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4-4-/2019-091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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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涉水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地方性涉水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2、组织制定全市县水务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订全县主要河道、水库、冲坝的区域综合治理规划,水资源保护、防洪、排涝、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涉水项目的论证工作。
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负责地下水储量审查、水功能区划分和水域的水量、水质监测工作;组织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水质简报等;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方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县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回用以及地下水回灌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供、排水等涉水事务的行业管理;统一管理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5、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或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县政府委托协调部门之间及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负责有关水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等确定的水行政性规费征收,水利工程水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负责指导系统灌溉水费方案制定和征收使用、管理。
6、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范围内的河道、水库、塘坝、沟渠等水域及其提防、岸线和桥、涵、闸、站、坝等水工程的维修和养护;加强各类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搞好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
7、负责全县水务系统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有关水价、水费等方面政策;负责有关水务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审监督;负责水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水利经济的行业管理。
8、负责组织水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实施;指导和协调农村水利计划的实施;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全面加强全县农村水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水务科技教育和培训,积极推广应用新科技、新工艺、新材料、大力推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9、指导全县水工程的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全县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建设中涉及水工程设施的配套工作,组织重点水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全县水务行业的职工队伍建设。
11、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县防洪排涝抗灾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
12、负责河长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河长确定的事宜,落实总督察、副总督察交办的事项以及联席会议确定的事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抓好水利投资。2019年计划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5250万元。一是开工建设板场河水库,计划完成投资10000万元;二是开工建设勐堆水库,计划投资5000万元;三是开工建设勐糯江中山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250万元;四是开工建设2019年农村人饮水质提升工程,计划完成投资5000万元;五是开工建设龙陵县2019年山区小水网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000万元;六是加快推进尹家田段河道治理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000万元。
2、着力抓好项目前期。一是启动大硝河水库可研报告编制工作;二是完成柳树河水库、羊圈河水库的初步设计报告报批工作;三是完成八零八水库至滥坝寨、大龙连通工程,龙陵县三库一线水系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工作;四是完成三岔河水库安全鉴定工作;五是继续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域规划、地区规划和各类专业规划。六是继续做好全县涉水部门和各乡镇技术支持,为全县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着力抓好水利改革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龙陵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龙陵县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实施方案》、《龙陵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实施方案》4个方案要求,着力推进水价改革工作;二是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的水利改革要求,全力推动农田水利改革工作;三是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河道采砂、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
4、着力抓好其他重点工作。一是抓好河(湖)长制工作,着力推进河湖库渠综合治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群防群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四是积极配合县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及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提高永续发展能力。五是积极探索水利投融资机制,加强水利融资能力建设。六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龙陵县水务局局机关
2.龙陵县水务局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8,236,144.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36,144.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2,094,582.04元,减少51.37%,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2,094,582.08元,其中:人员经费增1,017,144.37元,日常公务经费减436,474.4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211,552.00元;项目经费减少72,463,7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39万元减少了1,390,000.00元,且受本年上级对我县重点工程投入比上年减少的影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8,386,144.76元。其中:基本支出9,599,844.76元,占总支出的14.04%;项目支出58,786,300.00元,占总支出的85.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2273695.39元,减少51.38%,具体减少为:基本支出增40004.61元,即人员经费增1,017,144.37元,日常公务经费减765,587.7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211,552.00元;项目支出减72,313,700元,主要为段家坝水库建设项目减77,650,0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390,000元减少了1,390,000元,且受本年上级对我县重点工程投入比上年减少的影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99,844.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4.61元,增长0.42%,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增1,017,144.37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610,286.62元、津贴补贴增406,857.75元;商品服务支出减765,587.76元,主要为办公经费减52,815.79元,印刷费减48460元,咨询费减40,000元,水费减3,366.4元,电费减11,497.12元,邮电费减44,032.96,差旅费减40,811元,维修维护费减552,317.53元,会议费减17,571元,培训费增1,772元,公务接待费减4,479元,专用材料费减49,532元,劳务费减36,520.61元,工会经费减73,814.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18,003.21元,其他交通费增176,50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13,350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211,552元,主要为退休人员公务经费增4,800元,生活补助减1,352元,奖励金减215,000元。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水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786,3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313,700.00元,减少55.16%,其中:
(1)段家坝水库建设项目减77,650,000.00元,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减700,000.00元,中央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减12,300,000.00元,2017年高效节水项目减3,950,000.00元,勐糯三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减12,500,000.00元,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减2,020,000.00元,龙陵县勐梅河小田坝段治理工程项目减6,090,000.00元,合计减少115,210,000.00元。
(2)2018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项目增120,000.00元,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增15,640,000.00元,轱辘河水库建设项目增556,300.00元,勐糯东山小流域治理项目增5,630,000.00元,2018年山区小水网项目增9,160,000.00元,龙陵县苏帕河尹家田治理工程增12,390,000.00元,河长制经费250,000.00元,沟渠维修项目增610,000.00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增110,000.00元,合计增加44,466,3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390,000元减少了1,390,000元,且受本年上级对我县重点工程投入比上年减少的影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86,144.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0,704,582.08元,减少50.8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0,704,582.08元,其中: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增1017144.37元,商品服务支出减436474.46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211,552元,合计增加369117.91元。
2.项目支出:
(1)段家坝水库建设项目减77650000元,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减560000元,中央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减12300000元,2017年高效节水项目减3950000元,勐糯三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减1250000元,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减2020000元,龙陵县勐梅河小田坝段治理工程项目减6090000元,沟渠维修项目减350000元,龙陵县中底产田改造项目减1000000元,腊勐镇沙子坡农田水利改革试点项目减1000000元,木城乡乌木寨阳光沟除险加固工程减450000元,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勐糯中型灌区改造工程减1000000元,水库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减50000元,水利工程管理经费减60000元,乡镇水利工作站建设项目减200000元,合计减少117930000元。
(2)2018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项目增120000.00元,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增15640000.00元,轱辘河水库建设项目增556300元,勐糯东山小流域治理项目增5630000.00元,2018年山区小水网项目增9160000元,龙陵县苏帕河尹家田治理工程增12390000.00元,河长制经费250000.00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增110000.00元,勐堆水库前期费增3000000元,合计增加46856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轱辘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借款利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6,48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067,496.60元;退休人员公务经费12,000.00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嘱补助)42,192元,退休人员护理费4,8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6,259,65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158,842.00元,津贴补贴2,106,411.00元,奖金1,220,198.00元,绩效工资817,09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7,929.89元,办公费261,660.40元,印刷费1,540.00元,水费3,603.60元,电费12,706.88元,邮电费21,948.37元,差旅费143,233.00元,会议费25,497.00元,培训费15,868.00元,公务接待费70,188.00元,劳务费51,249.39元,工会经费124,482.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7.47元,其他交通费189,55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25,610,0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32,176,3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0,195.47元,完成预算的1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007.47元,完成预算的11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188.00元,完成预算的93.5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公车使用频率较上年大幅增加,加之公务用车老化,维修维护运行成本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3,524.21元,增长9.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003.21元,增长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79.00元,下降6.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公车使用频率较上年大幅增加,加之公务用车老化,维修维护运行成本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7.47元,占56.19%;公务接待费支出70,188.00元,占43.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7.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007.4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人饮工程、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1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1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防汛抗旱、人饮工程、公务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4,885.27元,比上年1,790,500万元,减少765,600万元,下降42.76%,其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1,660.40元,印刷费1,540.00元,水费1,540.00元,电费12,706.88元,邮电费21,948.37元,差旅费143,233.00元,会议费25,497.00元,培训费15,868.00元,公务接待费70,188.00元,劳务费51,249.39元,工会经费124,482.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7.47元,其他交通费189,55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569,633.86元,其中,流动资产1,401,102.86元,固定资产2,168,53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2,538.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3,311.00元,固定资产减少395,84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90,1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捐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569,633.86 | 1,401,102.86 | 2,168,531.00 | 698,200.00 | 726,946.00 | 726,946.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6,851.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53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7,319.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轱辘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9月23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联文以“云发改农经〔2016〕1464号”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批准工程建设投资7,456.87万元,工期24个月。龙陵县轱辘河水库设计主要枢纽建筑物有拦河大坝、输水泄洪隧洞、溢洪道、配套输水干渠。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6年3月11日,经县人民政府“龙政发〔2016〕28号”文件批准,成立龙陵县轱辘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人员从县水务局和象达镇抽调组成。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工程科、财务与移民安置科和纪检安全科4个科室。并按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法定代表人由县水务局勘测队副队长杨太省担任,技术负责人由县水务局勘测队人员匡大华担任,同步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轱辘河水库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与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同时按要求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管理。委托专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了以业主为核心、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质量监督相结合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政府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各方严格按合同履行职责,质量行为规范,施工质量可控、在控的良好局面。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轱辘河水库建设项目借款利息支出的通知》(龙财预【2018】706号)文件下达资1,000,000.00元,;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预拔轱辘河水库建设项目借款第三季度利息费用的通知》(龙财预【2018】460号)文件下达资556,300.00元,资金实际到位共计1,556,3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拨付及时,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层层把关,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的资金问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4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工夫。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2018年山区小水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2018年山区“小水网”建设改革项目含3个子项目,概算总投资2670万元,设计灌溉面积9595亩,配套建设渠道、管道、水池及田间工程等。项目区涉及龙陵县的平达乡的安庆、章赛2个村委会、碧寨乡的滥坝寨村委会和镇安镇的邦别社区共4个村(社区),其中安庆村为深度贫困村。受益农户1868户,783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6户,贫困人口1378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7年3月23日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陵县重点县建设管理局组成人员的通知,将管理局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管理局人员从县水务局和镇安镇、碧寨乡、平达乡抽调组成。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工程科、财务与安全协调办公室和纪检安全科4个科室。并按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法定代表人由县水务局副局长赵春艳担任,技术负责人由县水务局工程管理股股长许升平担任,同步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山区小水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与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同时按要求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管理。委托专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了以业主为核心、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质量监督相结合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政府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各方严格按合同履行职责,质量行为规范,施工质量可控、在控的良好局面。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龙财涉农【2018】2号)文件下达资金11,640,000.00元,资金实际到位11,6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拨付及时,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层层把关,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的资金问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4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工夫。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水利前期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
2018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勐堆水库位于龙陵县象达镇勐蚌村,距象达镇镇政府53km,距龙陵县城110km。水库拟建于怒江右岸一级支流公养河的上游,坝址高程2205.00m,坝址以上控制径流面积45.2km2,多年平均径流量7624万m3。灌区主要涉及干旱缺水十分严重的木城乡。
勐堆水库工程是以解决集镇生活用水、农村人畜生活用水及农田灌溉供水的中型蓄水工程。水库总库容1194万m3,正常库容1092.0万m3,死库容147万m3,兴利库容945万m3。最大坝高67.0m,坝轴线长214.0m,坝顶高程为2264.5m,坝顶宽8.0m。正常蓄水位2262.0m,死水位2235.1m,水库设计年供水量853万m3,其中农业灌溉供水792.0万m3,城乡生活供水61万m3。设计灌溉面积2.82万亩。同时,水库向下游电站供水4445万m3(不影响下游电站发电下放水量)。工程估算总投资56433.55万元,其中:枢纽工程投资37161.85万元;灌溉干渠工程投资5993.30万元;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12433.1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686.7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58.51万元。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其中工程准备期6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30个月,工程完工期2个月。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勐堆水库是《龙陵县水利发展与改革“十二五”规划报告》中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的两件中型水库之一,并且已列入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规划(发改农经〔2014〕2023号)和国家《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农经〔2016〕2674号)。近期列入《云南省2018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省水利设计院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完善工作,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评审中心还未出具审查意见。《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备案或行政许可决定书。《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已审批,尚未取得批复。涉及国土部门的专题报告正在编制,涉及林业部门的专题报告因条件不具备,工作未开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龙财农【2018】210号)文件下达县级资金3,100,000.00元,;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龙财农【2018】48号)文件下达省级资金3,000,000.00元,资金实际到位共计6,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拨付及时,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层层把关,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的资金问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
因《可行性研究报告》需依次由省水利厅、流域管理机构、省发改委进行审核,周期长。根据2018年7月20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 “云发改农经〔2018〕710号文件”《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精神,《可行性研究报告》下放到市级审批,批复有待省、市两级探索对接。对比年初的目标任务,前期工作进度滞后。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4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项目基本内容
2018年规划实施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83件,项目概算总投资2045.87万元,计划11月底前全部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可有效解决我县10个乡镇4832户2278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61户6252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项目于7月3日完成招投标,7月20日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12月全部完工。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第一期规划实施项目39件,项目概算总投资1163.1万元,已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1063万元。;第二期规划实施人饮项目44件,项目估算投资882.77万元。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龙财涉农〔2018〕2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3,110,000.00元;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人饮项目资金的通知》(龙财建〔2018〕11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9,000,000.00元;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人饮项目的通知》(龙财建〔2018〕45号)文件下达省级资金8,610,000.00元;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人饮项目的通知》(龙财农〔2018〕14号)文件下达市级资金1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共计20,9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45号)文件要求,龙陵县2018年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资金20,9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完工后,由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提供结算和工程验收资料,至今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计划2019年6月底完成单位工程验收,10月完成竣工验收。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4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二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在收到项目资金时开始设定绩效目标,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与目标比对,用项目绩效目标指导项目的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评价中找到改进管理项目的方法,真正发挥项目绩效自评的意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
勐糯东山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年综合治理工程
2.项目基本内容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勐糯东山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位于龙陵县城东南方向,位于龙陵县勐糯镇勐糯社区和大寨社区辖区内,小流域划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为东区和西区,其中东区北至咖啡林梁子,西至蛮别沟,南至黄竹棚,东至滚马洼,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工程分为一期,即工程筹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和完工清理阶段。工程筹备阶段:筹建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设备、物资的配置调度。本阶段用1天时间完成。施工准备阶段:用3天时间完成临时设施建盖、部分场地清理、水电路三通、测量放线,具备开工条件。工程建设阶段:用117天时间完成本合同段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完工清理阶段:用5天时间进行工程最后收尾,场地清理。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以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为基础,以本单位对工程计划所投入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为依据,以合同工期为前提,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工期。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条件下,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企业的综合优势,确保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按照主次分明,突出重点,加强控制,争取主动的原则,确保工期的实现。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勐糯东山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龙财建〔2018〕20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5,000,000.00元;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勐糯东山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18〕14号)文件下达市级资金63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共计5,63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45号)文件要求,保山龙陵县水务局勐糯东山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5,63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4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二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在收到项目资金时开始设定绩效目标,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与目标比对,用项目绩效目标指导项目的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评价中找到改进管理项目的方法,真正发挥项目绩效自评的意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
云南省龙陵县功帕河尹家田治理工程
2.项目基本内容
苏帕河尹家田治理段位于苏帕河中游段,共涉及干流苏帕河治理段、支流象达河治理段及支流赧洒河、帕掌河汇口治理段,治理河道全长5.785km,其中:干流苏帕河治理段长4.575km,支流象达河治理段长1.110km, 支流赧洒河汇口治理段长0.05km、支流帕掌河汇口治理段长0.05km。河道治理后可保护项目区人口0.76万人,保护农田1.8万亩,有效的提高河道的防洪能力。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8年3月23日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陵县中小河流工程建设管理局组成人员的通知,将管理局人员进行调整。管理局人员从县水务局和象达乡抽调组成。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工程科、财务与安全协调办公室和纪检安全科4个科室。并按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法定代表人由县水务局勘测设计队队长李有东担任,技术负责人由县水务局勘测设计队副队长段国全担任,同步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与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同时按要求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管理。委托专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了以业主为核心、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质量监督相结合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政府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各方严格按合同履行职责,质量行为规范,施工质量可控、在控的良好局面。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龙财涉农〔2018〕2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12,290,000.00元;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云南省龙陵县载帕河尹家田治理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18〕14号)文件下达市级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共计12,39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45号)文件要求,云南省龙陵县苏帕河尹家田治理工程项目资金12,39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完工后,由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提供结算和工程验收资料,至今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计划2019年6月底完成单位工程验收,10月完成竣工验收。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4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二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在收到项目资金时开始设定绩效目标,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与目标比对,用项目绩效目标指导项目的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评价中找到改进管理项目的方法,真正发挥项目绩效自评的意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 项目名称
龙陵县防汛、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和工作要求的通知》(办汛〔2017〕99 号)及《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57 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云南省已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及调查评价成果开展云南省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云南省根据前期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建设情况,2017年在云南省 129 个项目县中选定保山市龙陵作为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县进行示范建设。主要为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巩固和扩展,县级平台延伸到乡镇巩固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示范区乡镇指挥所示范建设,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规范化建设及示范建设评估、推广和培训,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示范提升(小流域入户预警系统建设、山洪灾害预警APP建设、学校预警示能力示范建设)及群测群防规范化建设,通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在防治区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可以避免山洪灾害的发生或降低其发生几率,可减免山洪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和工作要求的通知》(办汛〔2017〕99 号)及《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57 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云南省已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及调查评价成果开展云南省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云南省根据前期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建设情况,2017年在云南省 129 个项目县中选定保山市龙陵县作为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县进行示范建设。龙陵县水务局积极开展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在2017年9月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云南省保山龙陵县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工程于2018年1月招标,并于1月24日与中标单位昆明龙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通过招标,由保山德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保山市龙陵县水务局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实行施工全过程监理,并组建了工程项目监理部。针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特点,监理部均制定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配备了相关专业驻场监理人员。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龙财涉农〔2018〕2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420,000.00元;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水毁修复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17〕92号)文件结余省级资金1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共计57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45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龙陵县水务局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项目资金57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4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问题是:(1)地方配套资金由于财政困难未能足额配套到位,导致后续项目无法支付工程款。(2)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涉及面广、量大,由于资金投入问题,部分县对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及演练工作还有不到位的情况,今后要对这方面进行加强。建议是: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龙陵县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龙陵县水务局于1975年2月正式成立,为行政事业性单位,级别为正科,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组织人事股、水政水资源管理股、水土保持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基建电力股、河长制办公室八个行政股室。所属事业单位为:水资源收费站、工程管理站、勘测设计队、水质检测中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财务核算中心、段家坝水库管理所、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勐糯三库一线水库管理处9个二级单位。水务局是县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主管全县防汛防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务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水务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18年龙陵县水务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2018年决算收入6823.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3.61万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7209.46万元,减少率51.37%。
②.2018年决算支出683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838.61万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959.98万元,占总支出14.04%;项目支出5878.63万元,占总支出85.96%。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7242.37万元,减少率51.4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立项、实施管理、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我单位在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了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框架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准备阶段(2018年3月10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②.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11月30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③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一是制订和实施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利发展规划、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行业管理。
二是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科学编制我台中期项目规划,项目规划突出重点,充分体现项目的前瞻性、完整性。
三是所有预算项目按照单位的主要职责安排项目,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的完成,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
四是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
(2)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执行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8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其中:第一季度完成预算的20%,第二季度完成预算的60%,第三季度完成预算的80%,10月底完成预算的90%,11月底完成预算的100%。预算调整:除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
二是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
三是部门开展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中,均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的核查作为所有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四是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
五是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障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程公开透明。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控。
六是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七是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作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水利统计工作。提出龙陵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二是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保护工作。
三是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四是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五是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跨界河流有关涉水事务。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六是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管理权限内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备案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七是负责农村水利的管理和改革。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农村饮用水的监测检测,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八是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九是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安全运行监管,指导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管理。
十是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建设管理制度、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是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组织开展农村水利基础科研、新技术推广应用、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负责涉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经济效益。强化水利项目建设,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生态效益。通过水利项目实施,不断提高生态承载能力,促进生态环境发展。
三是社会效益加快推进涉水项目建设,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防止山洪灾害及水土流失。
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乡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相关中心、管理处、站(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结合部门预算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部分中心、管理处、站(所)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
(2)根据各中心、管理处、站(所)开展的自评情况,2018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