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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3-0217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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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3300000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49号)、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龙机编办发〔2019〕68号)文件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方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规范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体系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行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7.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违反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8.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抗震除险和加固改造。

9.负责规范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0.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门站下游的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经营资质、城镇燃气安全运营等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开展城市防空袭演练。按照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审核人民防空规划建设情况,实施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维护人民防空设施、设备完善和保养工作。

12.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标准定额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和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龙陵县环卫站。

2.龙陵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

3.龙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龙陵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县住建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项目规划,谋划好项目实施,推进城市建设发展更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及历届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做好项目谋划。结合“十四五”规划,重点从优化城市交通体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风貌、推进城市生态恢复、污水垃圾治理、城市供水管网提升改造、促进智慧城市发展等方面做好城市更新重点项目谋划,补齐城市发展短板。重点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方面,实施集镇供水、集镇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谋划。

三是推进续建项目建设力度。对标对表,研究解决续建项目推进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和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松山路延长段、白塔路、雨屏路、沿河路、龙玉大道改扩建、县情展陈馆等项目建设。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开工建设小游园、绿美街道、林荫路等项目建设。

四是推进两污治理。加强对垃圾清扫保洁及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扩容建设、农村垃圾热解处理项目建设。加强对农村垃圾、集镇污水处理的指导,确保两污治理取得新进展。

五是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效率意识,制定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保密、国家安全、老干、信访维稳、妇女儿童等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六是抓牢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安全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共同落实,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23辆。主要原因是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购置的4辆电瓶车记入单位固定资产,不占车辆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8,145,765.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38,145,765.1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0,341,683.22元,同比增长37.19%。主要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056,683.2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10,866.9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38,816.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7,000.0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公务费标准提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劳务费等随之增加。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8,285,000.00元,其中: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较上年增加5,700,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较上年增加2,585,000.00元,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增加,管理服务费用增加,生活垃圾转运至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转运、处置等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145,765.19元,其中:本年收入38,145,765.1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145,765.1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0,341,683.22元,同比增长37.19%。主要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056,683.22元,均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劳务费等随之增加。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8,285,000.00元,其中: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较上年增加5,700,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较上年增加2,585,000.00元,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增加,管理服务费用增加,生活垃圾转运至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转运、处置等费用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8,145,765.1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8,145,765.19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5,765.19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2,056,683.22元,同比增长18.06%,主要是在职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劳务费等随之增加;项目支出24,7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8,285,000.00元,同比增长50.47%,主要是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增加,管理服务费用增加;生活垃圾转运至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转运、处置等费用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3,445,765.19元,其中:人员经费12,606,271.75元;公用经费839,493.4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个项目,资金共计24,70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2个,资金共计24,7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687.52元,卫生健康支出747,906.83元,城乡社区支出29,512,170.84元,住房保障支出6,700,000.00元。其中: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6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18,600.00元。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6,000.00元。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5,643.52元,其中: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5,643.52元。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0,000.00元,其中:30109职业年金缴费220,000.00元。5.2080801死亡抚恤15,444.0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15,444.00元。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0,459.91元,其中: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0,459.91元。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9,522.56元,其中: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9,522.56元。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4,226.88元,其中: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4,226.88元。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697.48元,其中: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697.48元。10.2120101行政运行2,401,949.56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760,380.00元、30102津贴补贴979,104.00元、30103奖金291,965.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62.88元、30201办公费136,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30,757.68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61,280.00元。11.2120104城管执法4,108,440.00元,其中:30226劳务费4,108,440.00元。12.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01,781.28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883,496.00元、30102津贴补贴205,200.00元、30103奖金156,958.00元、30107绩效工资2,279,172.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099.52元、30201办公费64,000.00元、30207邮电费70,000.00元、30211差旅费9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6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68,855.76元。13.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000,0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250,000.00元、30205水费150,000.00元、30206电费1,300,000.00元、30207邮电费90,000.00元、30211差旅费50,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450,000.00元、30218专用材料费1,600,000.00元、30226劳务费10,000,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1,000,0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00,000.00元。14.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6,700,0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65,000.00元、30207邮电费85,0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5,500,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150,000.00元、30218专用材料费200,000.00元、30226劳务费200,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500,000.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6,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40,000.00元,增长57.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50次,共计接待约2300人次。2023年,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数,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40,000.00元,增长72.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4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计划购置环卫管理用车1辆,购置金额150,000.00元,污水处理厂购置污泥清运车1辆,购置金额290,000.00元,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2023年,我局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节约车辆燃油费,降低车辆维修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4,7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4,7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3年我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项目一:2023年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概况:加快推进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步伐,巩固“美丽县城”建设创建成果,加强公厕、污水、垃圾、灯光、绿化等市政设施管理,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质、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二)项目实施内容:专项用于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市政设施维修维护、路灯电费及维修费、垃圾收集处理、清运、保洁等临时人员工资和污水处理厂营运维护等费用。

(三)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预算数18,000,000.00元。

(四)项目实施计划:用于支付办公费250,000.00元、水费150,000.00元、电费1,300,000.00元、邮电费90,000.00元、差旅费50,000.00元、维修(护)费450,000.00元、专用材料费1,600,000.00元、劳务费10,0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100,000.00元。

(五)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质、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健全完善,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县城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项目二: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概况:切实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和维护,承租户人居环境改善、生活品质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提高,配套设施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二)项目实施内容: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保险费、电梯维修保养和临时工工资等费用。

(三)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预算数6,700,000.00元。

(四)项目实施计划:用于支付办公费65,000.00元、邮电费85,000.00元、物业管理费5,500,000.00元、维修(护)费150,000.00元、专用材料费200,000.00元、劳务费2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0元。

(五)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项目实施,为中低收入和无房群体提供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人居环境改善、生活品质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提高,配套设施功能不断健全完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860,937.44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576.24元,增长1.96%,占基本支出的6.40%。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9,576.24元,退休人员公务费标准提高,增加7,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041,456,662.29元,其中:流动资产405,281,083.75元,固定资产11,501,119.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99,514,870.8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25,159,587.6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3,978,139.80元,其中:货币资金增加470,952.59元、其他应收款净额增加1,866,739.03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908,620.08元、在建工程增加11,144,694.17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241,404,374.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