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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3-0118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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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龙陵县龙山镇远征路105号,电话:0875-6121029,电子邮箱:llxcxjs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扣龙陵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共243条,其中:工作动态63条,通知公告19条,重点领域信息13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其他信息25条。通过领导信箱受理市民留言33件,办结率100%。通过12345政府热线平台交办35件,办结率100%。不存在超时限办结情况。持续做好农村危房、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市政服务、综合执法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栏目公开了2022年办理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提案共2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2022年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实行信息发布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联审制度,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语言表述严谨、信息发布规范。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守各栏目更新时限和信息公示时限,特别是对有更新时限要求的栏目信息,进一步明确更新时限,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各个公开栏目和各类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全程督促落实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政务公开A-B角的工作格局,人员较稳定,业务相对熟悉,不断规范和提升平台建设和政务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咨询、投诉、举报回复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经办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通过政府网站信箱回复群众问答33次;及时接听“12345”政府热线电话和查询领导信箱留言,确保有关咨询、投诉和建议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和解答。2022年,登记受理“12345”政府热线咨询35件,办结率100%。

2.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3.完善制度保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工作内部协调、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加强网站日常巡查工作,定时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条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条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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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审核把关不够严格,有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公示内容的准确、规范和全面性存在不足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

今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定期对公开情况开展自查,查缺补漏,及时整改;三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