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4-4-06_C/2018-092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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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水务局的各项工作安排、规划和部署。
(2)负责八0八水库、三岔河水库、熊洞水库的安全运行及日常维护管理,科学调度,执行县防洪办相关统筹,确保水库下游防洪安全。
(3)协同上级部门,做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协调和保障,水资源保护,防治水旱灾害、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节约用水等相关工作。
(4)对产权内的国有资产(包括水库大坝及其基础设施、引水干渠等)进行管理及维护。
(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7年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次序,确保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上下政令畅通,各司其职,使本单位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拟定了《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制度》。落实水库管理责任制度,管理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水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落实到位。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了水库的安全运行。
(2)2017年度完善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管理体制,按照工作的要求和需要,为了让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管理中心配备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关键岗位严格持证上岗,2017年单位共组织了12人次外出培训。同时建设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劳动制度、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检查制度、事故处理制度、工作总结制度、工作大事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关键岗位制度做到了上墙明示,并组织工作学习有关制度内容及重要操作规程,各项制度落实、执行效果良好。充分发挥各个水库防洪灌溉功效。
(3)加强2017年度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日常管理,水库管理人员时时对大坝、渠道、闸门、溢洪道等设备进行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对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维修养护和改造。
(4)认真完成了2017年度中央维修养护工程,开源节流,让每一分钱发挥最大功效,确保各个水库安全运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2017年度中央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其中完成三岔河水库中央维修养护工程项目资金:200000.00元,八零八水库中央维修养护工程项目资金:1500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水务局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具体是:
龙陵县水务局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2,582,06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2,067.2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517,456.66元,增长25.06%,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度人员工资调资,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467456.66元。
2.2017年度管理中心、三岔河水库、八零八水库、熊洞水库日常管理增加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2,615,567.28元。其中:基本支出2,565,567.28元,占总支出的98.09%;项目支出50,000元,占总支出的1.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585,142.88元,增长28.82%,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498036.23元。
2.2017年度管理中心、三岔河水库、八零八水库、熊洞水库日常管理增加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5,567.28元。与上年对比增541736.23元,增长26.77%,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498036.23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43700.00元,其中:劳务费增加26700.00元,办公费增加170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18%,人均102811.1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2% ,人均4087.5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43,406.65元,增长(减)658.34%,主要原因为:较2016年度新增水库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元,2017年度专项业务经费全部用于管理中心、三岔河水库、八零八水库、熊洞水库日常管理办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5,567.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585,142.88元,增长28.82%,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498036.23元。
2.专项业务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其中:管理中心办公经费支出23300.00元,三岔河水库、八零八水库、熊洞水库劳务费267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补发调资津贴补贴144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9,88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488.8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4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151,67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6%。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151678.4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元,支出决算为7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力度。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900元,下降7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00元,下降73.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力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水库防汛抗旱专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8,521,495.32元,其中,流动资产552,852.82元,固定资产7,968,642.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774.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4,774.00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322.01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4,322.01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车辆保险项目4322.01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根据龙陵县财政局(龙财预〔2017〕267-27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建立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结合我单位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2、加强绩效管理责任。我单位结合当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不论参评项目涉及资金多少,都要求立项依据充分、与民生保障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部门履行职能的项目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我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3、绩效管理成效显著。2017年,我单位对八零八水库和三岔河水库中央维修养护工程进行绩效目标考评,共涉及资金35万元。分别是八零八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和三岔河水库维修养护工程,两个工程项目支出都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省市县财政部门要求,巩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扩大绩效预算评价的范围,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事业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