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4-4/20240227-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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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作法律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提出龙陵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乡供水工作。
6.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地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7.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备案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8.负责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的管理和改革。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
9.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0.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1.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承担龙陵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建设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旱灾害防御及河湖管理股。我部门行政编制13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龙陵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龙陵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
3.龙陵县水务局财务核算中心;
4.龙陵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5.龙陵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6.龙陵县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
7.龙陵县勐糯片区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
我部门事业编制102名。龙陵县水务局是县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主管全县防汛抗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务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计划,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例会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政治理论认识。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升“云岭先锋APP”使用达标率,注重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
2、全面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确保水利投资任务顺利完成。一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加快勐堆水库、羊圈河水库、淘金河水库建设进度;完成板场河水库、岔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验收工作;二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推进潞江坝大型灌区、大硝河水库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超前谋划“四大工程”,盯质量、催进度,早落地。
3、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做好全县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的规划及项目推进工作,提高全县中小河流及山洪沟的防洪能力;二是科学安排水库及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严格调度运用计划,严格执行汛限水位,严肃水库巡查值守;三是加强水旱灾害防灾救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做好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及维护工作,以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清“四乱”行动,全面整治河湖管理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河长清河”行动,加速推进“水绿”向“水美”转变,为全县人民提供优质生态服务。
5、全面做好水利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水利治理水平。一是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实施城镇管网延伸、水源连通、工程联合、管网互联等工程,不断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二是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组织做好2023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确保水资源管理目标责任有效落实;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全面加强水利强监管能力。强化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关键环节、重要时段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摸排在建工程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依法开展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减少水事违法案件。对取水许可、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涉水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龙陵县水务局本级为独立编制且独立核算的行政机构1个,有独立编制没有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2人。在职实有1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039,530.7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406,636.7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1,30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2,894.00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2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5,106,709.87元,同比增长89.2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11,736,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536,000.00元,非财政拨款结余1,200,000.00元;事业收入增加1,02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29,406,636.71元,其中:本年收入18,870,636.71元,上年结转10,536,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70,636.7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12,786,709.87元,同比增长76.9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增加10,536,000.00元,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039,530.7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406,636.71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0,636.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50709.87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及人员工资标准提高;项目支出1,073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36,000.00元,主要原因本年增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536,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13农林水支出23,414,472.20元。其中:2130301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2,310,673.77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机构运行的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2130305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设3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市级资金安排建设项目;2130306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与维护13,937,167.80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机构运行的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项目资金支出;2130308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前期工作,为勐糯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2130311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396,630.63元为水资源管理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机构运行的办公经费、项目支出;2130314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1,160,000.00元,用于2023年中央防汛项目支出;2130315农林水支出-水利-抗旱600,000.00元用于2023年省级抗旱项目支出;2130316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水利1,250,000.00元,用于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项目;2130335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供水1,410,000.00元,用于2023年农村供水项目。
2.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6,413.92元。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支出;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8,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7,473.9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62,940.00元,主要用于遗嘱人员生活补助。
3. 210卫生健康支出1,575,750.59元。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3,959.0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46,773.3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51,248.4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769.6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4. 2119999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800,000.00元,用于龙陵县山洪沟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5. 21202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700,000.00元,用于龙陵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9,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2,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000.00元,下降25%,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5次,共计接待770人次。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加强管理,精打细算,增收节支,合理开支,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8,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00元,增长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00元,增长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由于我部门使用公务车辆购入时间较长,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龙陵县水务局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4年龙陵县水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1.项目名称
龙陵县河长制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龙办法﹝2017﹞37号《关于印发龙陵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全县的河湖库渠全面推行河长制,县、乡(镇)级河长全面负责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推进,组织制定相应河湖库渠河长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相应河湖库渠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推进相应湖河库渠的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巡查、检查、水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定期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开展量化考核。
5.项目实施内容
负责县河长制的日常工作。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调度、水文水资源监测、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负责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保护和管理、河湖库渠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6.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下达龙陵县水务局河长制工作经费2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拨付河长制工作经费200,000.00元。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目标。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升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行政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713,173.84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094.4元,同比下降4.82%,占基本支出的3.82%,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公务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水务局资产总额386,560,743.65元,其中,流动资产31,511,083.06元,固定资产221,665.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54,827,991.57元,无形资产4.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5,559,514.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354,827,991.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7,112.43元,其中出租资产9123.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7,112.43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资产年报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3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