全部完工。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第一期规划实施项目79件,项目概算总投资1391万元,已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1063万元。;第二期规划实施人饮项目16件,项目估算投资656.52万元。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龙财涉农〔2019〕10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2,19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到位资金2,19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45号)文件要求,龙陵县2019年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资金2,19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09-11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二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在收到项目资金时开始设定绩效目标,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与目标比对,用项目绩效目标指导项目的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评价中找到改进管理项目的方法,真正发挥项目绩效自评的意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养护工程项目
2.项目基本内容
2019年规划小型水源除险加固8座,重点水源坝塘建设2座。,项目概算总投资673.54万元,计划2020年3月底前全部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除险加固工程属于云南省灾后薄弱环节建设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本次除险加固项目涉及大梨树水库、鸡心坡水库、牛场坪水库。除险加固后水库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人畜饮水,设计灌溉面积12万亩,供水人员1.2万人,生畜0.8万头。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7年10月,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三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017年10月13日保山市水务局组织专家对《三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评审。2017年11月,保山市水务局于保水〔2017〕257-259号文对三座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批复,批准的概算总投资673.54万元。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龙陵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龙陵县人民政府组织成立了龙陵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工程2017年10月2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润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于2017年11月20日在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请示市水务局,同意监理单位不进行公开招标,由管理局直接委托上期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确定的监理单位(云南云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其资质等级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选派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现场监理工作,其人员均持证上岗,现场监理人数满足要求。
工程于2018年4月20日开工,2019年7月10日完工,历时446天。通过自查,施工单位资质符合规定,现场项目机构设置、技术人员素质和数量、施工设备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现场管理到位,施工安全措施落实,不存在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问题。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龙财涉农〔2019〕10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2,00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45号)文件要求,龙陵县小型水源工程项目资金2,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09-11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二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在收到项目资金时开始设定绩效目标,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与目标比对,用项目绩效目标指导项目的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评价中找到改进管理项目的方法,真正发挥项目绩效自评的意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龙陵县河湖生态治理与预警监控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五期)的通知》(龙财涉农〔2019〕10号)下达我局山洪灾害预警监控项目资金27万元。我局利用资金完成了两项工作:一是对现有损坏预警设备进行设备采购安装维修;二是采购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测量设备及购买研发技术服务并计划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对龙陵县河冲河含支流西和、香柏河、绿根河及岔河水库的管理范围的划定。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保河长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一是充分利用云南省已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及调查评价成果开展云南省2019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二是积极采购相应河湖划界设备。龙陵县水务局积极开展该项目的前期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山洪灾害预警监控项目于2019年10月招标,并于11月24日与中标单位福建四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通过招标由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保山市龙陵县水务局2019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实行施工全过程监理,并组建了工程项目监理部。针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特点,监理部均制定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配备了相关专业驻场监理人员。
龙陵县水务局于2019年12月15日云南天拓测绘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协议,于2019年12月20日采购完毕收到设备。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龙财涉农〔2019〕10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27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7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45号)文件要求,龙陵县河湖生态治理与预警监控项目资金27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09-11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问题是:(1)地方配套资金由于财政困难未能足额配套到位,导致后续项目无法支付工程款。(2)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涉及面广、量大,由于资金投入问题,部分县对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及演练工作还有不到位的情况,今后要对这方面进行加强。建议是: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龙陵县勐糯江中山(河尾山)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项目基本内容
勐糯江中山(河尾山)小流域涉及勐糯镇田坡村委会,勐糯江中山(河尾山)小流域工程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8.66hm2;流域内配套措施包括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和管护设施,主要包括光伏泵站1座;灌溉管道11.10km,闸门井4座;蓄水池24座,其中50m3蓄水池18座,100m3蓄水池4座,200m3蓄水池2座;田间道路13.63km,全部为修缮机耕道路,下田口137座,会车平台46处;机耕道路排水沟13.75km,预制涵管144m;小流域管护碑1座,水利设施喷绘40m2。工程于2019年3月14日开工建设。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8年7月26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保山市水务局在保山组织召开《龙陵县勐糯江中山(河尾山)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2018年9月6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水务局以保发改农经〔2018〕502号给予批复。
龙陵县勐糯江中山(河尾山)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概算总投资1295.8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1000万元,地方配套250万元,其它投资58.51万元。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龙陵县勐糯江中山(河尾山)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龙陵县人民政府组织成立了龙陵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龙陵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通过委托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2019年1月23日完成招标备案,2019年1月3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3个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3月4日在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招标会。2019年3月5日,进行招标结果公示。2019年3月10日,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联合签发中标通知书。2019年3月10日-2019年3月11日,进行合同谈判。2019年3月11日签订施工合同,中标单位分别为:一标段为云南晨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标段为云南欣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为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10日通过委托谈判方式,确定监理单位、水保监测单位和检测单位,于11日签订了监理、水保监测和检测合同。监理单位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保监测单位为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检测单位为昆明杨禹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勐糯江中山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19〕18号)文件下达市级资金35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到位资金3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45号)文件要求,保山龙陵县水务局勐糯东山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35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09-11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二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问题是:地方配套资金由于财政困难未能足额配套到位,导致后续项目无法支付工程款。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在收到项目资金时开始设定绩效目标,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与目标比对,用项目绩效目标指导项目的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评价中找到改进管理项目的方法,真正发挥项目绩效自评的意义。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职责职能: 制订和实施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利发展规划、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行业管理。②机构设置情况:纳入龙陵县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龙陵县水务局局机关、龙陵县水务局局事业。③机构人员情况:龙陵县水务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63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7。退休人31员。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水利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903,912.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03,912.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4,332,232.20元,下降79.62%,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332,232.20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50,566.98元,日常公务经费减255,365.22元,项目经费减少53,976,300元。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903,912.56元。其中:基本支出9,093,912.56元,占总支出的65.41%;项目支出4,8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4.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4,482,232.2元,减少79.67%,其中:基本支出减505,932.20元,包括人员经费减250,566.98元,日常公务经费减255,365.22元;项目支出减53,976,3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制定龙陵县水务局预算管理制度,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预算编制原则,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总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我部门在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了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框架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
我部门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7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情况如下:
①目标设定明确得7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水利工作。
②预算配置得8分。预算编制科学总分3分,自评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细化扣1分,得分2分;确保重点支出安排得3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得3分。
③预算执行得14分。严格预算执行得4分;严控结转结余得3分;项目组织良好总分4分,其中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扣1分,得分3分;“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得4分。
④预算管理得12分。管理制度健全得6分;预算信息公开得6分。
⑤资产管理得3分。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⑥职责履行得30分。
⑦履职效益得24分。经济效益得6分;生态效益得6分,社会效益得5分;社会公众或服务满意度得7分。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②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③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一是制订和实施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利发展规划、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行业管理。
二是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科学编制我台中期项目规划,项目规划突出重点,充分体现项目的前瞻性、完整性。
三是所有预算项目按照单位的主要职责安排项目,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的完成,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
四是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
(2)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执行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8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其中:第一季度完成预算的20%,第二季度完成预算的60%,第三季度完成预算的80%,10月底完成预算的90%,11月底完成预算的100%。预算调整:除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
二是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
三是部门开展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中,均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的核查作为所有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四是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
五是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障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程公开透明。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控。
六是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七是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向上既定的目标认真开展各自的工作,完成上级及各相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在水利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法定程序招投标,按项目建设相关程序组织进行施工,按照项目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认真组织施工,确保按期完成。根据部门开展的自评情况,2019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经济效益。强化水利项目建设,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生态效益。通过水利项目实施,不断提高生态承载能力,促进生态环境发展。
三是社会效益加快推进涉水项目建设,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防止山洪灾害及水土流失。
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乡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相关中心、管理处、站(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商品服务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31,095.00元,其中31,095元为退休人员公务经费;900,000.00元为转拔二级单位及各乡镇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养护资金,具体为:拔入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45,000元,拔入龙陵县勐糯片区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170,000元,拔入龙新乡30,000元,拔入龙江乡295,000元,拔入龙山镇190,000元,拔入腊勐镇75,000元,拔入勐糯镇20,000元,拔入象达镇20,000元,拔入碧寨乡30,000元,拔入镇安镇25,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