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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0-1/20240301-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依据 发布日期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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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交通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部署要求,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决定深入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2023年3月1日至9月30日,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本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举报: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溢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七)其他问题。包括执法音像记录不全,应记录未记录,或者应当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未随卷保存等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问题等。

二、举报途径方式

举报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0875—6123085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座机

通信地址:龙陵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举报邮箱:

三、相关说明

(一)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

干预司法活动,不查办具体案件。

(二) 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 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有关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对我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相应渠道提交。

欢迎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积极反映有关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情况和问题,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