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1-09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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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49号)、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龙机编办发〔2019〕68号)文件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方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规范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体系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行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7.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违反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8.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抗震除险和加固改造。
9.负责规范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0.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门站下游的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经营资质、城镇燃气安全运营等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开展城市防空袭演练。按照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审核人民防空规划建设情况,实施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维护人民防空设施、设备完善和保养工作。
12.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一是紧紧抓住龙山中路棚户区改造建设,完成了龙山中路中段、雨屏路、书院路、白塔路中段、君之路等市政道路建设,完成了白塔路西段、汇源路南段、云山路西段、环城西路中段、环城西路南段项目规划设计,推进沿河路建设,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围绕“干净、宜居、特色”目标任务,推进城市公厕、污水处理、文化展陈馆等项目建设。完成城市公厕规划选址3座,完成龙山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单体建设,完成设备采购,正在推进窗户安装、室内装饰、设备安装等;完成县情展陈馆主体框架建设。正在实施龙城御府、玉龙盛世、城南农贸市场、玉山苑(二期)、百农源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地产项目建设,核发了龙城御府、玉龙盛世、城南农贸市场、玉山苑(二期)商品房预售许可,加快推进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城市公园“园中园”完成5个项目地块的规划选址、规划设计、土地征收及地块确认工作,规划总面积585.5亩。四是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完成了老旧小区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生活污水改造项目、城市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县城市综合停车场、白塔路西段、环城西路中段、云山路西段、龙山中路片区排水防涝设施等建设项目的可研编制,并完成了新增中央资金项目的申报。
2.城市管理取得新进展。巩固文明城市、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园林绿化、环卫清扫保洁、路灯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成功创建市级园林单位24个,园林小区9个。城区道路照明路灯4000多盏,有垃圾桶1160只、果皮箱232只,建立垃圾集中收集点39个,垃圾处理率达100%。坚持“以人为本、建管并重、疏堵结合”原则,实施城区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规范化建设管理,门头招牌广告的服务管理,开展了与交警部门的联合综合整治,启动了城区道路车辆停车收费工作,城市车辆乱停乱放得到改善,市容市貌进一步提升。规范了地摊经济管理,划定兴农路南侧人行道、龙都小区内通道、休闲广场、玉缘路公租房运管中心、龙山湖公园主入口、锦玉路凯龙城段、永安路凯龙城段人行道、东坡森林公园主入口、兴农路下段南侧人行道9个“地摊经济”便民经营点,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做到规范管理。“7个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牵头负责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3个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完成方案制定、责任分解。
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力推进。围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短板清零”、“任务清仓”,2020年实施农房抗震改造22户。继续推进五板桥片区、白塔大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五板桥片区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持续开展公租房分配管理。
4.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健康发展。县内有县属建筑施工企业9家,完成建筑业产值3.0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62.7%。共监督建设工程110项,面积87.80万平方米,投资约2.34亿元,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监督工程竣工验收79项,面积23.68万平方米。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7项,办理消防验收备案2项。
5.织密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组、住宅小区防控组、建筑工地防控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配齐了工作人员,织密疫情防控工作机构。今年以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200多人,参与县级集中消杀队5人,参与县级疫情防控10多人次,消毒杀菌面积累计达150多万平方米,增设了专门废弃口罩收集容器62个。
6.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完成了老旧小区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生活污水改造项目、城市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县城市综合停车场、白塔路西段、环城西路中段、云山路西段、龙山中路片区排水防涝设施等建设项目的可研编制,并完成了新增中央资金项目的申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2016年12月移交社保中心发放退休费)。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81,395,081.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395,081.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371,782.10元,下降5.90%,主要原因是:
(一)基本支出减少470,660.24元,分别是: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205,943.71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50,912.00元,津贴补贴减少344,199.00元,奖金减少716,251.00元,绩效工资减少43,08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61,372.0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94,075.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51,176.0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825.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43,681.92元,医疗费增加13,132.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12,911.47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01,144.34元,水费减少1,078.00元,邮电费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减少31,402.00元,培训费减少2,3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9,646.20元,劳务费增加249,164.00元,工会经费增加99,740.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7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5,333.4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4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57,402.00元,其中:退休费减少1,000.00元,抚恤金增加356,374.00元,生活补助增加2,028.00元,4.资本性支出减少35,03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6,29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18,740.00元。
(二)项目支出减少10,901,121.86元,主要是: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增加16,586.00元,2.租用办公场所租金增加650,000.00元,3.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减少4,605,436.00元,4.市政和环卫管理经费增加1,617,862.38元,5.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减少33,370,374.59元,6.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增加45,912,114.00元,7.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减少31,209,671.00元,8.保障性住房营运管理经费增加1,158,695.53元,9.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50,120.00元,10.住房质量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减少24,220,700.00元,11.串户路、入户路和庭院硬化项目资金减少7,100,000.00元,12.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增加5,189,827.18元,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土地出让金增加29,789,169.78元,14.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补助经费增加4,000,000.00元,15.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项目经费增加100,000.00元,16.公厕建设省级补助增加940,000.00元,17.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增加180,684.8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73,809,397.09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9,714.52元,占总支出的6.38%;项目支出162,719,682.57元,占总支出的93.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957,466.96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
(一)基本支出减少470,660.24元,分别是: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205,943.71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50,912.00元,津贴补贴减少344,199.00元,奖金减少716,251.00元,绩效工资减少43,08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61,372.0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94,075.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51,176.0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825.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43,681.92元,医疗费增加13,132.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12,911.47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01,144.34元,水费减少1,078.00元,邮电费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减少31,402.00元,培训费减少2,3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9,646.20元,劳务费增加249,164.00元,工会经费增加99,740.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7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5,333.4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4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57,402.00元,其中:退休费减少1,000.00元,抚恤金增加356,374.00元,生活补助增加2,028.00元,4.资本性支出减少35,03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6,29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18,740.00元。
(二)项目支出减少18,486,806.72元,主要是: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增加16,586.00元,2.租用办公场所租金增加650,000.00元,3.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减少4,605,436.00元,4.市政和环卫管理经费增加1,617,862.38元,5.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减少33,370,374.59元,6.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增加43,547,114.00元,7.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减少31,209,671.00元,8.保障性住房营运管理经费增加1,158,695.53元,9.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50,120.00元,10.住房质量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减少24,220,700.00元,11.串户路、入户路和庭院硬化项目资金减少7,100,000.00元,12.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增加5,189,827.18元,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土地出让金增加29,789,169.7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89,714.52元。分别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67,153.65元,占基本支出的67.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22,560.87元,占基本支出的32.67%。与上年对比减少470,660.24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1,205,943.71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50,912.00元,津贴补贴减少344,199.00元,奖金减少716,251.00元,绩效工资减少43,08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61,372.0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94,075.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51,176.0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825.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43,681.92元,医疗费增加13,132.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412,911.47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01,144.34元,水费减少1,078.00元,邮电费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减31,402.00元,培训费减少2,3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9,646.20元,劳务费增加249,164.00元,工会经费增加99,740.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7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5,333.4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4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增加357,402.00元,其中:退休费减少1,000.00元,抚恤金增加356,374.00元,生活补助增加2,028.00元。
4.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35,03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6,29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18,74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719,682.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86,806.72元,下降10.20%,主要原是: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增加16,586.00元,2.租用办公场所租金增加650,000.00元,3.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减少4,605,436.00元,4.市政和环卫管理经费增加1,617,862.38元,5.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减少33,370,374.59元,6.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增加43,547,114.00元,7.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减少31,209,671.00元,8.保障性住房营运管理经费增加1,158,695.53元,9.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50,120.00元,10.住房质量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减少24,220,700.00元,11.串户路、入户路和庭院硬化项目资金减少7,100,000.00元,12.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增加5,189,827.18元,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土地出让金增加29,789,169.7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20,227.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86%。与上年对比减少48,746,636.74元,下降25.29%,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470,660.24元,下降4.0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1,205,943.7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412,911.4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增加357,402.00元,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35,030.00元。
2.项目支出减少48,275,976.50元,下降26.64%,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增加16,586.00元,租用办公场所租金增加650,000.00元,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减少4,605,436.00元,市政和环卫管理经费增加1,617,862.38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减少33,370,374.59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增加43,547,114.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减少31,209,671.00元,保障性住房营运管理经费增加1,158,695.53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50,120.00元,住房质量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减少24,220,700.00元,串户路、入户路和庭院硬化项目资金减少7,100,000.0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增加5,189,827.1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7,56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940,633.6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6,689.92元、职业年金缴费113,943.68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支出10,8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6,136.00元(其中:退休费6,000.00元、抚恤金376,708.00元、生活补助13,42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1,64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745,060.63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5,431.3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0,400.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097.12元、医疗费13,132.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专用材料费16,586.00元,专项用于购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3,660,74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0%。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5,385,323.42元(其中:基本工资2,306,977.00元、津贴补贴1,878,098.00元、奖金202,872.00元、绩效工资967,10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271.42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6,327,097.14元(其中:办公费236,292.91元、水费1,185.80元、电费828,107.64元、邮电费102,036.97元、差旅费72,990.00元、维修维护费441,771.94元、租赁费6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71,474.20元、专用材料费436,257.60元、劳务费12,161,659.37元、委托业务费153,120.00元、工会经费99,740.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8,178.55元、其他交通费用344,281.76元),(3)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9,840,978.72元,(4)资本性支出32,107,350.18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6,930,100.00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20,52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156,730.18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230,26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1)商品和服务支出2,591,695.53元(其中:办公费2,004.48元、水费327.40元、电费2,138.68元、邮电费338.75元、物业管理费886,471.00元、维修维护费21,850.00元、租赁费709,560.00元、专用材料费68,782.00元、劳务费69,308.22元、委托业务费57,91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3,000.00元,为转拨给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591,452.09元,(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15,000,000.00元,(4)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60,047,11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9,652.75元,完成预算的9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8,178.55元,完成预算的9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1,474.20元,完成预算的97.9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节约车辆油费,降低车辆维修费用。但随着城市保洁面积增大,垃圾增多,车辆燃油费价格上涨、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多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将逐年随之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901.78元,下降0.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56.98元,下降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44.80元,下降0.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节约车辆油费,降低车辆维修费用。但随着城市保洁面积增大,垃圾增多,车辆燃油费价格上涨、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多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将逐年随之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8,178.55元,占79.08%;公务接待费支出171,474.20元,占20.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8,178.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48,178.5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县城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项目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1,474.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1,474.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莅临检查指导工作、办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业务、棚户区改造项目事宜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2,560.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7,881.47元,增长11.65%,均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1)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412,911.47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01,144.34元,水费减少1,078.00元,邮电费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减少31,402.00元,培训费减少2,3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9,646.20元,劳务费增加249,164.00元,工会经费增加99,740.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7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5,333.4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400.00元。(2)资本性支出减少35,03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6,29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18,740.0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劳务费、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住建局资产总额736,590,588.73元,其中,流动资产411,162,009.18元,固定资产2,319,849.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3,783,448.6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89,325,281.6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98,166.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5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8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9,0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16,586.00元,专项用于购置县城城市道路疫情防控消杀物资。主要采购了口罩2万个,手套300对,非接触式红外体温计5支和垃圾场填埋区等3名驻场员核酸检测费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16,586.00元,实际到位16,586.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主要用于采购了口罩2万个,金额14,000.00元,手套300对,金额1,200.00元,非接触式红外体温计5支,金额837.00元,垃圾场填埋区等3名驻场员核酸检测费用549.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得以有效防控。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县住建局租用办公场所租金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租用办公场所租金补助650,000.00元,专项用于我单位和县润民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租用县万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龙华路和白塔社区庙房坡不动产作为办公场所。龙华路不动产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1491.72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30元计,白塔社区庙房坡不动产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1687.77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租用办公场所租金补助650,000.00元,实际到位65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支付县万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场所租金65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办公条件得到改善。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职工满意度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县住建局租用办公场所租金补助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三:
1.项目名称:2020年项目前期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租用办公场所租金补助50,120.00元,专项用于东坡森林公园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面积7.16万平方米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0.70元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项目前期费50,120.00元,实际到位50,12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支付县水务局东坡森林公园水土保持补偿费50,12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环境得以改善,不断提高生态承载能力,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生态文明县。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东坡森林公园水土保持补偿费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四:
1.项目名称: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5,189,827.18元,用于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按照审计要求原渠道归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5,189,827.18元,实际到位5,189,827.18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于2020年7月2日原渠道归还人防易地建设费5,189,827.18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实现了人防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保障人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整改资金的拨付,确保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问题整改率100%,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保山东山公园“园中园”绿化工程龙陵责任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保山东山公园“园中园”绿化工程龙陵责任区工程款135,264.00元,专项用于保山东山公园“园中园”绿化工程龙陵责任区项目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保山东山公园“园中园”绿化工程龙陵责任区工程款135,264.00元,实际到位135,264.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支付保山东山公园“园中园”绿化工程龙陵责任区工程款135,264.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公园的建成,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户外活动的场地和空间,满足了城市居民休闲游憩活动的需求。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东坡森林公园水土保持补偿费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六:
1.项目名称: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12,337,375.27元,专项用于用于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市政设施维修维护、路灯电费及维修费、垃圾收集处理和清运员、保洁员工资和污水处理厂营运维护等费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环卫站、市设站、公园管理所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12,337,375.27元,实际到位12,337,375.27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支出12,337,375.27元,其中:办公费75,940.17元、水费1,185.80元、电费828,107.64元、邮电费52,036.97元、差旅费2,990.00元、维修(护)费441,771.94元、专用材料费436,257.60元、劳务费9,315,482.37元、委托业务费10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8,178.55元、其他交通费用190,265.23元、电动三轮保洁车购置20,520.00元、垃圾处理场维修维护费281,639.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加快推进我县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建设步伐。城市居民居住环境改善,城市品质、生活品质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七:
1.项目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土地出让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土地出让补助资金29,789,169.78元,专项用于我局位于龙山镇云山社区2.4862公顷土地无偿划拨至县融通公路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土地出让金。主要是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由国有划拨土地转为国有出让土地,土地用途由公共设施用地变更商服用地。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土地出让补助资金29,789,169.78元,实际到位29,789,169.78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专项用于支付我局将位于龙山镇云山社区2.4862公顷土地无偿划拨至县融通公路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出让补助资金29,789,169.78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由国有划拨土地转为国有出让土地,土地用途由公共设施用地变更商服用地后,土地使用效益提高,增加土地出让收入。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土地性质变更后,土地使用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土地出让补助资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八:
1.项目名称:政府购买服务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18,840,978.72元,专项用于隆阳广厦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省城投公司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等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政府购买服务费补助资金18,840,978.72元,实际到位18,840,978.72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支付隆阳广厦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1,335,666.67元、省城投公司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7,505,312.05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建设融资,棚户区改造项目对得以顺利实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费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九:
1.项目名称: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云发〔2015〕17号)和《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为进一步减轻群众的建房压力,加大金融信贷对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扶持力度,2015年我县共向1918户农户发放贷款73,605,000.00元,2016年我县共向206户农户发放贷款9,490,000.00元,有效推进了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住房保障是脱贫攻坚的“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是脱贫攻坚中需要攻破的重点和难点,农村危房改造是落实中央住房保障的重要手段,迫切而关键,长期以来一直担负着解决农村群众住房保障的重任,有着良好的社会反映和需求。我县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过程中,从危房认定环节开始,始终严格落实“精准”要求,结合认定结果科学制定改造方案,注重改造过程质量监督和改造后成效验收,确保整个改造过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取得项目的建设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项目到位资金591,452.09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建村〔2015〕453号)及《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发〔2015〕17号)精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期限内,借贷人承担年固定利率2%的利息支出,政府贴息补助部分3%由省、市、县三级承担,其中省级承担1/3,省级承担后剩余部分市县按2:8比例承担。
经测算,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各级政府需补助贴息补助资金591,452.09元。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5月16日(止贷日)各级政府需补助贴息资金591,452.09元,已全部兑付到位。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上,采取乡镇与农村信用联社共同审核贷款对象,发放贷款审批表,贷款资金发出后由县信用联社核算符合对象各级政府应承担利息金额,由县住建局审核后报财政审批,最后统一由贷款机构统一发放到贷款账户。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在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内,按照设计方案要求,全部建设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达到了“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基本要求,并全部验收合格,并在既定时间内足额兑付了应承担利息,产出指标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改造的过程中为当地群众务工提供了建房缺口资金支持,减轻了群众建房压力,同时促进了消费,拉动了额经济增长;改造后极大的改造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和质量,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助力了全县脱贫退出工作,效果指标完成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改造的过程中,我县充分利用群众现有的资源,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家园建设,危房改造对象的满意率在98%,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贴息贷款项目资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补助资金的及时兑付,使部分困难群众建房压力得到有效化解,群众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自评得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十:
1.项目名称:2020年抗震安居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通过排查梳理,龙陵县将自然灾害、分户、新识别等原因新增4类对象危房户36户,新增回流边民、刑满释放人员等边缘贫困户4户,共40户(其中,住房质量提升18户,危房改造22户)已全部纳入2020年改造项目,相关政策参照2019年标准执行。目前已全部完工入住,并足额下达补助到户资金773,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抗震改造及危房改造项目需补助到户资金773,000.00元,实际到位773,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依据不同贫困类型,不同危险等级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
“4 类重点对象”户改造按照 C 级修缮加固 19,000.00元/户、D 级修缮加固 22,000.00元/户、D 级拆除重建 26,000.00元/户进行补助。 全年“4 类重点对象”实施C 级修缮加固3户、D 级修缮加固5户、拆除重建10户。
非“4 类对象”危房户的改造按照修缮加固改造10,000.00元/户、拆除重建 15,000.0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全年实施非“4 类对象”修缮加固2户、拆除重建2户。
已脱贫建档立卡户不满足抗震要求的改造,按照修缮加固改造12,000.00元/户、拆除重建 20,000.0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 全年实施已脱贫建档立卡户修缮加固8户、拆除重建10户。
共计兑付补助773,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在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内,按照设计方案要求,全部建设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达到了“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基本要求,并全部验收合格,产出指标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改造的过程中为当地群众务工提供了便利,同时促进了消费,拉动了额经济增长;改造后极大的改造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和质量,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成效,效果指标完成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改造的过程中,我县充分利用群众现有的资源,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家园建设,危房改造对象的满意率在98%,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及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认定牌制作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准确反映“4类重点对象”住房信息,配合做好脱贫攻坚住房普查工作,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等级认定及安全认定牌贴挂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县“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特困分散供养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必须贴挂安全认定牌。为此,县住建局按照省级统一安排部署定制了28000份住房安全认定牌,共计需制作费用6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认定牌制作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元,实际到位6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按照合同约定的制作费用要求足额支付货款6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认定牌制作既合理控制了制作成本,同时又实现了农村房屋的规范管理,效果指标完成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挂牌,使房屋信息更加清晰化,为脱贫成效考核、全国住房普查提供了便利,满意率在96%,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认定牌制作项目资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2019—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2019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75,047,114.00元,专项用于龙陵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93.15亩,涉及白塔、龙山、龙华三个社区,拆迁户数2733户、5943 人,项目安置方式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具体包括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452.28亩、房屋拆迁补偿240531平方米,以及搬迁补偿、附属设施及房屋装饰装修补偿、过渡费补偿、搬迁奖励等。龙陵县东城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08.8亩。实施县城东城片区龙华、龙山、云山三个社区7个村民小组棚户区改造,拆迁户数1156户,拆迁人数4087人,拆迁总建筑面积22.45万平方米。全部采用货币安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75,047,114.00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0,047,114.00元,省级补助资金15,000,000.00元),实际到位75,047,114.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75,047,114.00元,实施项目建设3474套(2019年实施3000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2020年实施474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全部为货币安置。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2019—2020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度指标值3474套,实际完成3474套。
质量指标:2019—2020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度指标为3474套,全部为货币化安置。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居住条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改变了居住环境,大幅度提升城市品质,通过对被征迁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保障性住运营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资金1,049,135.53元,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运管中心日常运营管理费。资金用途为:支付物业公司管理小区服务费886,471.00元;支付2020年度临时工工资、公共租赁住房共用部位维修支出、公共租赁住房公用设施维修支出、水电支出、业务经费、办公设备维护、购买火灾保险等运营经费162,664.53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1,049,135.53元,实际到位1,049,135.53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1,049,135.53元。用于支付物业公司管理小区服务费886,471.00元;用于支付2020年度临时工工资、公共租赁住房共用部位维修支出、公共租赁住房公用设施维修支出、水电支出、业务经费、办公设备维护、购买火灾保险等运营经费162,664.53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公司服务费886,471.00元;运管中心运营经费支出162,664.53元。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改善了保障性住房居民居住环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进一步改变了居住环境,大幅度提升城市品质,通过对承租户进行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资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用房返祖租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用房返祖租金709,560.00元,用于用于支付2019年、2020年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和 2020年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出售给鱼塘垭口等15个村社区的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用房返租租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0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用房返祖租金709,560.00元,实际到位709,56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按合同约定,支付鱼塘垭口等15个村社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用房返租租金709,56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租赁面积3242.29平方米(其中,住宅917.73平方米,商铺2324.56平方米),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709,560.00元。
时效指标,租赁时间5年,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30%,即支付租金709,560.00元。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增加。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指标95%,实际完成指标值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用房返祖租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洗车场配套电力架设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市政工程建设资金100,000.00元,专项用于洗车场配套电力架设工程款。该项目位于龙陵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安装变压器1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投资〔2017〕268号)文批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洗车场配套电力架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洗车场配套电力架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其中:安装变压器1台和安装费用1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效益,洗车场配套电力架设工程,为洗车场项目提供电力保障。
生态效益,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作用是非常显著的。
可持续影响,洗车场配套的建成,为市民洗车提供了方便。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满足了城市居民需求,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洗车场配套电力架设项目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东河桥防洪抢险应急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市政工程建设资金113,600.00元,专项用于东河桥防洪抢险应急工程款。该项目位于龙陵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东河桥路面修复100平方米,挡墙支砌400立方米,房屋建设2间。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东河桥防洪抢险应急工程款113,600.00元,实际到位113,6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东河桥防洪抢险应急工程资金113,600.00元,其中:东河桥路面修复100平方米,挡墙支砌400立方米,房屋建设2间。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效益:东河桥防洪抢险应急,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
生态效益: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作用是非常显著的。
可持续影响:东河桥防洪抢险应急工程,为城市防洪抢险提供了便利,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东河桥防洪抢险应急工程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五板桥防洪抢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市政工程建设资金186,400.00元,专项用于五板桥防洪抢险项目建设工程。该项目位于龙陵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支砌挡墙300立方米,混凝土池墙支砌100立方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五板桥防洪抢险项目建设工程款资金186,400.00元,实际到位186,4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五板桥防洪抢险项目建设资金186,400.00元,其中:河道支砌挡墙300立方米,混凝土池墙支砌100立方米。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效益:五板桥防洪抢险项目建设,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
生态效益: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作用是非常显著的。
可持续影响:五板桥防洪抢险项目建设,为城市防洪抢险提供了便利,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五板桥防洪抢险项目建设资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十八:
1.项目名称:学府路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市政工程建设资金53,711.26元,专项用于学府路项目建设工程款。该项目位于龙陵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长392.97米,宽12米,面积4715.64平方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实施人行道、雨污排水管道安装、综合管廊、绿化、灯光等工程。该项目于并于2016年2月1日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投资〔2016〕134号)文批复,项目总投资4,003,333.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学府路项目建设资金53,711.26元,实际到位53,711.26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学府路项目建设资金53,711.26元,其中:人行道铺筑200米。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效益:学府路建设,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
生态效益:学府路建设,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作用是非常显著的。
可持续影响:学府路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学府路项目建设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十九:
1.项目名称:2012年保障性住房片区夜景亮化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市政工程建设资金500,000.00元,专项用于2012年保障房夜景亮化项目。该项目位于龙陵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安装40W投光灯66盏、12WLED线条灯140条、11WLED线条灯156条及11WLED数码灯692条,以及断路器、转换开关、控制开关等附属设备安装。该项目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投资〔2017〕102号)文批复,项目总投资1,9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保障房夜景亮化工程款500,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2年保障房夜景亮化工程款500,000.00元,其中:安装屋顶灯带3000米及电源设备。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效益:2012年保障房夜景亮化工程,为城市居民出行提供了便利,满足了城市居民休闲游憩活动的需求。
生态效益:为城市居民出行提供了便利,满足了城市居民休闲游憩活动的需求。
可持续影响: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美化环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2年保障房夜景亮化资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二十:
1.项目名称:滨河公园项目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市政工程建设资金600,000.00元,专项用于滨河公园项目建设工程款。该项目位于龙陵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占地25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湖土方工程、人行步道、入口广场、跨湖栈桥、状元桥、服务用房、公厕、绿化面积8.27万平方米、种植乔木750株,供水管道安装、亮化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滨河公园项目建设资金600,000.00元,实际到位60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滨河公园项目建设资金600,000.00元,其中:种植大乔木10株、小乔木20株、地被绿化种植1000平方米。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滨河公园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效益:滨河公园的建成,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户外活动的场地和空间,满足了城市居民休闲游憩活动的需求。
生态效益:滨河公园作为城市的绿肺,在改善环境污染状况、维持城市的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可持续影响:滨河公园建设可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美化环境,改善城市面貌,城市公园绿化的首要任务是改善生态环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滨河公园工程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二十一:
1.项目名称:君之路路面铺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市政工程建设资金100,000.00元,专项用于君之路路面铺筑工程款。该项目位于龙陵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市政道路长318米,宽16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实施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缆线沟、雨污排水管道安装、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建设。该项目于并于2013年11月23日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投资[2017]362号)文批复,项目总投资3,65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君之路路面铺筑项目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君之路路面铺筑项目资金100,000.00元,其中:路面铺筑800平方米。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效益:君之路建设,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
生态效益:君之路建设,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作用是非常显著的。
可持续影响:君之路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君之路路面铺筑项目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二十二:
1.项目名称: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市政工程建设资金350,000.00元,专项用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款。该项目位于龙陵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占地24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中心绿化带400米,人行道绿化200株,种植土回填3200立方米,绿化供水管450米。该项目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投资〔2013〕102号)文批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资金350,000.00元,实际到位35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建设资金350,000.00元,其中:安装缆线沟100米,雨污管网各100米。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效益:龙玉大道建设,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
生态效益:龙玉大道建设,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作用是非常显著的。
可持续影响:龙玉大道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二十三:
1.项目名称:东坡森林公园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市政工程建设资金14,980,100.00元,专项用于龙陵县东坡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龙陵县城东面山,属龙山镇管辖。项目占地15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主入口广场、次入口广场、主入口架空台阶,主入口广场石牌坊山门、黄龙大沟步行道、停车场、观景平台广场、三层观景塔、服务用房、公厕、种植乔木1120株,供水管道安装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于并于2013年11月23日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投资〔2013〕428号)文批复,项目总投资94,562,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东坡森林公园项目资金14,980,100.00元,实际到位14,980,1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东坡森林公园项目建设资金14,980,100.00元,其中:停车场建设800,000.00元;观景台广场建设3,000,000.00元;三层观景停建设4,500,000.00元;服务用房建设2,100,000.00元;公厕建设1,100,000.00元、主入口广场石牌坊山门400,000.00元、黄龙大沟步行道680,100.00元、种植乔木1200株2,4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效益:东坡森林公园的建成,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户外活动的场地和空间,满足了城市居民休闲游憩活动的需求。
生态效益:东坡森林公园是一个自然生态的森林公园,森林植被覆盖率高,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公园在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降低辐射、杀菌、滞尘、防尘、防噪音、调节小气候、降温、防风引风等方面都具有良好的生态功能。森林公园作为城市的绿肺,在改善环境污染状况、维持城市的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可持续影响:东坡森林公园建设可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美化环境,改善城市面貌,城市公园绿化的首要任务是改善生态环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满足了城市居民休闲游憩活动的需求,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东坡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二十四:
1.项目名称:龙玉大道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市政工程建设资金100,000.00元,专项用于龙玉大道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款。该项目位于龙陵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安装交通信号灯2组。该项目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投资〔2013〕102号)文批复。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龙玉大道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项目建设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龙玉大道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项目建设资金100,000.00元,其中:安装交通信号灯2组。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效益:龙玉大道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的安装,保障了人民出行交通安全。
生态效益:龙玉大道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安装,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作用是非常显著的。
可持续影响:龙玉大道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安装,有利于改善交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龙玉大道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项目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二十五:
1.项目名称:龙陵县城康丰路(延长线)建设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达我局市政工程建设资金246,288.74元,专项用于康丰路(延长线)项目建设工程款。该项目位于龙陵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长245.07米,宽12米,面积2940.84平方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实施人行道、雨污排水管道安装、综合管廊、绿化、灯光等工程。该项目于并于2016年4月14日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投资[2016]135号)文批复,项目总投资2,978,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康丰路(延长线)项目建设工程款资金246,288.74元,实际到位246,288.74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康丰路(延长线)项目建设工程款资金246,288.74元,其中:人行道铺设750平方米,缆线沟、污水管网安装450米。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效益:君之路建设,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
生态效益:君之路建设,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作用是非常显著的。
可持续影响:君之路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二十六:
1.项目名称:环城西路东河桥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城西路东河桥工程),合同价1,777,000.00元,建设内容含土方挖运、河底护坡、桥台基础、侧墙、台帽、支座、现浇C40砼空心板以及桥头搭板、桥头伸缩缝。不含桥栏杆和桥面铺装,合同工期150天,于2016年8月2日开工至2016年12月25日完工。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城市和村镇建设股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准备阶段
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明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度,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城西路东河桥工程)项目到位资金15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工程管理的要求结合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可控,全年累计拨付工程资金15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效益:东河桥的建成,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户外活动的场地和空间,满足了城市居民休闲游憩活动的需求。
可持续影响:东河桥作为龙山湖公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可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美化环境,改善城市面貌。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满足了城市居民休闲游憩活动的需求,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城西路东河桥工程)资金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补助资金的及时兑付,使部分困难群众建房压力得到有效化解,群众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自评得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3)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4)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县住建局内设6个行政股(室)和4个事业站(所),核定定编人数6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不含机关工勤人员2名),事业编制52人(其中: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24人、县环卫站16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5人、县园林绿化管理所7人)。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7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9人。本年行政人员调入3人、调出2人,事业人员调入4人、调出2人、退休2人、死亡1人,年末人数与上年一致。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49号)、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龙机编办发〔2019〕68号)文件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三是负责全县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是负责规范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体系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是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行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是负责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七是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违反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八是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抗震除险和加固改造。
九是负责规范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十是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门站下游的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经营资质、城镇燃气安全运营等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开展城市防空袭演练。按照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审核人民防空规划建设情况,实施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维护人民防空设施、设备完善和保养工作。
十二是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0年度县住建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决算收入181,395,081.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395,081.95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0%。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8,804,721.99元,增加71.13%。
2020年决算支出173,809,397.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3,809,397.09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11,089,714.52元,占总支出6.38%;项目支出162,719,682.57元,占总支出93.62%。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8,804,721.99元,增加71.13%。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合819,652.7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1,474.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178.55元、因公出国(境)0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901.48元,减幅0.15%,较年初预算减少15,347.2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立项、实施管理、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准备阶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二是实施阶段: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相关股(室)、站(所)开展自评,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三是总结阶段:总结绩效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投入情况分析设二级指标2个,分别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定上又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作为三级指标分析,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又以“预算编制科学”、“确保重点支出安排”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3个三级指标作分析,科学编制我局中期项目规划,项目规划突出重点,“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投入设定分值15分,自评得分13分,扣分原因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细化,调整预算数过大。
(2)过程情况分析。过程二级指标4个,分别为“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和“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在预算执行上,2020年决算收入181,395,081.95元,支出173,809,397.09元。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211,727.06元,增加756.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数只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公务经费、公务交通补助、租车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公务费、护理费、遗属补助8,848,900.00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保险费、管理费等2,334,450.00元;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10,000,000.00元。而在年度收支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16,586.00元,租用办公场所租金650,000.00元,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2,337,375.27元,市政工程建设资金17,615,364.00元,债务利息19,432,430.81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75,047,114.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833,000.00元,保障性住房营运管理经费1,758,695.53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120.0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使用整改资金5,189,827.18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变更土地出让金29,789,169.78元,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补助经费4,000,000.00元,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项目经费100,000.00元,公厕建设省级补助94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80,684.86元。在预算管理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决算和财务工作管理规范。过程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7分,扣分原因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上还做的不到位和产存在账实不符。
(3)产出情况分析。产出设定二级指标1个,即“主要职能”,2020年县住建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年初目标任务。产出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8分,扣分原因主要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事项落实上与领导要求还有差距。
(4)效果情况分析。2020年部门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效果设定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通过各项指标量化分析评价得出,县住建局2020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过程合法合规,效率和效果成绩显著,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全面。相关股(室)、站(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整改措施。一是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二是严格加强财务日常管理,认真编制部门预算。三是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修改完善《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管理制度》,制定《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方案》。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资产配置、处置等相关规定,做好单位固定资产采购、处置、报废等, 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
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6.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批复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龙财预〔2021〕152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