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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0-1-04_A/2016-123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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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及2016年—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龙财预〔2015〕429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二)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三)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四)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县公路建设、道路运输等执行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负责:(一)研究制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城市客运的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措施,(二)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四)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五)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六)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始、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局共有八个股室,分别是局办公室、财务股、路政股、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建设与规划股、地方海事处、安全监督股、运输管理股。核定编制21人,实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离休人员1 人(除享受80元高龄补贴外,工资按在职发放)。退休人员12人,遗属补助4人;公务用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四、基本支出预算

(一)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1045164.00元;离休人员工资68076.00元;退休人员工资501960.00元。工资总计1615200.00元。遗属补助补助21012.00元;离休人员13个月工资1468.00元,合计22480.00元。人员经费总计1637680.00元。

(二)公用经费。在职人员20人,公务费60000.00元;离退休人员13人,公务费4800.00元;在编车辆3辆24,000.00元,总计88800.00元。

五、非税收入返还工作经费预算

(一)2016年我局共上缴县财政完税后房租收入183387.80元,按60%返还比例2016年应返还非税收入其他收入110032.68.00元。

(二)2016年我局上缴财政路政赔偿收入45890元,按60%计提返还我局27534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经费需3.17万元,公务接待预算经费需2.79万元。

(二)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经费需3.17万元,公务接待预算经费需2.79万元。我局在“三公”管理工作中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力争做到决算不超过预算。与2015年相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无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