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19-0118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1-18 |
文号 | 浏览量 |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在住建局门户网站,对2018年度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报告,主要包括住建工作、组织机构、规划编制、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行政权力、重要事项公示、“三公”经费信息、住房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等内容,并公布联系方式。
一、概述
根据住建局工作职责,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对住建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三公”经费情况等。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分管具体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等具体事宜。二是日常工作开展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健全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职责,对住建工作开展情况、规划编制开展情况、建设项目开展情况、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落实情况进行及时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
(一)组织机构公开情况。根据编制部门核准的“三定”信息,对单位职责、单位机构、单位编制进行公开。
(二)规划编制公开情况。对规划编制、规划修改、规划审批情况进行公开。共公开规划编制6条,规划修改6条,规划审批及审查意见共11条。
(三)政策文件公开情况。转发上级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
农危改等方面政策解读公开5条。
(四)人事信息公开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人事招录信息、人事任免信息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进行公开,共公开人事信息9条。
(五)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对部门预结算、社会公益事业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共计2条。
(六)住房保障公开情况。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法规政策、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办事指南及信息动态,共计3条。
(七)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情况。对项目审批许可、竣工备案、质量和安全管理公开,共计46条。
年度内不存在依申请公开及因政务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公开内容还有待创新,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站的管理队伍力量不强,更新不及
时等问题时有存在。
(二)改进措施。一是规范操作。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措施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程。二是完善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充分运用网络作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工具和平台,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服务的质量,树立政府公正、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三是保障有力。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严格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