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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40226-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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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3300000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及《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内设股室请示的批复》的文件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方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规范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体系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行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7.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违反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8.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抗震除险和加固改造。

9.负责规范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0.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门站下游的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经营资质、城镇燃气安全运营等行业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标准定额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和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龙陵县环卫站。

2.龙陵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

3.龙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龙陵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项目规划、项目实施,推进城市建设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及历届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标对表,研究解决续建项目推进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和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松山路延长段、白塔路东段、雨屏路、龙玉大道改扩建、县情展陈馆等项目建设及扫尾工作,开工建设白塔路中段、云山路西段及环城西路中段项目。

三是推进“两污”项目治理。加强对垃圾清扫保洁及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加强对农村垃圾、集镇污水处理的指导,确保“两污”治理正常运行。多渠道筹措资金,有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四是转变作风促工作效率提升。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扛牢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按要求落实好部门重点工作,同时抓好行业领域形势的分析研判,重点抓好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保密、国家安全、老干、信访维稳、妇女儿童等工作落实,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形势稳定,有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五是抓牢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安全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共同落实,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9辆,实有车辆22辆(含城市管理执法执勤4辆电瓶车),车辆编制较上年减少1辆,原因是: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公务用车的批复》(龙政复〔2023〕77号)文件要求,将公务车辆云MS9929无偿划拨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使用。超编3辆。主要原因是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购置的4辆电瓶车记入单位固定资产,不占车辆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256,014.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256,014.6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较上年预算减少3,889,750.53 元,同比下降10.20%。主要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4,999,350.53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4,826,052.21元、公用经费减少173,298.32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费、人员经费等随之减少;城管执法临聘人员调整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临聘人员劳务费、社会保障费、管理费等减少。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109,600.00元,其中:上年结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奖补资金、龙陵县市政管道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3,809,600.00元;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较上年增加2,000,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较上年增加4,7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2、2013年保障性住房移交给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运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减少;生活垃圾转运至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转运、处置等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256,014.66元,其中:本年收入30,446,414.66元,上年结转收入3,809,6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446,414.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较上年预算减少3,889,750.53 元,同比下降10.20%。主要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4,999,350.53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4,826,052.21元、公用经费减少173,298.32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随之减少;城管执法临聘人员调整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临聘人员劳务费、社会保障缴费、管理费等减少。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109,600.00元,其中:上年结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奖补资金、龙陵县市政管道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3,809,600.00元;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较上年增加2,000,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较上年增加4,7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2、2013年保障性住房移交给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运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费用减少;生活垃圾转运至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转运、处置等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256,014.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256,014.66元,其中:基本支出8,446,414.66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减少4,999,350.53元,下降37.18%。其中:人员经费减少4,826,052.21元、公用经费减少173,298.32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随之减少;城管执法临聘人员调整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临聘人员劳务费、社会保障缴费、管理费等减少;项目支出25,809,600.00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1,109,600.00元,增长4.49%。其中:上年结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奖补资金、龙陵县市政管道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3,809,600.00元;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较上年增加2,000,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较上年增加4,7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2、2013年保障性住房移交给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运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费用减少;生活垃圾转运至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转运、处置等费用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220.96元,卫生健康支出719,018.67元,城乡社区支出27,756,175.03元,住房保障支出4,594,600.00元。分别为: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护理费、公用经费。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5,576.9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5,444.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8,980.0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90,954.23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97,930.2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154.1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785,331.44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11.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755,843.59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医疗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12.21202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00,000.00元,主要用于集镇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咨询、乡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设计、市政项目建设设计费等。

13.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市政设施维修维护、路灯电费及维修费、污水处理厂营运维护、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行等费用。

14.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15,000.00元,主要用于东坡森林公园绿化美化等费用。

15.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2,594,600.00元,主要用于兑付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补助资金。

16.2210106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保险费、电梯维修保养和临时工工资等费用。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2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00元,增长123.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00元,下降37.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50次,共计接待约1100人次。

下降的原因是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标准、陪同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及成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使用的城管执法临聘人员并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廉政食堂撤销,对城管执法临聘人员餐费补助减少,导致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60,000.00元,增长148.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90,000.00元,下降43.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750,000.00元,增长286.8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原因是县城保洁面积增加、垃圾增多及县城生活垃圾外运至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燃油费价格上涨、车辆老化等,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2,0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2,0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4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项目一:2024年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概况: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步伐,巩固“美丽县城”、园林城市等创建成果,加强公厕、污水、垃圾、灯光、绿化等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质、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二)项目实施内容:专项用于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市政设施维修维护、路灯电费及维修费、垃圾收集处理、清运、保洁等临时人员工资和污水处理厂营运维护等费用。

(三)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预算数20,000,000.00元。

(四)项目实施计划:用于支付办公费50,000.00元、水费200,000.00元、电费1,100,000.00元、邮电费45,000.00元、差旅费50,000.00元、维修(护)费600,000.00元、专用材料费1,000,000.00元、劳务费1,2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3,06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0.00元。

(五)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质、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健全完善,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城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项目二: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概况:切实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和维护,承租户人居环境改善、生活品质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提高,配套设施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二)项目实施内容: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保险费、电梯维修保养和临时工工资等费用。

(三)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预算数2,000,000.00元。

(四)项目实施计划:用于支付办公费10,000.00元、邮电费40,000.00元、物业管理费1,700,0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00元、专用材料费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

(五)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为中低收入和无房群体提供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居环境改善、生活品质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提高,配套设施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666,195.12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4,742.32元,下降22.62%,占基本支出的7.89%,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办公费减少97,78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0,648.32元、公务车辆减少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减少43,470.00元、退休人员公务费增加600.00元,上年误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和退休人员护理费21,444.00元人员经费统计为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减少21,44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475,513,098.86元,其中,流动资产607,964,872.36元,固定资产11,462,817.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93,425,043.9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562,660,364.5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4,056,436.57元,其中:货币资金增加480,321.19元、其他应收款净额增加202,203,467.42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873,027.96元、在建工程减少6,089,826.88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增加238,335,502.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