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0-0617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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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县住建局内设6个行政股(室)和4个事业站(所),分别是:办公室、城市和村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标准定额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和房地产管理股、抗震防震股(人民防空股)、城市管理股(城市监察大队)共6个行政股(室)和县环卫站、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园林绿化管理所4个股级公益一级事业单位。
2.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49号)、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龙机编办发〔2019〕68号)文件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方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规范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体系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行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7)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违反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8)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抗震除险和加固改造。
(9)负责规范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0)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门站下游的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经营资质、城镇燃气安全运营等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开展城市防空袭演练。按照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审核人民防空规划建设情况,实施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维护人民防空设施、设备完善和保养工作。
(12)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县住建局核定定编人数6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其中: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24人、县环卫站16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5人、县园林绿化管理所7人)。2019年末在职人数67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0人)。本年行政人员调出2人、退休3人,事业人员新招录1人、调入1人、调出4人、退休1人,年末人数较上年减少8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19年度县住建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9年决算收入19,27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76.69万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42.15万元,增加率3.52%。
2.2019年决算支出19,27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276.69万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1,156.04万元,占总支出6%;项目支出18,120.65万元,占总支出94%。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42.15万元,增长率3.52%。
3.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合82.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91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5.52万元,减幅6.3%,较年初预算减少5.45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立项、实施管理、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19年3月10日——31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19年4月1日——11月30日)
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相关股(室)、站(所)开展自评,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19年12月1日——31日)
总结绩效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投入情况分析设二级指标2个,分别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定上又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作为三级指标分析,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又以“预算编制科学”、“确保重点支出安排”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3个三级指标作分析,科学编制我局中期项目规划,项目规划突出重点,“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投入设定分值15分,自评得分12.50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过程二级指标4个,分别为“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和“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在预算执行上,2019年决算收入19,276.69万元,支出19,276.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38.83万元,增加1,457.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县财政年初只批复基本支出,未批复项目支出,而在年度收支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了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5,280.2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9.82万元;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1,071.9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3,113.17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补助资金3,150.00万元;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经费60.00万元;市政建设项目资金2222.08万元;住房质量提升项目补助资金2422.07万元;串户路、入户路和庭院硬化项目资金710.00万元。在预算管理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决算和财务工作管理规范。过程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7.50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产出设定二级指标1个,即“主要职能”,2019年县住建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年初目标任务。产出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2019年部门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效果设定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通过各项指标量化分析评价得出,县住建局2019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过程合法合规,效率和效果成绩显著,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全面。相关股(室)、站(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整改措施。一是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二是严格加强财务日常管理,认真编制部门预算。三是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修改完善《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管理制度》,制定《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防空方案》。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资产配置、处置等相关规定,做好单位固定资产采购、处置、报废等, 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批复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