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5022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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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49号)、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龙机编办发〔2019〕68号)文件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方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规范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体系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行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7)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违反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8)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抗震除险和加固改造。
(9)负责规范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0)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门站下游的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经营资质、城镇燃气安全运营等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标准定额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和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龙陵县环卫站。
2.龙陵县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3.龙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项目规划、项目实施,推进城市建设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不断补齐城市发展的短板。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积极采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周期,统筹资金投入,强化施工质量管控,加快环城西路南段、云山路西段及环城西路中段、龙玉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云山路西段交叉口至龙河路口段)、交通信号设施项目建设进度,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同步推进道路绿化景观带的设计与施工,道路路灯布局,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满足夜间行车安全需求,增强市民生活的舒适度和幸福感。
二是对标城市短板,继续做好项目的谋划储备。龙陵县城市污水收集率较低,通过开展城镇污水专项规划,储备城市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确保谋划储备项目前期手续较成熟,在争取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支持机遇较大,争取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改善城市污水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的情况,提升城市防洪排涝问题,不断补齐城市发展的短板。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不断盘活城市资源增加活力。加大对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的宣传学习,重点对住建部新闻发布会中“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的政策措施、云南出台“楼市18条”贯彻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指导意见、房地产市场税收、公积金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学习。通过做好项目服务跟踪,服务好镇安综合农贸市场、东坡书苑等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企业,争取早日开工,增加房地产库存面积,推动经济发展。对于具有资源优势、条件成熟的项目,加大招商力度,增加项目建设的活力。对于正在建设的县城中心农贸市场,进一步强化跟踪服务,按时序进度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序要求完工交付使用,为城市发展增添活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072,065.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072,065.4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较上年预算减少5,183,949.21元,同比下降15.13%。主要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374,349.21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68,488.17元、公用经费减少105,861.04元。人员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费等随之减少,公用经费减少的原因是事业人员公用经费标准从人均8,000.00元/年调整为6,400.00元/年,加之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809,600.00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较上年减少1,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2、2013年保障性住房移交给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运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减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奖补资金、龙陵县市政管道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结转资金较上年减少3,809,6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072,065.45元,其中:本年收入29,072,065.4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72,065.4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较上年预算减少5,183,949.21 元,同比下降15.13%。主要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374,349.21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68,488.17元、公用经费减少105,861.04元。人员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费等随之减少,公用经费减少的原因是事业人员公用经费标准从人均8,000.00元/年调整为6,400.00元/年,加之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809,600.00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较上年减少1,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2、2013年保障性住房移交给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运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减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奖补资金、龙陵县市政管道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结转资金较上年减少3,809,6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072,065.4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072,065.45元,其中:
1.基本支出8,072,065.45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减少5,183,949.21元,下降15.13%。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68,488.17元、公用经费减少105,861.04元。人员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费等随之减少。公用经费减少的原因是事业人员公用经费标准从人均8,000.00元/年调整为6,400.00元/年,加之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809,600.00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较上年减少1,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2、2013年保障性住房移交给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运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减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奖补资金、龙陵县市政管道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结转资金较上年减少3,809,6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护理费、公用经费。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6,112.6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7,544.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5,930.6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84,698.58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2,028.1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1.55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665,573.67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11.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524,136.18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医疗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12.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市政设施维修维护、路灯电费及维修费、污水处理厂营运维护、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行等费用。
13.2210199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物业管理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9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450,000.00元,下降90.4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下降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10次,共计接待约800人次。
下降的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标准、陪同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控经费预算收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410,000.00元,下降92.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160,000.00元,下降91.5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下降的原因是2024年12月将14辆环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进行拍卖处置,车辆减少,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1,0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1,0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5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项目一: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概况: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步伐,巩固“美丽县城”、园林城市等创建成果,加强公厕、污水、垃圾、灯光、绿化等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质、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二)项目实施内容:专项用于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市政设施维修维护、路灯电费及维修费、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行和污水处理厂营运维护等费用。
(三)资金安排情况:2025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预算数20,000,000.00元。
(四)项目实施计划:用于支付办公费100,000.00元、水费1,300,000.00元、电费1,100,000.00元、邮电费100,000.00元、差旅费80,0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0.00元、专用材料费1,780,000.00元、劳务费1,2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3,06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0.00元。
(五)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质、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健全完善,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城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项目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概况:切实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和维护,承租户人居环境改善、生活品质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提高,配套设施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二)项目实施内容: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保险费、电梯维修保养和临时工工资等费用。
(三)资金安排情况: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预算数1,000,000.00元。
(四)项目实施计划: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费1,000,000.00元。
(五)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为中低收入和无房群体提供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居环境改善、生活品质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提高,配套设施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0,334.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5,861.04元,下降15.89%,占基本支出的6.94%。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事业人员公用经费标准从人均8,000.00元/年下调为6,400.00元/年,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其中:办公费减少36,520.00元、邮电费减少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0,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915.04元、其他交通费减少8,190.00元、退休人员公务费增加600.00元,培训费增加1,2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695,341,867.06元,其中:流动资产551,670,372.49元,固定资产6,247,643.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41,166,641.5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596,257,209.5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481,370.17元,其中:货币资金减少1,422,404.53元、预付账款减少1,000,000.00元、其他应收款净额减少57,538,457.08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3,385,072.42元、在建工程减少15,709,071.02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增加31,573,634.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9辆,账面原值5,182,520.3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