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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2-0913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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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3301000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49号)、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龙机编办发〔2019〕68号)文件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方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规范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体系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行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7.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违反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8.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抗震除险和加固改造。

9.负责规范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0.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门站下游的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经营资质、城镇燃气安全运营等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开展城市防空袭演练。按照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审核人民防空规划建设情况,实施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维护人民防空设施、设备完善和保养工作。

12.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紧紧抓住龙山中路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力推进云山路东段、远征路、龙玉大道改扩建建设。县情展陈馆主体框架建设完成,正在推进外装饰工程建设。围绕“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目标任务,推进城市公厕、污水处理、智慧管理等项目建设。新建城市智慧公厕3座,城市公厕增至41座。龙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日处理能力10000吨,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2/0工艺,出水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配套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同步推进,完成玉山苑至凯龙城、龙山镇污水处理厂至龙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玉龙盛世至两交水段污水管网建设共5.1公里,雨水管网建设共0.8公里,正在推进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扩容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完成农村生活垃圾规划选址及项目设计,完成选址16个点计划建设20座垃圾热解处理设施。龙城御府、玉龙盛世、城南农贸市场、玉山苑(二期)有序交房,百农源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汽修汽配城地产项目建设、龙城御品地产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开展城市安全体检,编制城市安全体检报告,梳理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库,增强城市发展后劲。

二是城市管理取得新进展。巩固文明城市、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园林绿化、环卫清扫保洁、路灯管理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共有环卫清扫保洁人员94人,驾驶员、清运员30人,县城清扫保洁面积达53万平方米,摆放垃圾桶297个点1160只,垃圾房39座,果皮箱232座,配备保洁清运车、洒水车、扫路车等共计16辆,机械化作业率达70%以上,无害化垃圾处理率达100%。城市照明路灯4000多盏,亮灯率达98%。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建设公园、广场公共洗手设施18座,文明吸烟点26个。落实“片长街长制”,推行“马路式办公”,38名(含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4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分6个小组对县城6个片区进行分区分街管理,片长街长从市容秩序、广告亮化、市政设施、空间立面、环境卫生、园林绿化6个方面进行精细化管理,并采取“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转变服务、管理及执法手段,有效解决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市政道路破损、保洁不及时、垃圾桶清洗力度不足、占道经营、城市“牛皮癣”、中央隔离带杂草丛生等一大批“老大难”城市管理问题。

三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有力。龙山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共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428份,协议签约率达99.72%,兑付安置补偿资金17.98亿元。白塔和大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共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044份,协议签约率98.49%。五板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9年9月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共完成入户调查62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61份,签约率达98.39%。龙山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B、C地块已完成交房选房工作,白塔大寨片区正在推进房屋拆除工作,正在推进D地块基础配套设施建设。2021年度实施农房抗震改造项目707户,计划补助资金10,780,000.00元。持续开展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分配率达98.03%。

四是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健康发展。2021年5月,新迁入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1家,目前在库建筑施工企业9家。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监督工程竣工验收28项,面积309286平方米,投资约63948万元。办理竣工备案8项,面积2982平方米,投资约3281万元。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4项,办理消防验收备案7项。质量总体受控,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五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有房地产企业15家,完成凯龙城、玉山苑(一期)、玉润名居等地产项目建设,正在实施龙城御府、玉龙盛世、城南农贸市场、玉山苑(二期)、百农源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汽修汽配城地产项目建设。截至9月底,共销售商品房面积4.4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41%。

六是疫情防控队伍坚强有力。调整充实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边境疫情卡点值守队伍,抽调2人参与强边固防工作队,垃圾清扫保洁、消毒常态化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2016年12月移交社保中心发放退休费)。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其他车辆5辆,合计2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4,606,815.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606,815.2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6,788,266.72元,下降47.84%,主要原因是:

(一)基本支出减少616,724.25元,分别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89,384.67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80,641.00元,津贴补贴增加29,530.00元,奖金减少199,872.00元,绩效工资增加23,51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5,388.96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2,351.2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72,276.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28,257.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569.68元,医疗费减少13,13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12,911.47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1,817.84元,水费增加1,043.70元,邮电费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增加31,868.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4,908.43元,劳务费减少68,575.01元,工会经费减少52,294.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077.7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3,052.8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74,866.0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376,708.00元,生活补助增加1,842.0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5,600.00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二)项目支出减少86,171,542.47元,主要是: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项目经费减少100,000.00元,旅游革命奖励经费增加38,000.00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3,744,630.00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减少6,925.60元,租用办公场所租金补助经费减少450,000.00元,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1,050,711.80元,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减少10,377,289.11元,城市公共厕所建设资金740,000.00元,县城区机动车停车服务建设资金增加724,400.0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增加14,029,549.01元,美丽县城建设省级奖补资金增加12,750,000.00元,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费增加12,000,000.00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减少74,472,114.00元,农村抗震住房改造项目减少833,000.00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增加40,175.99元,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减少5,189,827.18元,东坡森林公园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增加1,000,000.00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土地出让金减少29,789,169.7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7,071,815.23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2,990.27元,占总支出的10.79%;项目支出86,598,824.96元,占总支出的89.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6,737,581.86元,下降44.15%,主要原因是:

(一)基本支出减少616,724.25元,分别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89,384.67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80,641.00元,津贴补贴增加29,530.00元,奖金减少199,872.00元,绩效工资增加23,51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5,388.96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2,351.2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72,276.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28,257.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569.68元,医疗费减少13,132.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12,911.47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1,817.84元,水费增加1,043.70元,邮电费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增加31,868.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4,908.43元,劳务费减少68,575.01元,工会经费减少52,294.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077.7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3,052.89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74,866.0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376,708.00元,生活补助增加1,842.00元。4.资本性支出增加15,600.00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二)项目支出减少76,120,857.61元,健康生活目的地创建奖补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元,旅游革命奖励经费增加38,000.00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减少6,925.60元,租用办公场所租金补助经费减少450,000.00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255,370.00元,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减少9,377,289.11元,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减少5,189,827.18元,公共厕所改造建设补助资金增加200,000.00元,县城区机动车停车服务建设资金增加724,400.00元,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减少1,050,711.80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土地出让金减少29,789,169.78元,债务利息及费用增加14,210,233.87元,美丽县城建设省级奖补资金增加12,750,000.00元,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费增加12,000,000.00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减少69,742,114.00元,农村抗震住房改造项目减少833,000.00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增加40,175.9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72,990.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6,724.25元,下降5.56%。分别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02,902.98元,占基本支出的65.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70,087.29元,占基本支出的34.09%。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189,384.67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80,641.00元,津贴补贴增加29,530.00元,奖金减少199,872.00元,绩效工资增加23,51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5,388.96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2,351.2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72,276.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28,257.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569.68元,医疗费减少13,132.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68,073.58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1,817.84元,水费增加1,043.7元,邮电费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增加31,868.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4,908.43元,劳务费减少68,575.01元,工会经费减少52,294.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077.7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3,052.89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减少374,866.0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376,708.00元,生活补助增加1,842.00元。

4.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15,600.00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598,824.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120,857.61元,下降46.78%,主要原是:

1.2019年旅游革命奖励经费增加38,000.00元,2.健康生活目的地创建奖补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元,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减少6,925.60元,4.租用办公场所租金补助经费减少450,000.00元,5.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255,370.00元,6.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减少9,377,289.11元,7.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减少5,189,827.18元,8.公共厕所改造建设补助资金增加200,000.00元,9.县城区机动车停车服务建设资金增加724,400.00元,10.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减少1,050,711.80元,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土地出让金减少29,789,169.78元,12.债务利息及费用增加14,210,233.87元,13.美丽县城建设省级奖补资金增加12,750,000.00元,14.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费增加12,000,000.00元,15.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减少69,742,114元,16.农村抗震住房改造项目减少833,000.00元,17.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增加40,175.9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071,815.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上年对比减少47,948,412.08元,下降33.29%,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616,724.25元,分别是:(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89,384.67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80,641.00元,津贴补贴增加29,530.00元,奖金减少199,872.00元,绩效工资增加23,51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5,388.96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2,351.2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72,276.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28,257.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569.68元,医疗费减少13,132.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12,911.47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1,817.84元,水费增加1,043.70元,邮电费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增加31,868.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4,908.43元,劳务费减少68,575.01元,工会经费减少52,294.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077.7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3,052.89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74,866.0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376,708.00元,生活补助增加1,842.00元;(4)资本性支出增加15,600.00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2.项目支出减少47,331,687.83元,健康生活目的地创建奖补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元,旅游革命奖励经费增加38,000.00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减少6,925.60元,租用办公场所租金补助经费减少450,000.00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255,370.00元,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减少10,377,289.11元,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减少5,189,827.18元,公共厕所改造建设补助资金增加200,000.00元,县城区机动车停车服务建设资金增加724,400.00元,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减少1,050,711.8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增加14,210,233.87元,美丽县城建设省级奖补资金增加12,750,000.00元,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费增加12,000,000.00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减少69,742,114.00元,农村抗震住房改造项目减少833,000.00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增加40,175.9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东坡森林公园3A景区申报材料费38,000.00元、龙山湖3A级景区申报材料编制和标识牌设计费10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5,74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933,671.3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2,078.88元、职业年金缴费101,592.44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10,8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0.00元(其中:退休费6,000.00元、生活补助15,27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8,28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1)工资福利支出628,624.8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3,154.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2,142.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28.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专用材料费9,660.40元,专项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菌药剂和喷雾器购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3,349,71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4%。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5,319,336.86元(其中:基本工资2,387,618.00元、津贴补贴1,907,628.00元、奖金3,000.00元、绩效工资990,62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470.86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6,727,526.82元(其中:办公费330,232.12元、水费1,043.70元、电费857,296.42元、邮电费109,404.17元、差旅费146,622.00元、维修维护费355,042.45元、租赁费2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6,565.77元、专用材料费1,666,817.12元、劳务费11,320,273.32元、委托业务费602,642.00元、工会经费47,445.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9,922.23元、其他交通费用324,219.92元),(3)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416,666.68元,(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2,750,000.00元,(5)资本性支出24,186,186.83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5,399,798.00元,办公设备购置17,1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6,355,730.04元、拆迁补偿12,000,000.00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252,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1,558.79元),(6)对企业补助中的其他对企业补助3,95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980,07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5%。主要用于:(1)商品和服务支出1,796,671.52元(其中:办公费19,384.00元、水费142.10元、电费1,955.99元、物业管理费1,618,269.33元、专用材料费12,770.00元、劳务费79,750.00元、委托业务费64,400.10元,(2)资本性支出29,183,4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29,181,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2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6,488.00元,完成预算的8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9,922.23元,完成预算的8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565.77元,完成预算的97.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节约车辆油费,降低车辆维修费用。但随着城市保洁面积增大,垃圾增多,车辆燃油费价格上涨、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多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将逐年随之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3,164.75元,下降6.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256.32元,下降5.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08.43元,下降8.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节约车辆油费,降低车辆维修费用。但随着城市保洁面积增大,垃圾增多,车辆燃油费价格上涨、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多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将逐年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9,922.23元,占79.57%;公务接待费支出156,565.77元,占20.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9,922.2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9,922.2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县城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项目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565.7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6,565.7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莅临检查指导工作、办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业务、棚户区改造项目事宜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0,087.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473.58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1.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8,073.58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1,817.84元,水费增加1,043.70元,邮电费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增加31,868.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4,908.43元,劳务费减少68,575.01元,工会经费减少52,294.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077.7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3,052.89元。2.资本性支出增加15,600.00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劳务费、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87,478,522.69元,其中,流动资产402,943,392.33元,固定资产6,739,671.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88,370,176.69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89,425,281.6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887,933.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79,986.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46,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9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