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2-02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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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8.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6.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49号)、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龙机编办发〔2019〕68号)文件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方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规范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体系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行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7.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违反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8.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抗震除险和加固改造。
9.负责规范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0.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门站下游的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经营资质、城镇燃气安全运营等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开展城市防空袭演练。按照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审核人民防空规划建设情况,实施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维护人民防空设施、设备完善和保养工作。
12.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住建局内设6个行政股(室)和4个事业站(所),分别是:办公室、城市和村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标准定额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和房地产管理股、抗震防震股(人民防空股)、城市管理股(城市监察大队)共6个行政股(室)和县环卫站、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园林绿化管理所4个股级公益一级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县住建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精神,市委、市政府龙陵现场办公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团结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苦干实干,奋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新篇章。预计2022年底,绿化率达35.57%,绿化覆盖率达39.42%,人均公园面积达10.63平方米,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污水处理率达100%。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巩固提升项目建设,用好用活项目建设资金,推进云山路东段建设、旅游停车场项目建设、远征路建设、白塔路三通一平、沿河路、县情展陈馆等项目建设,努力提升城市生活环境。
二是加快推进南片区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扩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供排水管网、灯光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三是加快推进龙山中路片区D、E地块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推进龙城御府、玉龙盛世、百农源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汽修汽配城交房及管理工作,推进龙城御品地产项目建设,启用城南农贸市场,提升城市服务配套功能。
四是抓好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燃气及城市安全的安全、平稳、健康发展,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五是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与部门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拓宽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渠道,提高城市建设投资效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编制车辆19辆,其他车辆4辆,车辆合计2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8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0.41万元(本级财力2780.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81.54万元,增长3.02%。分别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9.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随之减少。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41.50万元,其中: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较上年减少270万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本年增加411.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80.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80.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8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54万元,增长3.02%。分别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9.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随之减少。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41.50万元,其中: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较上年减少270万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本年增加411.5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80.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8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91万元,较上年减少59.9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随之减少;项目支出1641.50万元,较上年增加141.5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较上年减少270万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本年增加411.5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1.50万元。其中: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16万元。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60万元,其中: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0万元。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05万元,其中: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05万元。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0万元,其中:30109职业年金缴费4.70万元。5.2080801死亡抚恤1.54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1.54万元。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46万元,其中: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1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63万元,其中: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6万元。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76万元,其中: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76万元。9.2120101行政运行199.93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66.12万元、30102津贴补贴92.58万元、30103奖金5.51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8万元、30201办公费12.80万元、30228工会经费2.79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75万元。10.2120104城管执法367.92万元,其中:30226劳务费367.92万元。11.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27.15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70.98万元、30102津贴补贴20.69万元、30103奖金14.25万元、30107绩效工资172.81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4万元、30201办公费7.05万元、30205水费0.15万元、30207邮电费7万元、30211差旅费9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6万元、30228工会经费6.58万元。12.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3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0万元、30205水费2万元、30206电费90万元、30207邮电费17万元、30211差旅费3万元、30213维修(护)费30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100万元、30226劳务费861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2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0万元。13.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411.5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8万元、30205水费0.10万元、30206电费0.40万元、30207邮电费1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166万元、30213维修(护)费150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30万元、30226劳务费3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7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7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16.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65次,共计接待约1550人次。2022年,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数,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计划购置环卫管理用车1辆,本年无采购计划,导致经费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2022年,我局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节约车辆油费,降低车辆维修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641.5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641.5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2年我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具体详见附件2)。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项目一:2022年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概况:加快推进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步伐,巩固“美丽县城”建设创建成果,加强公厕、污水、垃圾、灯光、绿化等市政设施管理,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质、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二)项目实施内容:专项用于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市政设施维修维护、路灯电费及维修费、垃圾收集处理、清运、保洁等临时人员工资和污水处理厂营运维护等费用。
(三)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预算数1230万元。
(四)项目实施计划:用于支付办公费20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90万元、邮电费17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专用材料费100万元、劳务费861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万元。
(五)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质、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健全完善,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城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项目二:2022年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概况: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和维护,承租户人居环境改善、生活品质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提高,配套设施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二)项目实施内容: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保险费、电梯维修保养和临时工工资等费用。
(三)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经费预算数411.50万元。
(四)项目实施计划:用于支付办公费8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166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专用材料费30万元、劳务费30万元、委托业务费17万元。
(五)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为中低收入和无房群体提供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保障性住房人居环境改善、生活品质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提高,配套设施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0.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89万元,下降8.32%,主要原因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增加0.68万元,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4.49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37.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8747.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294.34万元,固定资产1149.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837.0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8466.8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88.79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净额减少821.8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41.9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458.67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4.6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