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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2-0707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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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对2021年度部门自评得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对部门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我局根据整体支出评价指标相关表格作出的自评结果为优秀。预算配置上,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执行情况好。预算执行上,尽量压缩了一般公用支出,在保运转的基础上,把资金用在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上,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均在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综合自评打分表各项指标,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指标2698.87万元,实际支出9707.18万元,执行率为360%。绩效目标执行率超过100%的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补助项目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新建城市智慧公厕3座、新建污水管网5.1公里、县城清扫保洁面积53万平方米、园林绿化管护面积62.69平方米、县城路灯维修维护6647盏,完成值均为100%。质量指标:项目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完成资金使用时间均在2021年度。成本指标:控制节约成本有效。全部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指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社会效益指标:加快推进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步伐,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不断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高生态承载能力,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生态文明县。完成值均为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城市品味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得以改善,公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县住建局没有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建立了学校绩效评价长效机制;二是促进各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2.本年度绩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项目管理上需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绩效指标缺乏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四是项目财政资金拨付不足,导致预算执行率低。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切实做到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1)2021年部门支出情况

县住建局2021年预算数2698.8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2118.34万元增加580.54万元,增幅27.41%;本年实际收入946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60.68万元,占总收入的98.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7%)。较上年的18139.51元减少8678.83万元,减幅47.84%;

县住建局2021年支出970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30万元,占总支出的10.79%,项目支出8659.88万元,占总支出的89.21%。较上年支出17380.94万元减少7673.76万元,减幅44.15%。

(2)2021年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紧紧抓住龙山中路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力推进云山路东段、远征路、龙玉大道改扩建建设。县情展陈馆主体框架建设完成,正在推进外装饰工程建设。围绕“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目标任务,推进城市公厕、污水处理、智慧管理等项目建设。新建城市智慧公厕3座,城市公厕增至41座。龙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日处理能力1万吨,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2/0工艺,出水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配套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同步推进,完成污水管网建设5.1公里,雨水管网建设0.8公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完成农村生活垃圾规划选址及项目设计,完成选址16个点计划建设20座垃圾热解处理设施。

二是城市管理取得新进展。巩固文明城市、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园林绿化、环卫清扫保洁、路灯管理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县城清扫保洁面积达53万平方米,园林绿化管护面积62.69平方米,县城路灯维修维护6647盏。

三是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健康发展。2021年5月,新迁入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1家,目前在库建筑施工企业9家。

四是疫情防控队伍坚强有力。调整充实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边境疫情卡点值守队伍,抽调2人参与强边固防工作队,垃圾清扫保洁、消毒常态化开展。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县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根据县财政局做好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布置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三是明确任务分工,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龙陵县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的各项指标,实事求是的开展自评。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高度重视此绩效评价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绩效自评样表,布置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收集资料、查看财务账表、填写绩效自评表、自评总结等方式,对2021年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了全方位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部门依据整体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新建城市智慧公厕3座、新建污水管网5.1公里、县城清扫保洁面积53万平方米、园林绿化管护面积62.69平方米、县城路灯维修维护6647盏,完成值均为100%。质量指标:项目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完成资金使用时间均在2021年度。成本指标:控制节约成本有效。全部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该项指标分值40分,自评得4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指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社会效益指标:加快推进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步伐,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不断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高生态承载能力,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生态文明县。完成值均为100%。该项指标分值30分,自评得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城市品味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得以改善,公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该项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7分。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