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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2024121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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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省、市、县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全面依法履职尽责。现将我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一是我局坚持党组领学,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日活动等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纳入党组集中学习内容,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并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水利建设。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工作机制等措施,不断提升水利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流程,缩短办结时间、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优化服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三定”职责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本部门行使的监督执法事项及省水利厅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时梳理认领。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着重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根本出发点,努力开创水务系统“依法治水”新局面,全面落实河长制,使我局的依法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及时调整行政许可相关事项,整理权责清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今年以来,龙陵县水务局未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贯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程序,努力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为保障决策的合法性,我局建立了重大事项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凡不经法制审核小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做到执法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均能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没有取得省人水利府或国家部委颁发行政执法证的,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到龙陵县纪念广场及农贸市场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增强综合执法力量。组织本部门2人参加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实际参加考试2人,缺考0人,合格2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重点河道巡河400余公里,依法查扣从事非法采砂采石装机2台,立案查处5起,取缔非法采砂点5个,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14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份,收缴罚款12万元。

(五)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梳理公布龙陵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办事服务指南等行政审批程序和有关便民服务信息。截止目前,我局共涉及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48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检查28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收2项;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4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检查19次,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意见及时反馈给被监督监察对象,并及时录入系统;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答复、面商等相关事宜。制定《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案》(龙水发〔2024〕45号),并在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进行分配,要求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力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使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真正成为推动水利工作进步的过程。2024年我局共承办涉及灌区建设、农村供水保障、等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8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3件;政协提案1件,其中主办1件,均已完成答复并按照要求有序推进,办复率100%、与主要提出人见面率100%、书面反馈意见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水事矛盾纠纷,我局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积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开展水事矛盾问题摸排工作和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注重排查与化解同步推进,形成了“排查-交办-化解-稳控”的工作模式,深入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把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结合起来,把集中宣传和长期宣传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的浓厚氛围。2024年龙陵县水务局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次。由分管副局长带队,乡镇水利工作站配合开展水事隐患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在排查工作中,我局共派出2个工作组,对全县10个乡镇进行了全面排查,调解水事矛盾纠纷0起。

(七)加强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方面。一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完成不少于6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水利素质能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组织局属各股室、二级部门之间开展案卷评查,对办理的行政决策进行交叉评查,提升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

二、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依法治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滞后,还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与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依法行政观念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工作中后勤保障不足,执法装备配备不足,无专项执法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稳定的大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水利法治意识。以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己任,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在增强法治意识、促进职能转变、完善决策体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化问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下功夫,建设和完善行法治水利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水平。

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加强行政管理能力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水利行业执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推动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法治理念运用在执法工作中。继续落实阳江市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实施方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执法质量和效能再上新台阶。

龙陵县水务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