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18-1116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8-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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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四城同创”工作机遇,以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城市化进程为目的,以完善城市生态景观、城市功能为重点,凝心聚力、团结奋进,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预计2018年底,县城建成区面积达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32%,县城绿化率达35.5%,绿化面积213公顷,绿化覆盖面积236.28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9.38%,人均公园面积达10.5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保持在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
一、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规划引领进一步增强。一是以“5A级旅游城市”为标准,高起点规划。委托新加坡雅思柏设计事务所完成了《龙陵县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并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实施了成果转化,编制完成了《龙陵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8—2035)》。引进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龙陵县生态景观系统综合提升ppp项目合作备忘录》,规划建设杭瑞高速公路龙陵过境段、龙山东河湿地、云山小河湿地、滨河公园生态景观提升项目。完成了《县域乡村体系规划》,正在开展海绵城市、停车场和人防专项规划。二是完成了龙山镇大坪子社区罗家大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腊勐镇腊勐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规划评审。龙陵残疾康复中心、龙陵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选址方案完成。完成了县城统规统建小区绿化亮化提升改造方案的审批。三是在县城总体规划的管控下,截至目前,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户,建筑面积151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户,占地面积65278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2户,建筑面积156792.86平方米;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66户,建筑面积39899.54平方米;符合县城总体规划过户证明155户,建筑面积33269.422平方米;核发《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71户,建筑面积164828.03平方米;受理整改申请855户,建房申请73户。
(二)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了龙山湖公园(一期)、龙华路东段、龙华路西段绿化提升改造、云山路东段绿化建设和龙山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外绿化工程建设,完成了小区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完成了县城君之路道路建设,县城洗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完成了龙山中路、雨屏路、书院路及入城缆线沟建设,完成城镇投资134269万元,完成投资任务数的100.72%。绿化覆盖面积241.68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40.28%。正在推进大荒田污水处理厂、规划馆、高速路入口景观工程等项目建设。乡镇“一水两污”建设情况,完成了县城重点供水工程建设,镇安镇、勐糯镇供水工程有序推进,龙新乡、镇安镇、龙江乡、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勐糯镇、木城乡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共10个正在推进,碧寨乡、龙新乡、平达乡已完成了项目建设,其余乡镇正在推进污水管道开挖及埋设,计划2018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方面,截至目前,龙山中路棚户区改造片区房屋征收共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415份2268套(户),其中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1163份1899套(户),产权调换协议252份369套(户),协议签约率达98.80%。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县城南片区2012年建设的保障性住房1908套已全部分配入住,入住率100%。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进展有序,自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启动以来,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县城绿地现状调查报告》《龙陵绿地树种规划》《龙陵县城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规划》《县城防灾避险绿地系统规划》《县城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县城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创园相关专业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通过采取拆墙透绿、拆违补绿、见缝插绿、退硬还绿等措施,开展小区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工作全面铺开。县人大、县政协、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档案局、县老年大学、凯龙城假日酒店、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被评为保山市园林单位,玉龙佳苑、锦绣润苑(南区和北区)、龙御江山、凯龙城(A区、B区和C区)等9家单位被评为保山市园林小区。编制完成了《绿线管理办法》《蓝线管理办法》《绿色图章制度》《绿化公示制度》等管理制度。完成了县城绿地现状调查、绿化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收集、公园绿线界桩栽种、县城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县城古树名木的挂牌及拍摄、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技术报告片。完成了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申报材料已提交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城市管理进一步提升。一是健全完善了城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建立规划审查、决策长效机制,形成了事前把关、事中监管、事后检查的工作格局,增强规划执行的严肃性。二是配强了城市管理执法装备,统一了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工作,推行了执法过程全记录。通过“街长制”细化工作责任,压实责任人。采用一同巡查,分散管理的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且定期抽查责任街道,考核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情况。共办理经营性选址374户,用水用电审批101户,门头广告62户,占道施工7户,开挖城市道路7户,取缔临街违规水龙头25处,脏乱差整治150次。强化县城规划区内渣土运输、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的管理,严查渣土运输过程造成的撒、漏、扬等现象,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4份,《停工核查通知书》19份。办结行政案件32件,处罚金额42131元。城市道路占用收费7起,共47946.92元。三是围绕“四城同创”的目标,加强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卫清扫保洁日常工作的维护管理。环卫清扫保洁面积52.973万平方米,签订门前三包412份,清运生活垃圾2.3025万吨,完成垃圾处置费收缴174.35万元。新购置垃圾桶250只,目前果皮箱241只,垃圾桶1026只,垃圾集中收集点41个。5个移动式环保零排放公厕投入使用。实施了生活垃圾厂的过磅地秤安装。城区绿化养护面积232.56万平方米,累计浇水1800多人次,修剪草坪10万多平方米,修剪小灌木250万多株,除杂草1000多人次,施肥400多人次,施用肥料3000多公斤,清除草坪上的垃圾1000多人次,喷各类农药600多人次,制止人为践踏各种绿化500多人次,修剪行道树2000多株,补植各类小灌木5000多株,清洗喷泉、水池共6次。路灯养护6650盏,更换钠灯650个,镇流器650个,触发器735个,更换节能灯905个,处理线路隐患40多处。配合电力公司抄路灯电表8人次,调整时控开灯72人次,更换各种电线2200米,电缆200米。对龙华路与龙山路交叉口喷泉内的景观灯进行了修复,投入资金25000元,共更换电缆200米,更换景观灯64盏。累计出动400多人次,清淘雨水管、污水管4500多米,雨、污井200个,雨水孔250个,更换检查井25套,下水道盖板10块,更换下水道滤网47块,污泥近120多立方米。实施了龙玉大道五板桥段道路两边的排水沟修复,共投入资金70000元。加大对人行道地砖、路沿石及道路破损情况的排查力度,对安全隐患点及时修复。修复路沿石60米,人行道地砖180平方米,广场火山石、青石地砖60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10万多元。对道路坑塘进行填补,共修复沥青路面3000平方米;完善道路标线4000多平方米;投入资金50多万元。四是切实抓好“河长制”的落实,认真排查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日巡周报月总结。
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龙镇、龙达、中远等属地建筑企业5家,劳务分包企业1家,商品混凝土企业2家,建筑设计单位1家,全年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37704万元。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抓住“安全月”“质量月”专项检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和宣传力度。2018年共监督建设工程127项面积648366平方米,共监督检查370次,安全监督覆盖率100%,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02份,发出“停工通知”2份,发出工程质量抽查、巡查记录165份,发出《质量整改通知》36份,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00余份。在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公安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对县城4家、勐糯2家、镇安2家、象达1家、龙江1家、平达1家等11家瓶装燃气供应站开展安全大检查2次,查出安全隐患61项,发出整改措施65条。继续以凯龙、巨丰、康丰、意达等房地产开发商合作,推进龙御江山、珠宝城二期等地产项目。办理商品房备案登记453件,配合公积金中心、税务等部门开具各项证明1122份;注销抵押352户;配合市、县组织部门查询房产322人次。核发了龙御江山23#24#楼预售许可,面积1655.18平方米。抓住棚户区改造机遇,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商、税务部门的协调,积极落实税收减免及购房优惠。结合群众居住习惯,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类型进行适度的规划调整,以满足不同的购房需求,推动商品房去库存,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75688平方米。
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推进有力。组建成立了县、乡、村三级工作机构,开展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股干、村组干部和工匠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业务培训。发放农村危房改造口袋书,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进行宣传。通过采用“普遍排查、分类登记”的办法,摸清群众住房情况,全面掌握C、D级危房存量。再根据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的数据锁定人员身份,认定全县危房存量5969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2000户(C级危房753户,D级危房1247户);非“4类对象”危房3969户(C级2145户,D级1824户)。围绕2018年底危房清零的目标,坚持“4类重点对象”与非“4类对象”同步实施。2018年上级下达我县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2000户,下达资金4587.1万元,并将指标任务及补助资金下达到各乡镇。非4类重点对象计划实施3969户,计划投入资金6000万元。截至10月底,已开工建设5585户、开工率93.56%,已竣工入住3666户、入住率61.42%,预计12月15日前全部完工入住。
抓班子带队伍作用进一步明显。随着棚户区改造、市政重点项目建设、创建园林县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开展,城市建设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增强。成立了中共龙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调整充实了党建、党风廉政、老干部、脱贫攻坚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搭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工作有合作,又有分工,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形成。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 年,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打造5A级旅游城市标准,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城市,巩固提升2018年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城乡人居环境、龙山湖公园(二期)、龙玉大道改扩建(兴农路及环城东路段)、生活垃圾处理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到2019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6.2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34%,县城绿化率达39.54%,绿化覆盖率达41.09%,人均公园面积达10.7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95.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完善规划体系。以《龙陵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8-2035》为龙头,加快推进《龙陵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龙陵县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龙陵县人防专项规划》。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实施,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通过召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大会,介绍重大规划建设管理决策等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自觉性。
(二)加快市政项目建设。推进龙玉大道(兴农路及环城东路段)、县情展陈馆、大荒田污水处理厂等在建项目;推进龙山湖公园(二期)、县城景观绿化提升(县城北侧小公园、高速公路入口匝道及两侧景观提升建设项目、东河五板桥湿地)项目;推进昌宁城市公园“园中园”建设项目;推进龙山中路、远征路、云山路、书院路、雨屏路、白塔路、松山路,环城西路等城市道路;统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供排水管网建设,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上求突破。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龙山中路片区安置房建设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白塔、大寨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四)加快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两违”建筑增量,消除“两违”建筑存量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创新城市管理。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规范管理执法队伍,提升城市精准管理、动态管理、综合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对社区、住宅小区、公共道路的管理方式方法,以精细化管理、网格化责任管理、门前“三包”、城市管理执法专项整治为抓手,营造共同管理氛围,在城市管理工作上求进步。
(六)做好建筑市场、燃气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确保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抓实党建、脱贫攻坚、综治维稳、信访、老干、意识形态、保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殡葬改革、政务服务、妇儿工委等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做到与部门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