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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0-1/2024012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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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交通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龙陵县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1号,电话:0875-6123085,邮箱 lljtjbgs201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陵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711号),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一是涉及公共交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对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各方意见;二是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决策,并通过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方便公众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策信息公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内容为重点,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向社会公开预算、决算报告。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我局在龙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69条,动态信息34条,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信息58条,人大政协提案32条,财务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调整完善公开申请程序、申请须知等配套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开申请、审核、登记、答复、归档工作,确保了公开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2023年,龙陵县交通运输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长效安全监督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综合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收集、梳理信息以及上传发布信息,推动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

三是加强公开结果管控,严格履行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同时,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安排,确保政策精准解读、内涵透明、信号清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规范做好网站日常工作,管理规范有序,认真维护本单位的公开栏目,做好工程项目、招投标、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等领域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确保按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层层抓落实,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目标。下一步将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积极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发布渠道通畅;四是强化管理,服务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