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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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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59-9/20260304-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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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25〕5号)文件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县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争取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行为和指导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建筑节能减排工作。

5.负责规范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定额体系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6.负责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贯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7.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的制度。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备案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按权限依法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违法行为。

8.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9.负责村镇建设工作。指导乡镇镇区、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

10.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市生活垃圾、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城市道路、城市排水、城市防洪、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11.负责组织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审查申报及统筹协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城市设计、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政策标准。

12.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主体结构(含地面建筑和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总体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和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以城市更新为契机,推进项目建设补齐设施短板。重点推进县城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以及意达园、白塔水乡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全力争取项目落地实施;推进城区防洪排涝项目、环城西路南段、云山路西段及环城西路中段、龙山湖旅游停车场及公厕等项目建设。

二是以温泉入城为切入点,推动房地产项目发展新业态。充分借鉴“小温泉”撬动“大地产”的典型经验,着力打造“有天、有地、有花园、有温泉、有高品质生活”的“好房子”。计划开工建设翰林尚品、白塔星苑二期、东坡书苑二期、五板桥金秋康养项目、镇安老梨树温泉三期,并持续推进福龙院子、东坡书苑一期、白塔星苑一期地产项目建设。

三是以城市容貌整治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加强环卫清扫保洁清运及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治理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等重点城市门户区域的脏、乱、差问题,通过科学规划与精细治理,提升城市节点的景观美感。

四是以提升城市安全为根基,筑牢城市韧性发展底线。推进城市供排水系统、绿地的升级改造,加大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的巡查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城市发展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796,697.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96,697.4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较上年预算减少3,275,368.05元,同比下降11.27%。主要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24,631.95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717,300.51元、公用经费增加7,331.4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费、公用经费等随之增加。

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中的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796,697.40元,其中:本年收入25,796,697.4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96,697.4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较上年预算减少3,275,368.05元,同比下降11.27%。主要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24,631.95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717,300.51元、公用经费增加7,331.4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费、公用经费等随之增加。

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中的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管理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796,697.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796,697.40元,其中:

1.基本支出8,796,697.40元,较上年增加724,631.95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717,300.51元、公用经费增加7,331.4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费、公用经费等随之增加。

2.项目支出16,0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中的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管理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508.16元,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4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护理费、公用经费;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1,4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9,276.1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6,43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210卫生健康支出782,019.46元,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8,952.71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11,354.8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0,271.0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440.91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212城乡社区支出22,769,169.78元,其中: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849,485.5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919,684.28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医疗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6,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市政设施维修维护、路灯电费及维修费、污水处理厂营运维护、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等费用。

4.221住房保障支出1,000,000.00元,其中:2210199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物业管理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3.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

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0次,共计接待650人次。

下降的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7,0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7,0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6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项目一: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概况: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步伐,巩固“美丽县城”、园林城市等创建成果,加强公厕、污水、垃圾、灯光、绿化等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质、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二)项目实施内容:专项用于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市政设施维修维护、路灯电费及维修费、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管理和污水处理运营维护等费用。

(三)资金安排情况:2026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预算数16,000,000.00元。

(四)项目实施计划:用于支付办公费100,000.00元、水费500,000.00元、电费1,000,000.00元、邮电费80,000.00元、差旅费80,000.00元、维修(护)费300,000.00元、专用材料费800,000.00元、劳务费5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2,3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0,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120,000.00元。

(五)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质、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健全完善,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城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项目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概况:切实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和维护,承租户人居环境改善、生活品质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提高,配套设施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二)项目实施内容: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保险费、电梯维修保养和临时工工资等费用。

(三)资金安排情况: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预算数1,000,000.00元。

(四)项目实施计划: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费1,000,000.00元。

(五)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为中低收入和无房群体提供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居环境改善、生活品质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提高,配套设施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7,665.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31.44元,增长1.31%,占基本支出的6.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2,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0,000.00元,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管理经费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341,515,315.76元,其中:流动资产163,148,589.19元,固定资产6,300,573.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38,261,533.5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633,804,619.5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3,826,551.30元,其中:

货币资金减少171,038.28元、预付账款增加2,400,000.00元、其他应收款净额减少390,750,745.02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18,066.82元、在建工程减少2,905,108.00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增加37,718,406.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